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天城律師事務所上海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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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針對中國集成電路行業措施之白皮書(自“中美貿易戰”起至今)
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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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萬字逐條解讀:2023年10月17日美針對中國先進計算集成電路、超算、半導體制造設備新規
202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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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美國商務部工業與安全局出臺針對中國管制的先進計算芯片及半導體制造設備的升級管制新規
2023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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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人與企業如何應對美國對華投資審查新規?及出口管制領域也需要關注哪些問題?
2023年8月9日,美國總統就本次對華投資審查發布了《第14015號行政命令》(以下簡稱“《E.O. 14015》”或“《行政命令》” ),同日,美財政部亦針對《E.O. 14015》發布了《事實簡報:拜登總統發布行政命令,解決與受關注國家的特定國家安全技術和產品相關的美國投資;財政部發布擬議規則的提前通告,以提高透明度和清晰度,并就新計劃的范圍征求意見》。進一步,于8月14日,美財政部發布了項擬議規則的提前通告(以下簡稱“ANPRM”),向公眾詳細說明其正在考慮的立法考量。
202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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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商務部對俄羅斯出口管制專題研究
2023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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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美國光伏反規避調查終裁的解讀和分析
2023年8月18日,美國商務部公布了針對中國光伏產品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的反規避調查終裁結果,認定泰國、柬埔寨、越南和馬來西亞四個被調查國家在全國范圍內(Country-wide)存在規避,但Hanwha Q Cells(馬來西亞)、Jinko(馬來西亞)和Boviet(越南)三家公司不存在規避行為。美國商務部于2022年4月1日對該案正式發起調查,于2022年12月1日作出肯定性初裁。
202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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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企風控與合規】美國商務部對俄羅斯出口管制與制裁詳述——美對俄的出口管制與制裁系列一
《美國出口管制條例》(Export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s,又稱“EAR”)是美國出口管制領域的主要法規,美國商務部工業與安全局(BIS)負責管理與實施。[1]《美國出口管制條例》內容涵蓋管制措施、限制清單、許可證政策、程序等不同方面。[2]
202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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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S轉變執法態度,將不主動披露出口管制重大可能違規行為作為加重處罰因素;以及BIS鼓勵舉報的新政策
2023年4月18日,美國商務部工業與安全局(BIS)負責出口執法的助理部長Matthew S. Axelrod發布了一份執法備忘錄[1](以下簡稱“執法備忘錄”)。在該執法備忘錄中,其提出:“有效合規是實現有效執法的首要因素……工業界與學界都必須建立適當的合規體系,以識別、防止和減輕違反出口管制的行為。”
202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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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特許權使用費遇見海關審價,企業如何合規
近年來海關加大了對特許權使用費等商品涉稅要素的企業主動申報義務,要求企業在進口貨物報關時主動申報確認支付特許權使用費的情況,隨之開展了一系列有關特許權使用費的專項調研、稽核查。鑒于國際貿易中特許權使用費的貿易安排較為復雜,相關費用是否屬于海關應稅的特許權使用費,是否應當在進口時向海關進行價格申報,許多企業常常存有困惑,基于此,本期筆記對海關審價時關注的特許權使用費相關規定進行簡要介紹,并給出合規建議,供企業參考。
202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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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國企業涉外法律風險防范工作重心提示
2023年2月16日,美國副總檢察長Lisa O. Monaco與兩位在國家安全與外交政策領域的英國領袖Paddy [McGuinness] and Sir Peter [Westmacott]在英國倫敦同臺,就顛覆性技術發表講話。
2023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