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天城律師事務所上海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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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法律糾紛全方位實務指南》
2021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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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登記最嚴出資要求:實繳不能為過橋,剩余認繳須有證明
2018年11月13-14日,中基協會長洪磊在第十六屆《財經》年會上發表講話時透露協會將進一步明確股東真實性、穩定性要求。筆者認為真實性即不存在股份代持、虛假出資情況,穩定性即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保持穩定。
201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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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資金投資地產基金的趨勢和監管要求
目前,越來越多的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具備了募集保險資金的條件,希望與保險資金開展合作。保險資金,即險資,具有投資期限長、投資金額較大且出資能力持續穩定等特點,這與私募投資基金(尤其是地產類)具有較高的契合度。因此,險資已成為私募投資基金和地產投融資市場上的重要參與主體。本文擬對險資投資地產基金的趨勢和監管要求進行簡要梳理,以期與各位看官進行分享和討論。
201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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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二級市場基金的交易結構淺析
私募基金是金融產業的一個分支,它對于一國金融產業的健康發展以及一國實體經濟的良性增長都有舉足輕重的影響與作用。私募二級市場是私募基金產業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它存在的價值在于彌補私募基金體制的內在缺陷以及滿足私募基金參與主體的利益訴求。本文將對私募二級市場的交易類型、交易流程和交易渠道進行簡要介紹,并對私募二級市場基金的十余種交易結構進行分析,以期讀者對私募二級市場基金的交易實踐有一個較為全面的了解。
2018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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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額補足回購義務司法實證分析——從上市公司公告談起
上市公司通過設立并購資金的方式進行融資以并購或者成立新的公司是上市公司做大做強的一種常用方式。
2017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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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類”私募基金管理人能否從事債權投資?——對《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相關問題解答(十三)》中“專業化經營”的理解與分析
2017年3月31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簡稱“基金業協會”或“協會”)發布了《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相關問題解答(十三)》(簡稱“《問答(十三)》”),《問答(十三)》在《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22條和《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指引》等相關自律規則的基礎上,進一步對私募基金管理人“專業化經營”原則進行了細化要求,明確了同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以下簡稱“管理人”)不可兼營多種類型的私募基金管理業務,包括現在已登記和未來將登記的所有管理人均應當落實“專業化經營”原則。
2017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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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基金遇到“國有”——私募基金“國有”屬性的認定問題
國有企業是我國社會經濟生活中一類重要的市場主體,針對這一特定主體,我們法律體系中已經逐步形成了一整套相對完備的監管規則。
2017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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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項內容,一個核心點——私募投資基金服務機構之法律意見書的要點分析
2017年3月1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簡稱“協會”)發布了《私募投資基金服務業務管理辦法(試行)》(簡稱“《服務辦法》”)及《私募投資基金服務機構登記法律意見書指引》(簡稱“《法律意見書指引》”),我國私募基金服務機構(簡稱“服務機構”)的法律規范體系初步形成。
2017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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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眾籌平臺的相關法律問題
股權眾籌融資:根據《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股權眾籌融資是指通過互聯網形式進行公開小額股權融資的活動。從事相關業務需要獲得牌照。
201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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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募集”破冰,股權眾籌“牛市”來臨
千呼萬喚始出來,7月18日,《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這一互聯網金融行業的“基本法”終于在萬眾期盼中問世。中國人民銀行等十部門聯合發布的《指導意見》,確立了鼓勵創新、支持互聯網金融穩步發展的基本方向,明確了“依法監管、適度監管、分類監管、協同監管、創新監管”的原則,并對各監管機構的職責范圍進行了明確劃分?!吨笇б庖姟返陌l布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
201507-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