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錦天城(天津)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楊瑩律師、李克強律師被聘請為天津市營商環境監督員
2021-02-0852092021年1月25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辦公室印發了《市政務服務辦關于聘請了一等同志擔任2021-2022年度天津市營商環境監督員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進一步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加強政企常態化溝通聯系,拓寬營商環境監督渠道,推動政策落地落實,根據《天津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和《天津市營商環境監督員工作規則》,經市政府服務辦研究決定,聘請丁一等111名同志擔任2021-2022年度天津市營商環境監督員,聘期2年。上海錦天城(天津)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楊瑩、李克強律師被聘為天津市營商環境監督員。
天津市營商環境監督員的主要責任是,對貫徹落實有關營商環境的黨中央政策、法律、法規情況,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價指標落實情況,全國營商環境評價指標落實情況,我市“一制三化”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情況以及市政府交辦的其他營商環境工作進行監督,及時發現和提出我市營商環境建設和改善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相關意見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