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天城律師代理吳某涉嫌貪污罪,律師意見全部被承辦機關采納,指控金額由1265萬元降至65萬元,并輕判2年有期徒刑
2017-04-1085632015年6月30日,吳某因涉嫌貪污罪被刑事拘留,我所律師根據吳某家屬委托,為其提供法律服務。本所律師經會見吳某后初步了解,偵查機關指控吳某兩起案件事實涉嫌犯罪,指控金額分別為1200萬元和65萬元。
我所律師在代理本案過程中,多次會見吳某,了解并核實案件基本情況,向吳某深入分析講解貪污罪的犯罪構成,多次與偵查機關以及審查起訴機關的承辦人溝通,并在審查起訴階段閱卷后,仔細梳理兩起案件事實,根據梳理情況,并在征求吳某及其家屬意見的情況下,就吳某涉嫌貪污1200萬元的資金流向聘請專業審計機構進行審計,第一時間將審計結果及律師意見提交給承辦人,后經多次反復深入與承辦人溝通,檢察院在起訴意見書指控吳某涉嫌貪污1265萬元的情況下,接受了律師的意見,最終在提起公訴時將吳某涉嫌貪污金額降低至65萬元。本案經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于2016年 12月28日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吳某構成貪污罪,涉案金額僅為65萬元,判處2年有期徒刑,現該判決已生效。
本案由我所高級合伙人律師張月明、律師魏學全為委托人在偵查、審查起訴、審判階段提供了全程的法律服務,在專項審計及辯護等環節提供了專業的法律支持。本案歷經6個月的偵查,6個月的審查起訴(其中補充偵查兩次,延長審查起訴期限3次),6個月的審理,最終通過律師的不懈努力,檢察官的縝密辨別,法官的公正審判,捍衛了公平正義,使吳某得到了公正的判決,亦使刑事訴訟法疑罪從無原則再次得到了體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