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天城律師事務所上海總部
搜索
-
科創板股票發行承銷事項之法律要點核查解析
2019年7月22日,首批25家科創板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作為發行人律師為其中3家科創板公司提供了上市法律服務,作為主承銷商法律顧問為其中2家科創板公司新股發行提供了法律服務。筆者根據科創板公司股票發行承銷適用的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結合項目經驗,對科創板新股發行承銷相關事項的法律核查要點進行了梳理和分析。
201907-22
-
科創板的知識產權邏輯(二)
自2019年6月13日科創板正式開板以來,短短半個月時間,已有31家(數據統計截至2019年6月28日)申報企業經科創板上市委會議審議通過,即將或已經成功發行。與此同時,截至2019年6月28日,已有141家企業向上交所提交了科創板上市申請。能夠從141家企業中脫穎而出,這31家通過審議的企業究竟有何過人之處?它們是否符合科創板企業的定位,又是從何處體現出科創板企業應有的技術先進性?
201907-17
-
國際仲裁協議中仲裁語言的約定 | 國際商事仲裁實務解析系列之二1-2
仲裁語言是指仲裁程序使用的語言,一般包括通訊(通知)、當事人提交的文書和證明材料、證據、開庭及裁決書所使用的語言。雖然仲裁語言看上去不是什么大問題,但在國際商事仲裁中如果疏忽了仲裁語言的約定,輕則會拖延仲裁程序進度、增加成本,重則甚至可能因為影響正當程序而阻礙仲裁裁決的執行。
201907-09
-
基金會法律實務指引之一——如何準備設立一家基金會
2004年《基金會管理條例》的頒布實施,允許民間資本進入公益領域成立非公募基金會,我國基金會進入快速發展期。201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的頒布實施,是我國慈善事業邁入法治化建設的標志。《慈善法》實施以來,民政部也在積極推動慈善組織各種制度的建立,基金會作為慈善領域的中堅力量,在《慈善法》的影響下,借助慈善法制的不斷完善,在社會中扮演重要的角色。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進步,越來越多的個人、企業期望通過設立基金會來參與慈善事業,據民政部2019第一季度統計數據(民政部官網),我國基金會總數7183家。
201907-06
-
讀懂“醫創板”| 從泰坦科技看“謹慎性”股份支付——醫藥大健康企業樣本分析之(五)
醫藥大健康企業研發投入占比大,對科研技術人員的需求高,為了留住核心人才,股權激勵往往是企業的必備做法。由股權激勵所產生的股份支付問題幾乎是科創板的常規審核問詢項,企業對此也比較關注。但除了常規的股份支付外,筆者在服務擬IPO的醫藥企業的過程中不時會接到客戶咨詢,對于投資機構給與公司創始人的股權是否應該認定為股份支付。對于此類給與方與受讓方都不符合常規股份支付的情形,是否應該認定為股份支付呢?筆者搜索了目前科創板的申報案例,對于此類問題做一歸納總結,以便給有類似困惑的醫藥大健康企業一些實例參考。
201907-05
-
簡析美國商務部的“未經核實清單”及對涉美業務中國企業的合規啟發
美國商務部工業安全局(Bureau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 of U.S. Department of Commerce或BIS。以下簡稱“工業安全局”)于2019年4月11日做出最終裁定,將50個外國實體(其中37個位于中國大陸,包括多家研究機構、同濟大學、中國人民大學、西安交通大學及一些涉及科技類企業)列入“未經核實清單”(Unverified List),列入該清單的理由是因超出美國政府控制的原因導致工業安全局無法成功完成對該等外國實體的“最終用戶核實”(End-use check),從而無法核實該等外國實體的“善意”(bona fides)。
201907-04
-
老齡化背景下我國養老信托制度的發展
201907-03
-
公司債券違約中受托管理人承擔責任基礎研究
2018年以來,企業信用債頻繁曝出違約。據不完全統計,全年共有52家發行主體計134只債券發生違約,違約債券規模合計1223億元。截至2019年5月31日,債券違約數量計174只,規模計1580.8億元。債券持有人向發行人索賠無果的情況下,往往將主承銷商、中介機構、債券受托管理人(債券持有人代理人)作為共同被告,基于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主張損失賠償。鑒于現有債券監管規則中,對公司債券受托管理人有明確規定,未對企業債券持有人代理人概念規范,我們結合辦理公司債、企業債違約之實踐,選擇公司債受托管理人之概念,并就其承擔責任的基礎進行研究。
201907-02
-
反壟斷申報事宜中的“控制權”及其認定
201906-27
-
以案釋法 | 對內隱名與不隱名的不同救濟途徑
201906-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