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人員簡歷
程遠龍律師主要執業領域為知識產權、公司與并購、訴訟與爭議解決。
同時,程律師還深入研究農業和種業行業的法律前沿和疑難復雜問題,辦理的案件多次被最高人民法院、農業農村部等評選為典型案例、入選人民法院案例庫、最高法裁判要旨等。
相關代表案例:
1.代理的安徽皖墾種業股份公司訴安徽省某代種業有限公司、宿州市某種子有限公司侵害“濟麥22”植物新品種權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評選為2011年50件典型案例,被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評選為當年度十大知識產權案件
2.代理的江蘇金土地種業公司訴安徽某湖種子公司侵害“揚麥13”植物新品種權案,被“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辦公室”列為2012年督辦案件
3.代理的合肥豐樂種業股份有限公司“鎮糯19號”侵害植物新品種權系列案件,被合肥市中級法院評選為年度十大知識產權案件
4.代理安徽皖墾種業股份有限公司訴許昌市大推廣種業有限公司侵害“鄭麥9023”植物新品種權糾紛案,入選農業農村部評《2019年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十大典型案例》
5.代理的江蘇明天種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訴張紹滿等侵害“寧麥13”植物新品種權糾紛案,入選農業農村部評《2019年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十大典型案例》
6.代理江蘇明天種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訴舒城萬隆農業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寧麥13”植物新品種權糾紛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2019年中國法院10大知識產權案件和50件典型知識產權案例》,同時入選農業農村部《2020年植物新品種保護十大典型案例》、被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評為2019年度十大知識產權案件
7.代理安徽皖墾種業股份有限公司訴壽縣向東汽車電器修理部侵害“鄭麥9023”植物新品種權糾紛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2019年中國法院10大知識產權案件和50件典型知識產權案例》,入選農業農村部《2020年植物新品種保護十大典型案例》
8.代理合肥豐樂種業股份有限公司訴某市農業農村局撤銷農業行政處罰糾紛案,該案涉及“一個行政區域包含兩種及以上農業生態區特點的情況下,怎樣確定品種審定區域?”以及“超出審定區域推廣、銷售品種怎樣確定推廣銷售地?”等焦點爭議,均是農業行政執法領域較典型且爭議較多的問題,該案對農業行政執法具有一定的指導意義
9.深圳市金谷美香實業有限公司與合肥皖豐種子有限責任公司、霍邱縣保豐種業有限責任公司侵害“黃華占”植物新品種權糾紛案,2022年4月,入選《人民法院種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典型案例(第二批)》,入選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庫參考案例【入庫編號:2023-13-2-161-004】
10. 代理合肥豐樂種業股份有限公司訴被告舒城縣南港鎮某農技服務部、程從云、張某侵害“鎮糯19”植物新品種權糾紛案,勝訴。(入選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安徽省版權局共同聯合發布《2021年全省知識產權行政和司法保護工作情況及典型案例》;入選合肥市知識產權強市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發布《2021年合肥市知識產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
11、代理安徽國豪農業科技有限公司,應訴安徽袁糧水稻產業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種權糾紛案,二審全面勝訴,駁回原告訴訟請求。(入選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裁判要旨摘要(2023)第64條),入選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庫參考案例【入庫編號:2024-13-2-161-003】
12、代理山東誠豐種業科技公司訴河南省豫煌種業公司、舞鋼市德農農業科技公司、永城市西城區士華農貿銷售部侵害大豆品種“菏豆33”植物新品種權糾紛案,依法取得侵權確認判決,并使客戶獲得100萬元經濟賠償。(入選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第四批人民法院種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典型案例),入選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庫參考案例【入庫編號:2024-13-2-161-010】
13、代理安徽荃銀高科種業股份有限公司訴袁隆平農業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侵害植物新品種權及植物新品種權許可合同糾紛兩案,最終在農業農村部、種子協會、安徽省高院多方協調下達成和解,幫助為客戶順利實現訴訟目標。(本案被業界稱為“中國種業知識產權第一大案”,入選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第四批人民法院種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典型案例,入選農業農村部《2024年度植物新品種保護十大典型案例》)
14、代理安徽皖墾種業股份有限公司訴利辛某大種業公司、胡某國侵害“淮麥44”植物新品種權案(入選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裁判要旨摘要(2024)第94條)
已發表的著作與文章:
1.撰寫的《淺議央視“春晚”的版權保護》,發表于“法制與社會”期刊,被合肥知識產權法律實務暨第五屆合肥律師論壇評為“論文優秀獎”
2.撰寫的《植物新品種侵權案件中原告主體資格的構造》,發表于“安徽律師論壇”
3.撰寫的《植物新品種侵權案件的新型關鍵問題分析——基于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三起典型案件》榮獲“2020年度植物新品種保護學術年會暨第十二屆全國農業知識產權論壇”征文三等獎
4.撰寫的《農作物種子轉商的基本法律問題探析——以新麥21與揚麥15案為例》,收錄于《中國種業》期刊2021年第12期
5.參與撰寫《律師與學者對話:知識產權典型案例評點(2021)》一書(第四章、第三節 植物新品種維權案,第314-323頁)
教育背景
- 安徽大學 法學 本科學士學位
工作經歷
- 2004-09-01至2009-12-31 安徽華皖律師事務所 專職 律師
- 2010-01-01至2016-06-20 安徽百大律師事務所 執行主任 律師
- 2016-06-21至今 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合肥分所 高級合伙人/合伙人/律師
社會職務
- 中國種子協會法律顧問團成員
- 江蘇省種子協會法律顧問
- 安徽省青年企業家協會監事
- 安徽省律師協會公益與法律援助委員會委員
- 合肥市律師協會鄉村振興委員會委會副主任委會
榮譽稱號
- 首屆合肥市優秀青年律師
- 合肥市第四屆十佳律師
- 合肥市第五屆優秀律師
- 安徽省知識產權專業律師
交易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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