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天城律師事務所上海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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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天城刑事論衡 | 侵犯商業秘密犯罪辯護的常態與非常態之道(一)——商業秘密“三性”認定的博弈與突破
202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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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天城刑事論衡 | 打擊金融黑灰產背景下助貸中介的刑事風險及辯護要點
202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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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執行刑事判決“追繳違法所得”,如“違法所得”已不存在怎么辦?
202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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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反舞弊的行為定性與實踐處理(一) ——企業反舞弊的處置途徑
2025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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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對被執行人拘留多少次?
2025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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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縱證券市場,從辯護角度應該怎么算違法所得?(中)
202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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級別、價值,孰輕孰重——關于走私文物罪量刑問題的思考
202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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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繳違法所得在職務犯罪中的具體適用——以財產混同后投資置業為視角
202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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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騙保行為的刑事認定與風控策略(二)——醫保騙保詐騙的合規風控與正確應對
202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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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件,被追訴人所在企業能否以被害單位身份參與訴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之規定,私企員工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當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但在該類案件承辦過程中,辦案單位常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未直接給被追訴人所在企業造成財產損失而拒絕被追訴人所在企業以被害單位身份參與訴訟。筆者對上述做法并不認同,特撰寫此文予以討論。
202407-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