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天城律師事務所上海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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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所有行政許可都是“同類業務”!解讀《證券期貨法律適用意見第13號》
中國證監會2018年7月10日發布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第十五條、第二十二條有關規定的適用意見——證券期貨法律適用意見第13號》,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于該規定對證券公司、證券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在“因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偵查,尚未結案”的情形下,證監會是否將對相關機構的其他業務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中止審查相關申請材料的決定,因此一石激起千層浪,引發了市場的廣泛關注。
2018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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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貿易戰第一槍——從網紅輪Peak Pegasus的生死時速說起
中美貿易戰早已成為近期的熱門話題。2018年6月16日凌晨,我國商務部正式發布的《關于對原產于美國的部分商品加征關稅的公告》表示,由于美國政府依據301調查單方認定結果,宣布將對原產于中國的500億美元商品加征25%的進口關稅,且其中對約340億美元中國輸美商品的加征關稅措施將于7月6日實施,對其余約160億美元商品的加征關稅措施將進一步征求公眾意見,因此中方為捍衛自身合法權益,宣布自2018年7月6日開始,對原產于美國的大豆等農產品、汽車、水產品等進口商品對等采取加征關稅措施,稅率為25%,涉及2017年中國自美國進口金額約340億美元。該公告同時指出,中方擬對自美進口的化工品、醫療設備、能源產品等商品加征25%的進口關稅,涉及2017年中國自美國進口金額約160億美元。
2018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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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企業應對GDPR的若干實務問題研究(下)
2018年5月25日,《歐盟數據保護通用條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簡稱“GDPR”)正式生效。對于該條例,盡管有不少中國企業提前進行了研究和布局,然而,規則生效帶來的沖擊依然是巨大的。為了給予中國企業必要的指導,全國信息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信標委”)于GDPR生效當日發布了《網絡安全實踐指南—歐盟GDPR關注點》(簡稱“《實踐指南》”)。雖然該《實踐指南》是中國相關機構對GDPR的理解,但對于實踐依然具有積極的指導意義。本文擬結合《實踐指南》對GDPR相關問題作出分析,以期對企業的實務工作具有借鑒意義。
2018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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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企業應對GDPR的若干實務問題研究(上)
2018年5月25日,《歐盟數據保護通用條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簡稱“GDPR”)正式生效。對于該條例,盡管有不少中國企業提前進行了研究和布局,然而,規則生效帶來的沖擊依然是巨大的。為了給予中國企業必要的指導,全國信息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信標委”)于GDPR生效當日發布了《網絡安全實踐指南—歐盟GDPR關注點》(簡稱“《實踐指南》”)。雖然該《實踐指南》是中國相關機構對GDPR的理解,但對于實踐依然具有積極的指導意義。本文擬結合《實踐指南》對GDPR相關問題作出分析,以期對企業的實務工作具有借鑒意義。
2018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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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之勝訴——大數據下的2017年度全國稅務行政訴訟案件實證分析(五)
2017年度(以下稱本年度),公開途徑可以收集到的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共受理稅務行政訴訟案件共355件,相應稅務行政裁判文書共550份[1],其中有169個案件只經過一審,187個案件經過一審和二審,13個案件經過一審、二審和再審。本文將以稅務機關勝訴案件(非裁判文書)作為分析對象進行統計分析,并得出初步結論。
2018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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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資管新規后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繳納增值稅的若干問題探討
如果問2018年中國資產管理行業最為重要的事件是什么?那么,答案一定是毫無爭議的“資管新規”的正式落地。“資管新規”對于我國資管行業的重要性,可以用“如何強調都不為過”來形容,它對于我國資管行業已經以及即將產生的深遠影響將重塑我國資管行業的整體業態。
201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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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內企業境外放款監管制度淺析
根據相關法規以及國家外匯管理局資本項目司編撰的《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操作指引與法規匯編(2017年版)》(中國金融出版社2017年12月版,下稱“《2017年版資本項目操作規程》”),本文即擬對境內非金融企業境外放款制度進行簡要介紹和評析。
201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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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易考拉海購訴中消協等案”評析
2018年2月7日,中國消費者協會刊發了《2017年“雙十一”網絡購物價格、質量、售后服務調查體驗報告》,其中提到,2017年“雙十一”期間,發現“網易考拉海購”銷售的雅詩蘭黛某產品為假冒產品。針對上述事宜,海淀法院于6月22日刊發了網易考拉海購以侵犯名譽權為由起訴中國消費者協會、雅詩蘭黛等四家公司,要求刪除涉案報道、刊登道歉聲明并賠償損失2100萬元的消息。
201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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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之撤訴——大數據下2017年度全國稅務行政訴訟案件實證分析(四)
2017年度(以下稱本年度),公開途徑可以收集到的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共受理稅務行政訴訟案件共355件,相應稅務行政裁判文書共550份[1],其中有169個案件只經過一審,187個案件經過一審和二審,13個案件經過一審、二審和再審。本文將以納稅人撤訴案件(非裁判文書)作為分析對象進行統計分析,并得出初步結論。
2018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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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爭議,要不要請律師?——大數據下2017年度全國稅務行政訴訟案件實證分析(三)
2017年度,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共受理稅務行政訴訟案件共356件,相應稅務行政裁判文書共550份[1],其中有169個案件只經過一審,187個案件經過一審和二審,13個案件經過一審、二審和再審。本文將以案件(非裁判文書)作為分析對象,聚焦稅企爭議各方是否聘請律師以及聘請律師對各方勝訴有何影響等進行統計分析,并得出初步結論。
201806-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