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天城律師事務所上海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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貶值率定損法在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糾紛中 的適用探析
國內水路運輸途中因承運人原因發生貨損,此時貨物的市場價值發生波動,承運人的賠償責任該如何確定?承運人是否應該承擔貨物市場價值波動引發的責任?
202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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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貿易走私的合規風險排查
2020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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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船承運人資質問題的法律研究
日前,《國務院決定取消的行政許可事項目錄》正式公布,其中正式將無船承運業務審批制變更為備案制,并取消無船承運業務的保證金或保證金保險制度。備案信息僅需要公司名稱、注冊地、法人代表和聯系方式。該決定的發布,也將長達十余年的保證金存廢之爭畫上句號,無船承運業務的審批制和保證金制度就此終結。該消息普遍被航運企業認為是“重大利好”。
2019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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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院在承認執行外國仲裁裁決時對公共利益的認定及保全申請的態度——以執行一例最新LMAA裁決為例
2008年8月5日,大韓海運作為船東與作為承租人的案外人大新華輪船(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新華公司”)簽訂了《租船合同》,約定由大韓海運將“K.DAPHNE”輪出租給大新華公司,同日,海航集團向大韓海運簽發《履約保函》,對大新華公司在前述《租船合同》下的履約義務承擔保證責任,并約定《履約保函》下的所有爭議應根據倫敦海事仲裁員協會(LMAA)仲裁規則,由3名仲裁員組成仲裁庭進行仲裁、適用英國法。在《租船合同》履行期間,因大新華公司多次遲延支付或未付租金,大韓海運依據《履約保函》中的約定,提起仲裁。
2018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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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歐,日訴中國稀土WTO爭端案簡讀
在我所代理的中國---稀土鎢鉬出口管理措施爭端解決案(DS431,DS432,DS433, 以下簡稱稀土案)中,原告國指控中國對稀鎢鉬產品征收出口稅違反《中國加入議定書》第11.3段承諾, 中國引用GATT 1994第20條(b)項人類健康環境保護目的為出口稅措施辯護.。 同時,原告方指控中國對稀鎢鉬產品征收出口配額違反GATT 1994第11:1條、 《中國加入工作組報告》第162段、第165段,中國援引GATT 1994第20條(g)項, 保護可用界竭的自然資源進行辯護。
2014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