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天城承辦案件入選“2021年度深圳律師承辦知識產權十大典型案例”
2022-04-2775292022年4月26日,在第22個世界知識產權日當天,深圳市律師協會公布了2021年度深圳律師承辦知識產權十大典型案例,錦天城(深圳)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車小燕律師團隊代理的“PANTONE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及“手機背蓋的紋理設計和手機內部第二觀面圖案著作權侵權與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分別入選商標類及版權類的十大典型案例。
其中,“PANTONE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本所客戶潘頓有限責任公司(即原告)的“PANTONE”商標經過長期廣泛的使用和宣傳推廣,已在中國相關公眾中形成了極高的知名度。經調查,發現被告在銷售原告正品的同時組合使用涉案商標及被告注冊的“潘通”商標,同時被告也銷售其他多個品牌的產品,但在其域名、微信公眾號的名稱以及網站、網店、公眾號的首頁突出使用了涉案商標,另外被告在經營中還存在其他多項混淆行為。通過承辦律師的嚴密舉證,經過兩審終審,最終高額支持了原告的賠償請求及全部的合理支出,并判決被告公開刊登聲明消除對原告的不良影響。該案的典型意義在于體現了“國民待遇”,原告是美國一家專門從事開發和研究色彩而聞名全球的權威機構,案件的訴訟過程和裁判結果在行業內引發較大的關注和討論。被告在銷售原告正品商品時,以合法形式掩蓋其侵權行為,增加了原告的舉證難度。承辦律師結合司法判例從商標指示性合理使用的邊界、商品商標和服務商標的合理區分、被告對涉案商標的使用必然會造成相關公眾的混淆誤認等角度論證了被告的行為符合商標侵權的構成要件,并結合在案證據分析被告的多項混淆行為主觀上具有攀附的故意、客觀上造成了混淆,構成不正當競爭,對辦理同類案件具有較大的借鑒意義。
另一案例為“手機背蓋的紋理設計和手機內部第二觀面圖案著作權侵權與不正當競爭糾紛案”,該案件的原告深圳某通訊公司主張其對emporiaSMART.2型號手機的背蓋紋理設計(“作品1”)和手機內部第二觀面的圖案(“作品2”)擁有著作權,指控被告(即本所客戶)利用合作機會抄襲了原告的圖紙并委托第三方開模生產手機,原告主張被告的手機侵犯其美術作品1和作品2的復制權、發表權及署名權,請求法院判決被告停止侵權行為,并賠償其直接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共300萬元。承辦律師經過研判,認為作品1手機背蓋紋理是常見的圖形,不具有獨創性,且在該作品發表之前,相關市場中已經存在與其高度相似的設計;作品2實為功能性設計,不具審美價值,不屬于美術作品,且被告生產手機的行為目的在于實現其實用功能,不屬于復制權的保護范疇。經過承辦律師的縝密分析和充分論證,法院最終支持被告的答辯,駁回了原告全部訴訟請求。該案不僅涉及思想與表達形式的區分,還涉及復制行為的界定,案情復雜,爭議焦點難度較高,反映了承辦律師較強的專業能力,對類似案件具有較高的指導意義。
上述入選案例由錦天城深圳辦公室高級合伙人車小燕律師、黃立律師、馬娜娜律師組成的律師團隊,為委托人提供了維權方案設計、組織證據、出庭等爭議解決法律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