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天城律師事務所上海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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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登記業務法律實務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下稱“基金業協會”)2016年2月5日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干事項的公告》(中基協發[2016]4號,下稱“4號文”),筆者結合承辦業務之經驗,就該業務的相關法律實務進行了總結、歸納、整理,以期為有意從事相關業務的人士提供指引。
2016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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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八條底線”正式來襲,私募資產管理業務將迎來整改風暴 ——“八條底線”征求意見稿及正式稿比較
2016年7月15日,證監會發布《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運作管理暫行規定》,較此前發布的“八條底線”征求意見稿有過之而無不及,直指資管實務中的灰色地帶,不端行為,并且采用了實質判斷標準,明確了整改思路及處罰措施,在資管行業中引發了一場高強度海嘯。 本文作者將對“八條底線”征求意見稿以及《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運作管理暫行規定》進行逐條比對,旨在梳理正式版“八條底線”的修改思路,明確資管行業的調整方向。
2016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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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除“僵尸企業” 去產能的法律風險防范
面對當下嚴峻復雜的經濟形勢,以及持續加大的經濟下行壓力,國務院于2015年12月18日召開中央經濟工作會提出了2016年經濟社會發展結構性改革的五大任務。其中“去產能”被認為是五大任務之首。
201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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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與私募基金合作并購基金風險要點分析
2014年3月7日,《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優化企業兼并重組市場環境的意見》(國發〔2014〕14號)(以下簡稱“意見”)規定,各類財務投資主體可以通過設立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產業投資基金、并購基金等形式參與兼并重組。《意見》的出臺距離 “上市公司與私募基金合作”模式開啟 已逾兩年半。雖然市場走在了政策前面,但《意見》的出臺以及當年修訂的《上市公司重組管理辦法》“鼓勵依法設立的并購基金、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產業投資基金等投資機構參與上市公司并購重組”的規定,還是給市場注入了強心劑。據《證券日報》記者統計,2014年全年,僅有71家上市公司參與設立產業并購基金,到了2015年這一數字已翻5倍達到365家,而進入2016年,這一熱潮依舊未改,截至2016年3月份就已有125家上市公司參與設立產業并購基金。
201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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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新規解析之九:《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的核心內容分析
中國基金業協會于2015年12月16日發布了《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簡稱“《征求意見稿》”),體現了中國基金業協會開始加強行業自律和強化行業監管的整體思路。時隔4個月后,《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簡稱“《辦法》”)于2016年4月15日正式發布并將于2016年7月15日起正式實施。《辦法》從募集主體、募集程序、賬戶監管、合格投資者確認、風險揭示、投資冷靜期、回訪程序、法律責任等多個方面,搭建了私募基金募集行為的行業監管框架。本文將對《辦法》的核心內容及其與《征求意見稿》的不同之處進行解析,明確私募基金的募集需要遵守的核心準則。
2016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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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法律——軟件篇
隨著我國軟件業持續正常發展和保護力度的加強,軟件侵權的常態化慢慢被打破,同時基于軟件侵權的訴訟也越來越多。2016年2月5日,暴風科技被曝收到訴訟文件,訊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認為暴風科技侵犯其兩款軟件(cl264dec軟件及clvsd軟件)的復制權、發行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等權利,并向暴風科技索賠1億元。
201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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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法律——圖書IP篇
近來,媒體紛紛提到“IP”這個詞,其實IP并非新興詞匯,它是Intellectual Property的縮寫,很多文學作品的影視版權就被冠以“圖書IP”的稱號。
2016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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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法律——體育賽事篇
據艾瑞咨詢統計,以2014年世界杯為例,互聯化已成為體育媒體的整體發展趨勢。所謂互聯網化,就是通過互聯網的方式實現體育賽事的傳播、運行以及衍生產品的銷售等。
2016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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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法律——游戲篇
網絡游戲對知識產權保護要求很高,網絡游戲軟件本身享有著作權保護,主要包括計算機程序版權、美術作品版權等。
201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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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法律——商標篇
近年來網購成為許多人重要的日常消費方式,網購因其低成本和高效率,也成為重要的商品流通渠道。近日,阿里巴巴集團宣布2016財年零售交易總額突破3萬億人民幣,這業績已經成為零售領域上的奇跡。
2016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