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天城律師事務所上海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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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類”私募基金管理人能否從事債權投資?——對《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相關問題解答(十三)》中“專業化經營”的理解與分析
2017年3月31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簡稱“基金業協會”或“協會”)發布了《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相關問題解答(十三)》(簡稱“《問答(十三)》”),《問答(十三)》在《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22條和《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指引》等相關自律規則的基礎上,進一步對私募基金管理人“專業化經營”原則進行了細化要求,明確了同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以下簡稱“管理人”)不可兼營多種類型的私募基金管理業務,包括現在已登記和未來將登記的所有管理人均應當落實“專業化經營”原則。
2017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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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征求意見稿)》
2017年4月11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網信辦”)發布了關于《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征求意見稿)》(“《評估辦法》”)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評估辦法》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的細化,為有跨境數據轉移需求的公司提供了一些操作指引。我們希望最終稿的《評估辦法》能在征求意見稿的基礎上對一些模糊不清的問題提供更清晰的指引,但我們預計最終稿《評估辦法》不會對征求意見稿做出重大修改。
2017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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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信用信息登記系統上線—— 關于《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信用信息登記指引(試行)》的解讀
2017年4月10日,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簡稱“發改委”)發布《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信用信息登記指引(試行)》(發改財金規[2017]571號,簡稱“《登記指引》”),正式推出了全國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信用信息登記系統(簡稱“登記系統”),對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的登記主體、登記信息、登記流程等內容做出了具體規定。
2017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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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數據解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罪與罰
根據《刑法》第176條的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
2017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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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基金遇到“國有”——私募基金“國有”屬性的認定問題
國有企業是我國社會經濟生活中一類重要的市場主體,針對這一特定主體,我們法律體系中已經逐步形成了一整套相對完備的監管規則。
2017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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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法下lien之淺析——兼論與我國《物權法》下留置權的異同
提及lien,最容易聯想到的中國法概念是留置權,或船舶優先權(maritime lien)。然而,lien的概念是否僅限于此、究竟是什么?要全面回答好這個問題,恐怕是一篇小文所望塵莫及的——圍繞著lien一詞,有太多錯綜復雜的概念與理論, 就算英美法的本土法學學者及法律工作者也難以給出滴水不漏的精確釋義。
2017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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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監管新時代——關于《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解讀
2017年4月1日,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簡稱“發改委”)發布的《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發改財金規[2016]2800號,簡稱“《暫行辦法》”)即將實施。《暫行辦法》以“事中事后管理”為原則,建立了一套較為完整的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的管理、監督、評價體系,對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行業的發展與成熟具有重要意義。
2017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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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解讀
2017年3月22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下簡稱“發改委”)公布了《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2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該《管理辦法》將于2017年4月8日起施行。
2017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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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資銀行監管“大禮包”— 銀監會關于外資銀行業務監管新規解讀
2017年3月17日,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銀監會”)官網公布了《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外資銀行開展部分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銀監辦發[2017]12號文)(“《通知》”),明確放寬外資銀行部分業務限制。
2017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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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項內容,一個核心點——私募投資基金服務機構之法律意見書的要點分析
2017年3月1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簡稱“協會”)發布了《私募投資基金服務業務管理辦法(試行)》(簡稱“《服務辦法》”)及《私募投資基金服務機構登記法律意見書指引》(簡稱“《法律意見書指引》”),我國私募基金服務機構(簡稱“服務機構”)的法律規范體系初步形成。
2017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