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購重組助推國有企業改革論壇圓滿舉辦
2016-08-1586272016年8月4日,由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主辦,山西省國有企業法律顧問協會、山西省社會科學院、太原仲裁委員會共同協辦,上海錦天城(太原)律師事務所承辦的“并購重組助推國有企業改革論壇”在太原湖濱國際大酒店圓滿舉辦。

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鮑方舟律師主持本次論壇。出席本次論壇的嘉賓有:山西省社會科學院李中元院長,山西省司法廳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翟新山先生,山西省法制辦副廳級巡視員韓衛星女士,山西省國資委宋世華副主任,西山煤電集團公司王玉寶董事長,山西省國資委法規處胡奇處長,太原仲裁委秘書長喬雅民,同煤集團法律顧問處張華處長,大同煤業總法律顧問王佳潔女士,山西焦煤集團政研室賈長茂主任,山西省焦炭集團總法律顧問陳亞忠先生,潞安集團投融資中心賈和平處長,西山煤電集團總法律顧問王晶瑩先生,西山煤電集團企管處處長孟君處長,西山煤電集團法律處處長王淑過處長,西山煤電集團多種經營公司高翔董事長,西山煤電集團企管處王絳華副處長,山西省律師協會行業黨委副書記牛振宇。

首先由山西省司法廳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翟新山先生為本次論壇致辭。

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楊海峰律師,從并購重組的類型、并購重組的主要風險、主要風險的法律應對措施、并購重組中的稅收策劃四個方面,對并購重組法律實務做了深入解析。

同煤集團公司法務部部長張華女士,以“國有煤炭企業改革困境”為題,分析了國有企業改革困境、混合所有制改革,制度結構問題、運行問題,國有煤企方向和道路的選擇等。

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朱林海律師,以“破產法助推供給側改革”為題,從供給側改革背景,破產及重整的優勢特點,典型案例解析,完善和推進破產法的必要性措施等方面,進行了詳細論述。

山西省社會科學院李中元院長,從山西發展階段性特征與煤炭對山西的影響,山西煤炭供給側改革實踐和問題,煤炭供給側改革的路徑和對策三個部分,闡述了“關于山西省去產能政策研究”。

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王清華律師,結合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方式,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跨國并購,跨國并購的法律風險防范三個方面,對“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之跨境并購”做了實務解析。

上海錦天城(北京)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郭素平律師,通過具體案例,對經營者集中與反壟斷審查進行講解。
面臨經濟形勢下行、供大于求、產能過剩等現狀,國有企業面臨著巨大的經營風險與壓力。以法律視角解析并購重組,運用破產法助推供給側改革,調整產業結構,進行跨境并購,能夠使企業早日走出改革困境,重獲新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