錦天城律師事務所上海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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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帶一路”上的《反壟斷法》問題
“一帶一路”(One Belt and One Road,簡稱“OBAOR”、 “OBOR”、“BAR”)來源于2013年習主席提出的建設“新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戰略構想,是“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簡稱。瀏覽地圖便可發現,“一帶一路”沿線的地區包括歐盟、東盟、南亞、西亞、北非、中亞和東歐等六十多個國家和地區,涵蓋了世界上最大的經濟體和幾乎所有當今世界最具經濟活力的地區。
2016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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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E結構下新三板掛牌的新路徑——以九城教育為例分析
伴隨著國內多層次資本市場的日益開放和完善,以及受境內外資本市場對于公司估值的巨大差異影響,越來越多的中概股歸心似箭,紛紛選擇拆除VIE結構,完成私有化,并最終登陸A股市場或實現新三板掛牌。然而筆者近來參與并已成功取得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同意掛牌函的上海第九城市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九城教育”)在其控股股東系VIE結構的境內運營實體情況下,成功登陸國內資本市場,這無疑為中概股的回歸提供了新的實現路徑。
2016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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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國企混改必須由律師參與——上海國資委發布國企混改操作指引解讀
在中共中央全面推進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背景之下,2016年3月9日,上海市國資委發布了《本市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制操作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操作指引》”),對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制(以下簡稱“國企混改”)的實施和操作進行了細化規定。
201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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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監管政策下,類金融集團機構重組的原則與操作難點
近期,關于類金融平臺的監管措施不斷。從網絡借貸平臺到私募基金管理機構,規則密集出臺,行業面臨重大調整。
2016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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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新規解析之八:“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盡職調查之關注重點
自中國基金業協會于2014年2月7日正式開展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私募基金備案和自律管理工作至今,已經完成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已超過2.6萬家,已經完成備案的私募基金產品已超過2.8萬只,認繳規模已超過5萬億元。然而,在我國私募基金行業繁榮發展的同時,利用“私募基金”之名進行利益輸送、內幕交易、甚至非法集資等違法違規的事件也日益增多,造成了一定的不良社會影響。
2016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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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項目政府支出義務之我國政府預算管理制度小思
世界銀行的PPP參考指南《PPP Reference Guide》中指出,相對全面的PPP制度框架需包含“公共財政管理制度”,這是由于在PPP項目中政府作為合作一方需承擔相應的財政支出義務,而健全的公共財政管理制度可對政府在PPP項目中的支出義務進行管理和保障,從而約束政府行為、同時降低項目風險。
2016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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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新規解析之七:《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指引》中的十四項核心內控制度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內部控制,是指私募基金管理人為防范和化解風險,保證各項業務的合法合規運作,實現經營目標,在充分考慮內外部環境的基礎上,對經營過程中的風險進行識別、評價和管理的制度安排、組織體系和控制措施。它貫穿于私募投資基金的資金募集、投資研究、投資運作、運營保障和信息披露等各個環節中。
2016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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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管理人,您自查了嗎?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下文簡稱“中國基金業協會”)于2016年2月5日下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干事項的公告》(下文簡稱“公告”)。這一公告拉開了整治私募圈違法違規活動的序幕,給熱火朝天的2015年私募圈劃上了句號,也打上了問號。
2016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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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新規解析之六:《私募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核心內容分析
信息披露不僅是私募基金行業實現自律管理的關鍵環節,更是投資者了解私募基金,進而作出投資決策的重要依據。由于大多數投資者并不直接參與私募基金的投資運作,在私募基金行業快速發展的同時,投資者與私募基金管理人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問題也日益凸顯,導致投資者面臨較高的道德風險。
2016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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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新規解析之五:“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見書”的適用范圍及其核心要點
近年來,伴隨著私募基金行業的快速發展,與私募基金有關的各種風險和問題也日益凸顯。由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并非行政許可,中國基金業協會亦不對私募基金登記備案信息進行實質性的事前審查,所以,私募基金申請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高度依賴于申請機構的承諾。
2016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