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對中國出口企業的影響分析與海關合規建議
作者:史軍 王永亮 2020-02-06與貿易戰相比,新冠肺炎引發的疫情更有殺傷力。貿易戰無論怎么打,說到底是一個交易成本的問題;戰場是由雙方政府所選定的,限定在特定的稅號之中;雙方政府根據企業的申請,還可以對某些特定的商品加征關稅予以排除。所以,貿易戰總體處于一種可控、可預期的狀態。而新冠肺炎引發的疫情,對中國外貿產生的影響,可能要比貿易戰嚴重的多。疫情防控涉及到公眾的安全,已經不再是稅收成本的問題,基于不可知的恐懼和謹慎,進口國可能將所有中國商品排除在外。這種排除比原產地規則更為嚴厲,只要運輸中途經中國,都有可能被一刀切地劃入疫區商品禁止進口;疫情發生的原因到目前為止還是未知的,目前尚未得到有效的控制,所有的中國商品都可能被不加區分地納入檢疫范圍,即使是進口國急需的、原本鼓勵進口的商品,也將無法進行交易,中國企業甚至連轉行的機會都沒有;疫情發生的時間跨度難以預測,企業也無法向任何權威發出呼吁,以盡早結束疫情。這種情況下,外貿面臨較大的風險。
中國商品可能因檢疫而被禁止進口 新冠肺炎疫情焦點目前在于人,各國基本尚未對中國商品采取禁入措施。然而,新冠肺炎對于中國對外貿易的影響正在逐漸的顯現出來。2020年2月4日,印尼政府已經著手確定是否在動物之外,禁止中國食品和飲料的進口,以作為對中國新冠肺炎的應對措施。印尼財政部長Agus Suparmanto表示,禁入措施將很快實施,沒有明確的結束日期,將一直持續到新冠肺炎得到有效的控制。作為印尼最大的貿易伙伴,中國主要向印尼出口大蒜、水果以及其他的食品和飲料。印尼將從其他國家和地區進口上述商品,以替代原先從中國的進口。 對中國出口企業的海關合規建議 一是了解進口國的檢疫新規。世界衛生組織雖然將新冠肺炎疫情列為國際關注的公共衛生事件,但沒有推薦統一的檢疫標準和措施。隨著疫情的不斷發展,世界各國的檢疫隨時有可能更新。各國有權根據自身的判斷采取檢疫措施。因此,中國出口企業必須及時更新了解進口國對中國商品進口的檢疫新規。 二是了解進口商的焦慮點,并采取措施排除。除了進口國層面的檢疫要求,中國出口企業必須關注進口商對檢疫的要求。進口商的憂慮程度可能是不同的,有的可能拒收所有來自中國的貨物,有的可能拒收來自特定中國省市的貨物。中國出口企業要準確了解進口商的商業訴求,在合同中作出明確。對于可以接受特定省市之外中國商品的進口商,中國企業應當做好物流安排,避免這些貨物在運輸途中經過客戶明確排除的特定省市,并就貨物的物流鏈保留實時記錄,以打消客戶的疑慮。 三是協調物流,加快送貨的節奏。因為疫情的變化,進口國的檢疫標準和客戶的心態都在快速變化,因此,一旦敲定商業安排后,建議協調好物流安排,盡快將貨物完成出口,以免夜長夢多,因為進口國檢疫標準或者客戶心態的變化而產生新的爭議。 四是做好貨物退運或者拋棄的預案。未雨綢繆,在當前的特殊時期,中國出口企業在出口同時,要做好貨物被退運或者拋棄的預案,提前測算成本,以便在無法順利出口時盡量減少自身的損失。否則,中國出口企業除了商業損失,還有可能受到進口國海關或者中國海關的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