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創板的知識產權邏輯(二)
作者:齊寶鑫、池振華、龔未云、方洪 2019-07-17自2019年6月13日科創板正式開板以來,短短半個月時間,已有31家(數據統計截至2019年6月28日)申報企業經科創板上市委會議審議通過,即將或已經成功發行。與此同時,截至2019年6月28日,已有141家企業向上交所提交了科創板上市申請。能夠從141家企業中脫穎而出,這31家通過審議的企業究竟有何過人之處?它們是否符合科創板企業的定位,又是從何處體現出科創板企業應有的技術先進性?
針對上述問題,本文從企業的專利數量、研發人員數量、研發投入情況、核心技術貢獻率等方面對上述31家通過審議的科創板企業進行了分析研究,以便對科創板企業的技術先進性問題做進一步探討。
科創板優先支持符合國家戰略,擁有關鍵核心技術,科技創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術開展生產經營,具有穩定的商業模式,市場認可度高,社會形象良好,具有較強成長性的企業。因此,擁有質優量足的以技術為核心的知識產權是科創板企業上市的關鍵要素。
一、技術先進性之門檻:專利數量及專利質量
1.專利數量是基礎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企業上市推薦指引》,評估企業是否符合科創板定位應重點關注六個方面,其中第一項便是“是否掌握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一般而言,專利數量是衡量一家企業技術情況的直觀指標之一。上述31家科創板企業擁有的專利數量分布情況如下所示(表1,圖1)。不難發現,超過三分之一企業的專利數量在51到100之間,同時超過60%的企業的專利數量在100以內。
這31家企業的專利數量差異較為顯著,其中,中國通號共有1421項專利獲得授權,遙遙領先于其他企業。相比而言,專利最少的新光光電目前僅有6項授權專利。當然,申請專利數量與各公司所處行業具有一定關聯性,例如航天宏圖也僅有6項授權專利,但其同時擁有147項軟件著作權;而南微醫學則擁有多項三類、二類醫療器械注冊證,還獲得了36項歐盟CE證書,這些也都是企業科技實力的證明。此外,也有部分企業可能更愿意以專有技術的方式來保護自身擁有的核心技術,因而忽略了專利的申請,但為了此次科創板上市已經迎頭趕上,如安恒信息目前正在申請中的發明專利就有441項。
表1:專利數量整體情況
專利數量 | 公司個數 | 分布情況 |
1-10個 | 2 | 6.45% |
11-50個 | 6 | 19.35% |
51-100個 | 11 | 35.48% |
101-500個 | 9 | 29.03% |
501-1000個 | 2 | 6.45% |
1001個以上 | 1 | 3.23% |

表2:專利數量排名前五的科創板企業
序號 | 公司名稱 | 發明專利數量 |
1 | 中國通號 | 1421 |
2 | 中微公司 | 951 |
3 | 光峰科技 | 766 |
4 | 福光股份 | 345 |
5 | 西部超導 | 316 |
2.專利質量是核心
相比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發明專利是唯一需要經過實質審查的專利。鑒于發明創新的難度更大,發明專利的審理時間更長,申請被駁回的概率更高,因此,雖然也存在局限性,但相對而言,發明專利仍然是企業知識產權中含金量相對較高的一項,也更能體現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對于“是否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這一評估事項,不僅要關注科創板企業的專利數量,更應看重其專利質量。下表(表2)列出的是上述31家企業中發明專利數量排名前五的企業。通過與專利數量最多的五家企業進行對比后發現,部分專利數量多的企業,其持有的大多是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發明專利數量占比相對較小。
表3:發明數量排名前五的科創板企業
序號 | 公司名稱 | 發明專利數量 |
1 | 中微公司 | 800 |
2 | 中國通號 | 368 |
3 | 西部超導 | 219 |
4 | 交控科技 | 207 |
5 | 安集科技 | 190 |
此前,安翰科技因技術水平方面的信息披露問題陷入爭議之中。根據界面新聞的相關報道,安翰科技自稱為“全球首家獲得CFDA核發的磁控膠囊胃鏡系統機器人三類醫療器械注冊證”的企業。但根據界面新聞的調查,日韓等國的行業巨頭旗下的膠囊胃鏡在多年前就已獲批,國內的重慶金山等公司也早于安翰科技獲得了適用于胃腸檢查的膠囊內鏡的醫療器械注冊證。
由此可見,專利也是不患寡而患不“精”。盡管這是企業科技實力的最直接體現,但決不能憑借數量的多寡一定勝負。一方面要考慮到企業所處行業的特性,結合其在其他知識產權方面的成果綜合判斷;另一方面也需對專利質量細加考察,重點關注含金量高的專利。
3.權屬關系要明晰
專利技術對科創板企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確保企業對其專利技術的合法有效控制也是至關重要的。一來,企業應及時監測專利狀態,防止因疏忽大意而使專利保護效力減損;二來,也應明確專利權屬,避免陷入侵權糾紛。這兩點均屬于科創板上市委的關注重點,均有可能在一定條件下構成發行障礙。上市委在對西部超導的會議審核意見中提出,“公司高溫超導的專利權已過期,并且未在規定的補繳期內補繳費用,已經無法重新激活專利,請發行人代表說明是否存在該技術被第三方成功申請專利、從而發行人構成侵權的風險,發行人是否考慮更新該技術并重新申請專利”。而在對南微醫學的會議審核意見中,上市委就發行人與美國波士頓科學之間的糾紛要求發行人說明:“(1)上述糾紛是否可能擴大,發行人及相關個人是否存在被指控侵犯技術秘密的風險;(2)發行人注冊的 SureClip 止血夾專利是否可能被提起專利權無效之訴;(3)發行人的升級產品 Sentinel 止血夾的專利注冊及FDA備案注冊、歐盟CE證書、中國醫療器械注冊證書是否受到影響,是否可能面臨潛在的侵權訴訟指控。”
二、技術先進性的根基:研發人員和研發費用
科創板企業需重點關注的第二個方面在于:是否擁有高效的研發體系,是否具備持續創新能力,是否具備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的基礎和潛力,包括但不限于研發管理情況、研發人員數量、研發團隊構成及核心研發人員背景情況、研發投入情況、研發設備情況、技術儲備情況等。其中,比較容易量化的兩項是研發人員和研發費用。這恰好是企業研發能力在人力、財力上的直觀反映。
1.研發人員數量不能少
企業規模有大有小,員工數量自然也不在一個量級。因此,研發人力的比拼不僅要看絕對數量,還應關注相對數量。在上述31家企業中,研發人員占總員工數量的比例在20%以內及20%-40%之間的企業數量最多,合計超過60%。此外,晶晨股份和航天宏圖2家企業的研發人員占比超過80%。具體分布情況如下所示(表4,圖2):
表4:研發人員占比分布情況
研發人員占比 | 公司個數 | 分布情況 |
0-20%(含) | 9 | 29.03% |
20%-40%(含) | 11 | 35.48% |
40%-60%(含) | 3 | 9.68% |
60%-80%(含) | 4 | 12.90% |
80%-100% | 2 | 6.45% |
未知 | 2 | 6.45% |

各企業之間研發人員的數量差別相當之大,排名第一的中國通號擁有的研發人員比第二、第三名相加起來更多。研發人員數量與企業規模正相關,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科創板企業的規模差距之大。
表5:研發人員數量排名前五的科創板企業
序號 | 公司名稱 | 研發人員數量 |
1 | 中國通號 | 3676 |
2 | 航天宏圖 | 913 |
3 | 晶晨股份 | 619 |
4 | 利元亨 | 512 |
5 | 世紀空間 | 414 |
從下表來看,研發人員占比排名前五的企業中,有三家均來自于集成電路行業。
表6:研發人員占比排名前五的科創板企業
序號 | 公司名稱 | 研發人員數量/占總員工數量比例 | 所屬行業 |
1 | 晶晨股份 | 81.13% | 集成電路行業 |
2 | 航天宏圖 | 80.37% | 衛星應用行業 |
3 | 瀾起科技 | 70.98% | 集成電路行業 |
4 | 樂鑫科技 | 67.22% | 集成電路行業 |
5 | 虹軟科技 | 65.73% | 視覺人工智能行業 |
整體來看,科創板企業的研發人員數量不論在絕對值上還是相對值上均有較大差異。但與一般企業相比,科創板企業的研發人員比例已相對較高。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需滿足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而在上述31家科創板企業中,僅有1家企業的研發人員占比在10%以下。由此可見,盡管內部差距較大,但整體而言,科創板企業的研發人員數量優勢是較為明顯的。
2.核心技術人員穩定性高
對于研發人員,上市委尤其關注其中的核心技術人員,或者與核心技術研發具有密切關聯的研發人員。例如,在科創板上市委對航天宏圖的會議審核意見中,其要求發行人進一步披露:“發行人與其九大核心技術分別對應的專有技術相關研發負責人、主要研發人員及專利發明人(如相關研發人員為專利發明人)的情況,報告期上述研發負責人、研發人員及專利發明人在發行人的任職變化情況,以及與發行人簽署勞動合同和競業禁止承諾的情況。”此外,上市委在對鉑力特的會議審核意見中指出:“請結合程錦澤、張薇等十余離職人員的專利發明情況,說明不將他們認定為核心技術人員的理由和依據,最近兩年發行人核心技術人員是否有重大變化。”
對于科創板企業來說,專利技術等知識產權固然是其核心資產,但這些技術的形成與改進在很大程度上都依賴于企業的研發人員,尤其是掌握核心技術的人員,某種意義上說,他們才是一家企業最大的財富與最主要的生產力來源。因此,確保核心技術人員的穩定性是保證企業長足穩定發展的關鍵。
3.研發投入是關鍵
在上述31家企業中,大部分企業(將近70%)的研發費用占營業收入的比重在5%-20%之間,僅有微芯生物一家的研發費用占比達到55%。這在一定程度上與其所處行業相關,微芯生物在創新藥行業具有較好的聲譽和社會影響力。2006年,微芯生物將西達本胺在美國、日本、歐盟等國家或地區的專利權許可給滬亞生物,成為中國醫藥行業歷史上將原創新藥向發達國家進行海外專利許可授權的經典案例。
與其他企業相比,科創板企業的研發投入比例也相對較高。《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規定,關于研發費用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要求不低于5%;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要求不低于4%;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要求不低于3%。目前看來,絕大多數科創板企業均超越上述標準。
上述31家企業研發費用占比的具體分布情況(2018年數據)如下所示(表7,圖3):
表7:研發費用占比分布情況
研發費用占比 | 公司個數 | 分布情況 |
0-5%(含) | 4 | 12.90% |
5%-10%(含) | 12 | 38.71% |
10%-20%(含) | 9 | 29.03% |
20%-40%(含) | 5 | 16.13% |
40%以上 | 1 | 3.23% |

表8:2018年研發費用占比排名前五的科創板企業
序號 | 公司名稱 | 2018年研發費用占比 |
1 | 微芯生物 | 55.85% |
2 | 虹軟科技 | 32.42% |
3 | 中微公司 | 24.65% |
4 | 安恒信息 | 23.73% |
5 | 安集科技 | 21.64% |
值得注意的是,科創板企業的研發人員與研發費用,僅僅體現了公司對研發的投入規模和重視程度,但并不能體現其技術水平。大量投入并不一定能獲得高技術成果。換言之,研發成果與研發投入之間并不是線性關系,研發人員的多寡也無法反映企業技術團隊的競爭力情況。此外,這兩個指標在一定程度上都是可調節的,不同行業、乃至同行業的不同企業對研發人員、研發費用的界定均可能存在差別。對于過高的研發人員占比,上市委可能會要求發行人進一步說明統計標準,例如其要求航天宏圖說明“研發人員薪酬是否符合行業及當地研發人員薪酬標準,研發人員統計是否準確”。同時,相比于研發費用的提升,上市委更加關注研發投入的產出成果,例如其要求福光股份說明,“報告期內研發費用持續增長,占營業收入比例持續提高,但仍無法滿足主要客戶產品升級換代需求的原因和商業合理性”,同時要求福光股份披露“與研發活動及研發費用歸集相關的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及有效執行情況”。
因此,在判斷企業是否擁有高效的研發體系,是否具備持續創新能力,是否具備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的基礎和潛力時,企業的研發人員和研發費用情況僅具有有限的參考價值,還應當結合研發團隊人員構成、技術儲備情況等進行綜合判斷,且尤其要關注核心技術人員情況。
三、技術先進性核心指標:營收轉化率
1.核心技術營收轉化率高
對于企業來說,科技創新的最終目的在于通過科技成果的轉化而獲得商業利益。因此,科創板企業需要評估自身是否具備技術成果有效轉化為經營成果的條件,是否形成有利于企業持續經營的商業模式,是否依靠核心技術形成較強成長性,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應用情況、市場拓展情況、產品或服務盈利情況等。本文將通過核心技術對企業收入的貢獻率這一指標來觀察科創板企業的技術轉化效果。
以下圖表(表9,圖4)是上述31家企業的核心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營業收入比例的分布情況(2018年數據)。從中可以發現,將近60%的企業認為自身的營業收入幾乎全部來自于核心技術產品或服務。這一方面顯示出各個企業的核心技術均與主營業務相關,另一方面也表明這些核心技術均具有極高的轉化率,成功實現市場化。
表9:核心技術收入占比分布情況
核心技術收入占比 | 公司個數 | 分布情況 |
0-50%(含) | 2 | 6.45% |
50%-70%(含) | 0 | 0.00% |
70%-90%(含) | 4 | 12.90% |
90%-100%(含) | 18 | 58.06% |
未知 | 7 | 22.58% |

2.營收數據需準確
企業的產品或服務對其核心技術的依賴程度有多大、相關度有多少,這些情況并不能通過這一簡單的數字顯現出來。換言之,核心技術對營業收入的貢獻率是一項可被控制的指標。此外,目前企業披露的這些數據或多或少都會被質疑,具體情況還需具體分析。
從上市委的審核意見來看,其對于核心技術收入情況也表現出了極高的關注度。例如,上市委要求華興源創說明,“除柔性OLED的顯示與觸控檢測技術外,其他核心技術應用取得的營業收入情況及相關數據的匹配關系”。再如,鉑力特在報告期內向江蘇佩恩銷售加工半成品所使用粉末,并委托江蘇佩恩利用粉末進行零部件生產加工,上市委要求鉑力特說明,“江蘇佩恩上述生產工序是否屬于3D打印成型環節核心工序;根據合同該合作模式是否是外協;如果不是外協,采購江蘇佩恩零部件產品進行銷售的收入列入發行人核心技術收入是否合理”。同樣的,利元亨也被要求說明其披露的核心技術產品收入是否準確。
四、結語
伴隨著科創板開市的春風,申請首發上市的科創企業如雨后春筍般冒出。這些企業是否符合科創板定位,是否具有技術先進性,在判斷這些問題時,專利數量、研發人員數量、研發費用等數據也許只是表象,更深層的本質還有待時間的驗證。本文重點研究的31家企業目前均已通過上市委會議審議,但也或多或少存在某些問題,這些瑕疵問題也應當引起尚處于申報階段或即將申報的企業的關注,避免因此而停下自己的上市之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