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天城律師事務所上海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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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帶一路”上的《反壟斷法》問題
“一帶一路”(One Belt and One Road,簡稱“OBAOR”、 “OBOR”、“BAR”)來源于2013年習主席提出的建設“新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戰略構想,是“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簡稱。瀏覽地圖便可發現,“一帶一路”沿線的地區包括歐盟、東盟、南亞、西亞、北非、中亞和東歐等六十多個國家和地區,涵蓋了世界上最大的經濟體和幾乎所有當今世界最具經濟活力的地區。
2016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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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國企混改必須由律師參與——上海國資委發布國企混改操作指引解讀
在中共中央全面推進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背景之下,2016年3月9日,上海市國資委發布了《本市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制操作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操作指引》”),對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制(以下簡稱“國企混改”)的實施和操作進行了細化規定。
201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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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監管政策下,類金融集團機構重組的原則與操作難點
近期,關于類金融平臺的監管措施不斷。從網絡借貸平臺到私募基金管理機構,規則密集出臺,行業面臨重大調整。
2016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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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QDII2?
2015年10月21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提出研究啟動QDII2試點。那么,究竟什么是QDII2?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不得不先解釋什么是QDII。 QDII,是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s的縮寫,是指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而QDII2,則是Qualified Domestic Individual Investors 的縮寫,是指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由于二者的英文簡稱均為QDII,為了便于區分,將未來擬推出的“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機制,稱為QDII2。
201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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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增資業務規則(試行)》簡評
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和深圳聯合產權交易所(以下合稱“聯交所”)于2015年10月8日聯合發布了《企業增資業務規則(試行)》(以下簡稱“新規則”)。
201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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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募集”破冰,股權眾籌“牛市”來臨
千呼萬喚始出來,7月18日,《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這一互聯網金融行業的“基本法”終于在萬眾期盼中問世。中國人民銀行等十部門聯合發布的《指導意見》,確立了鼓勵創新、支持互聯網金融穩步發展的基本方向,明確了“依法監管、適度監管、分類監管、協同監管、創新監管”的原則,并對各監管機構的職責范圍進行了明確劃分。《指導意見》的發布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
201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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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賭條款法律問題系列討論(三)
對賭條款自從在國內出現之后,由于其舶來品的特點,實務中一直面對這樣那樣的問題,自2012年底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中國對賭第一案的終審判決后,各法院及仲裁機構對于有關“對賭協議”履行糾紛所作的裁判以及由此引起的爭議便屢見于網絡和報端,糾紛類型也層出不窮。
201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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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禁止濫用知識產權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的規定》(下稱《規定》)的介紹
知識產權是法律賦予的合法壟斷權,是一種強有力的競爭手段,一般是作為反壟斷法的適用除外制度存在的。 隨著知識產權在經濟與社會中的作用越來越重要,知識產權領域的反壟斷問題也愈加突出。 當知識產權人利用知識產權的壟斷屬性排除和限制競爭,知識產權即從合法的壟斷權轉化為反壟斷法所規制的不法的壟斷行為。而規制知識產權濫用行為是反壟斷法律制度中的重要部分。
2015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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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安全法》專題系列之四:強化特殊食品的監管
本次修訂順應食品監管環境的新變化,針對嬰幼兒配方食品、保健食品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實行嚴格監督管理,并新增大量規定和制度。 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之后,包括嬰幼兒奶粉在內的嬰幼兒食品問題成為食品安全領域的焦點。受該事件影響,2009年《食品安全法》的出臺過于倉促,導致嬰幼兒食品問題的相關立法略顯粗糙。本次新《食品安全法》修訂,對此進行了諸多的立法彌補。
2015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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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安全法》專題系列之三:最嚴格的法律責任制度
相較于舊法,新《食品安全法》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明顯加強,其立法用意十分明確,旨在大幅提高違法成本,達到“重典治亂”的監管目的。
2015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