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天城承辦的破產案件分別入選2022年度“全國破產經典案例”及“全國破產經典案例”提名獎
2023-04-247270近日,上海市錦天城(深圳)律師事務所承辦的王某、蔡某夫妻實質合并(個人)破產重整案入選2022年度“全國破產經典案例”,上海錦天城(天津)律師事務所承辦的中瑞森(天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產和解案入選2022年度"全國破產經典案例"提名獎。
2022年度“全國破產經典案例”評選活動由中國政法大學破產法與企業重組研究中心聯合《人民法院報》編輯部、《政法論壇》編輯部、《法律適用》編輯部、《中國審判》雜志社、《中國政法大學學報》編輯部、中國法學會案例法學研究會、北大法寶共同發起2022年度“全國破產經典案例”評選工作。
王某、蔡某夫妻實質合并(個人)
破產重整案
主辦律師:
上海市錦天城(深圳)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宗士才、律師陳慶修、包嘉多
基本案情:
王某、蔡某二人系夫妻,由于經營不善以及疫情影響,二人所開店鋪最終無法正常運行,負債金額達180萬元。二人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分別提交了個人破產重整申請。2022年7月18日,法院經審查認為二人具備破產原因和重整條件,裁定受理二人破產重整案。
該案亮點:
1.基于涉案房屋不符合《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第114條第2款的適用條件,案件對房屋的處置方式對非家庭住宅抵押貸款擔保物權處置模式具有探索意義。
2.案件通過在各款項間確立清償順位,并通過設立提存等方式,為《條例》實施初期在重整程序中為申報債權的處理提供參考經驗。
3.案件貫徹《條例》第125條重整計劃有債務人執行,管理人協助和監督重整計劃執行的精神,落實了重整計劃債務人執行管理人監督模式。
典型意義:
本案中,法院將夫妻名下債務合并、資產合并、未來收入和債務清償合并,對兩個案件指定同一管理人,適用同一份重整計劃,對于夫妻實質合并重整制度的實踐具有典型意義。
中瑞森(天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破產和解案
主辦律師:
上海市錦天城(天津)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馮俊武、合伙人賈麗麗、律師劉博文、高暢
基本案情:
中瑞森(天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為 5000 萬人民幣,經營范圍為:新能源材料、新型保溫材料、相變材料、恒溫服裝研發、制造、銷售。2020年7月23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根據債權人北京中瑞森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申請裁定受理中瑞森破產清算案。
該案亮點:
1.案件采用ADR方法,以其靈活自治的優勢,以調解促成和解,使得全體債權人達成“共識”,提高了程序效率,降低了司法成本。
2.本案的創新之處在于:第一,認可了和解協議附條件生效。第二,認可和解協議的同時不終結破產程序,待和解協議執行完畢后再終結破產程序。
3.實現了實際控制人個人債務的集中清理,保護了“誠實但不幸的人”。
典型意義:
本案中,本所作為管理人本著拯救破產企業的宗旨,在面對巨大阻力的情況下,采用自行和解模式,平衡各債權人與債務人的利益訴求,高效清理債權債務,維護企業營運價值,實現對具備挽救希望與價值的市場主體的充分保護與拯救。
此次入選“全國破產經典案例”及“全國破產經典案例”提名獎,是對錦天城律師事務所破產業務部門勤勉、忠實、敬業的職業素養和較高的業務水平的認可,同時也將激勵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在承辦涉及社會影響較大的復雜破產案件時,進一步發揮創新意識和主觀能動性,切實維護利害關系人的合法權益,實現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統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