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人之托 忠人之事 業內專家談信托文化
2020-07-2890132020年6月17日,《信托公司信托文化建設指引》(以下簡稱《指引》)正式發布。根據起草說明,《指引》旨在引導信托公司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經營宗旨、價值觀念和道德行為準則,構筑具有中國特色的信托業文化?!督鹑跁r報》記者就《指引》出臺的相關問題采訪了參與起草工作的兩位專家,中國信托業協會專家理事、錦天城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李憲明和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梁光勇。
《金融時報》記者:能否談一下當前信托文化建設現狀以及必要性?
李憲明:文化建設是信托業可持續發展的基礎,它表達了信托行業共同的價值觀和行為規范,是對自身功能的定位、對發展問題的認識、對行業風險的看法。近年來,我國信托業快速發展,但也出現了一些問題,不同程度地存在偏離信托本源、規避行業監管的亂象,信托公司的行業功能沒有充分發揮出來。
在我國信托業發展過程中,信托文化建設一直是行業監管和自律發展的一項主要內容。2012年實施的《信托公司社會責任公約》,要求信托公司積極培育和宣傳優良的信托文化;近年來,金融監管部門出臺一系列防控金融風險舉措,信托文化建設的重要性日益凸顯。
當前,各信托公司在文化建設方面程度不同,但總的來看,離形成可以支撐行業理性發展的信托文化還有一定差距,而且關于信托文化內涵的認識缺乏行業共識,有關信托文化建設的公司戰略、公司治理以及業務流程、風控、績效考評等規范建設零散、缺乏系統性。
《金融時報》記者:信托文化與其他資管機構相比有哪些相同和不同?
李憲明:信托制度是資產管理市場的基礎性制度,各類資產管理機構開展業務的形式和內容有差別,但所體現的法律關系實質是相同的,尤其是所遵循的文化內涵和理念具有很多的共性,主要概括為三方面:底線文化、誠信文化和品質文化。
信托文化有其特質和內在規定性。例如服務文化,信托業作為金融行業的一個組成部分,其使命是發揮信托制度優勢,創新信托服務方式,與實體經濟共榮共生。在業務定位層面,信托公司職責除了為客戶資產保值增值外,還可以在賬戶管理、財產獨立、風險隔離等方面提供有特色的服務。
民生文化也體現了信托業的特殊性。信托是一種財產管理制度,但信托公司的財產管理不限于財產的投資獲益,還致力于解決財富管理、運用過程中的個人難題、社會問題,滿足國家治理需求等。不限于為高凈值人士服務,而是以人為本,關注財富管理與分配的公平、效率、安全,無論財富人士、工薪人士,還是需要關愛的弱勢群體,都能夠得到同等的信托關懷。
《金融時報》記者:《指引》是否有成熟的經驗可以借鑒或參考?
李憲明:《指引》的出臺是我國信托業發展的必然產物。黨的十八大以來,進行文化建設、堅持文化自信已經成為國家各部門、社會各行業的重要工作內容。在金融領域,監管部門將文化建設作為金融市場健康發展的根本保障工作來抓。近年來,我國保險業、證券基金業也陸續出臺了關于行業文化建設的規定和自律文件,旨在樹立良好的行業形象,促進行業的科學發展。
國際上,各大資產管理機構都將公司文化作為長遠發展的根本保障,致力于塑造獨具風格的公司品牌形象。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以后,國際社會反思總結危機經驗教訓,認識到行業文化建設對于行業穩健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強調通過提升公司的文化和價值來應對金融危機,良好的文化能夠保護金融機構穩健運行。
信托文化的建設,需要在吸收國際和國內同業文化建設成功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國國情和行業特征,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行業文化,同時為其他行業貢獻“信托智慧”。
《金融時報》記者:起草說明中稱,經營宗旨為“受人之托 忠人之事”,而不是通常所說的“受人之托 代人理財”,有哪些更深層次的考慮?
李憲明:與“代人理財”相比,“忠人之事”的內涵更為豐富,也更能體現新時代信托業轉型發展的要求和特征。“忠”字包括“忠誠”和“盡心竭力”兩層含義,而理論上,信托關系中的受托人“信義”義務主要是指忠實義務和注意義務。可見,“忠人之事”實際上更為明確地提出了信托業的經營要求。
另外,利用信托制度的功能優勢積極承擔社會責任,已經成為信托公司轉型發展的趨勢之一。當前,信托公司開展的諸如慈善信托、養老信托、家族信托等業務,其業務功能和定位與傳統的“代人理財”型資產管理產品存在較大差異,因此,使用“忠人之事”可以更準確地描述和規范這類新型業務。
《金融時報》記者:信托文化內容的五個方面是如何確定的?
梁光勇:《指引》將信托文化的內容概括為五個方面,即滿足實體經濟需求的“服務”文化、滿足人民群眾需求的“民生”文化、推動社會治理體系完善的“責任”文化、守法合規穩健運行的“底線”文化以及注重管理能力和職業操守提升的“品質”文化。
服務實體經濟是新時代金融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作為當前金融資管機構的重要成員,發揮自身制度優勢,與實體經濟共生共榮,實現與實體經濟良性循環,是信托業應當堅守的職責使命。
就信托業而言,行業發展不平衡不充分與人民群眾不斷升級的財富保值增值、安全傳承需求等之間存在的矛盾,是當前信托業的主要矛盾。這就要求信托公司堅持服務人民群眾的根本宗旨,發揮信托制度功能,提升人民群眾的幸福感、獲得感和安全感。
作為一項財產轉移和財產管理制度,信托制度具有安全保障、公益慈善等功能優勢。在維護公序良俗、促進社會進步方面履行社會責任,創造社會效益,既是信托業的優勢,也是其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信托業應當在社會治理體系完善方面發揮更積極的作用。
合規創造價值成為近年來國際國內金融實踐形成的普遍共識。從我國信托業多年發展的經驗教訓來看,依法合規創造效益,杜絕不當創新,嚴守合規底線,關系著行業的生存。
信托制度各項功能的有效發揮,離不開具有適應受托能力的信托公司予以實施。信托公司只有不斷提升自己的受托管理能力和職業操守,才能真正贏得委托人的信任和尊重,信托制度的價值才可能實現最大化。
五個方面的內容各有側重,共同構成了未來一段時間信托文化建設的指引。從行業反響來看,《指引》概括的信托文化內容已經成為行業的共識。
《金融時報》記者:對于信托公司完成文化建議這五年的系統工程有何建議?
梁光勇:文化建設是一項系統性工程,具有長期性、綜合性、反復性等特點。作為一項長期性工程,文化建設難以“畢其功于一役”,因此,在思想上,既要有緊迫感,又要做好“久久為功”的準備。在實施主體方面,信托公司對本機構信托文化建設承擔主體責任,除此之外,文化建設還需要監管機構、自律約束機構和市場約束機構共同形成合力。在具體措施方面,既要積極進行正面引導,還需要適時借助懲戒手段,從正反兩方面推動形成良好的信托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