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人員簡歷
逄麗麗律師是錦天城高級合伙人,主要在上海辦公室工作。
逄麗麗律師執業領域主要為跨境投資、跨境技術轉移、銀行金融、商事爭議解決以及日常公司法律。逄麗麗律師曾協助眾多知名外國企業通過綠地投資方式或并購方式進入中國,亦協助數家上市公司進行海外綠地投資以及跨境并購,為企業提供項目尋找、注冊園區選擇、初期談判、盡職調查、交易結構設計、交易協議起草、項目談判、交割等全流程跨境投資法律服務;在跨境技術轉移方面,逄麗麗律師為數家清潔技術公司、醫藥公司、醫療器械診斷公司引進境外技術項目提供法律支持,包括項目初期談判、項目架構設計、許可協議的起草和談判等內容;逄麗麗長期研究金融領域相關業務,為眾多銀行及非銀行金融機構提供涵蓋銀行信貸、理財產品、信托產品、基金產品等業務的法律服務;逄麗麗復雜商事訴訟/仲裁亦經驗豐富,曾代理票據詐騙、金融借款、股權轉讓、資管糾紛、銀行托管糾紛、大宗貨物貿易糾紛等多種類型的案件。
逄麗麗加入錦天城之前,曾在一家美國知名律師事務所工作七年。
交易案例:
跨境投資
代表上海梅林正廣和股份有限公司(600073)收購新西蘭銀蕨農場項目(交易金額約10億元)
代表上海寶鋼金屬有限公司出讓上海寶鋼氣體有限公司51%股權項目(交易額逾40億)
代表上海冠生園食品有限公司下屬子公司參與上海申美飲料食品有限公司可口可樂裝瓶業務重組項目
跨境技術轉移
代表常州福納克斯(驅動)技術有限公司簽署清潔技術的引進許可協議
代表河南安圖生物股份有限公司(603658)與Mobidiag簽署IVD診斷技術引進許可協議
代表前沿生物藥業(南京)股份有限公司(688221)與AFFiRiS AG 簽署藥品技術引進許可協議
訴訟及仲裁
代理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訴大連天神娛樂股份有限公司投資糾紛案并勝訴(勝訴金額超7億)
代表ADM(全球四大糧商之首)應對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的轉基因玉米國際仲裁
專業文章及書籍
CEPA新協議下內地進一步放開對香港投資者的投資限制
《<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征求意見稿》評析
不懂會計難以成為稱職的跨境并購律師
如何理解美國證券法下的“證券”——從美國證監會訴加拿大Kik公司ICO違法發行證券案分析
GAFTA示范合同法律適用選擇條款的效力分析
從中國法角度看中國企業如何應對外國仲裁機構的仲裁
民刑交叉下私募基金糾紛民事判例研究
并購基金架構下差額補足回購安排的司法實證分析——從上市公司公告談起
從《九民紀要》看隱藏行為法律規則對融資糾紛案件的影響
《撤銷與不予執行商事仲裁裁決案例精析》(法律出版社2020年10月出版)
社會任職
上海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華東政法大學研究生校外導師
專業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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