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東投資之沙特阿拉伯篇 (上)——投資環境和投資形式
作者:王清華 施珵 王沁怡 2023-08-01錦天城團隊將圍繞中東投資發布系列文章,具體包括沙特阿拉伯、阿布扎比、迪拜、卡塔爾、以色列、埃及以及土耳其。
本篇文章將介紹沙特阿拉伯。本文將分為上下兩部分。上部分將著重介紹在沙特投資的優勢、沙特對外商投資的限制和沙特投資主要法律形式。本文上部分首先梳理了沙特在吸引外商投資方面的優勢及針對外國投資者在行業準入、土地使用和外匯方面的主要監管規定,特別提示了沙特對于能源領域的投資支持政策。隨后向中國投資者介紹在沙特投資時可采取的法律實體類型,包括技術和科學服務辦公室、外國公司分支機構、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法律形式,并進一步說明新設實體、股權收購、資產收購、簽署商業代理合同這些不同投資程序在沙特所涉及的政府監管流程。
一、沙特投資的優勢
沙特近年來經濟發展表現亮眼,被視為中東和北非地區經濟進步的主導力量。根據沙特中央銀行(Saudi Central Bank)公布的數據,2023年第一季度,沙特外國直接投資(FDI)規模達到2.17億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長超過10%[1]。新出臺的一系列外商投資激勵政策、相對穩定的政治環境、持續的經濟改革、充足的勞動力以及豐富的自然資源,吸引著更多的外國投資者前往沙特當地進行投資。
從沙特對外合作角度看,沙特與中國、馬來西亞、意大利、德國、美國、韓國等56個國家和地區簽署了避免雙重征稅協定[2],與26個國家或地區簽署了雙邊投資協議,主要包括中國、韓國、日本、瑞士、土耳其等[3]。這些雙邊協定或區域協定減少了沙特與締約國之間的貿易和投資壁壘,吸引了外國投資者前往沙特投資。此外,沙特是海灣合作委員會(Gulf Cooperation Council,GCC)的創始成員國。通過海灣合作委員會,沙特與黎巴嫩、新加坡、歐洲自由貿易聯盟(挪威、瑞士、冰島和列支敦士登)以及18個阿拉伯國家的大阿拉伯自由貿易區保持著自由貿易協定(FTA)。
從沙特國內政策角度看,沙特政府注重吸引外國投資,提出了一系列促進外商投資的利好政策,包括為外國投資者提供種類豐富的資金支持計劃、用途靈活的貸款、為有潛力的國際研發項目提供財政激勵、在經濟特區(SEZ)、投資法商業規劃區(Investment Law Business Regulations Zone,ILBZ)內提供關稅豁免等措施,鼓勵更多海外投資者在沙特從事科技創新行業的投資。同時,2023年生效的《新公司法》(New Companies Law)放寬了對于部分類型的沙特實體在最低注冊資本、股份發行、利潤分配等方面的要求,賦予投資者更多自主運營決策的空間,提高企業管理的靈活度。
值得關注的是,自2020年開始,沙特政府逐步設立經濟特區(SEZ),并為經濟特區配備了更有吸引力的激勵措施,包括減免所得稅與增值稅、加快簽證辦理流程、降低經濟區內土地租金等措施,促進投資、貿易和就業等特定經濟活動[4]。2023年4月,沙特經濟特區管理局(ECZA)新設定了四個經濟特區,包括阿卜杜拉國王經濟城(KAEC)、吉贊經濟特區(Jazan SEZ)、Ras Al-Khair 經濟特區(Ras Al-Khair SEZ)、阿卜杜勒阿齊茲國王科技城云計算經濟特區(KACST),這些經濟特區將分別專注于先進制造、食品制造、造船維修及數據處理等領域。
二、外國投資者在沙特投資的主要監管規定
(一)外商投資限制與行業準入
沙特逐步放松對于外商投資的法律限制,自2000年頒布《外商投資法》(Foreign Investment Law)及其實施條例以來,以修正案的形式進行不斷更新。但是,沙特對于外商投資的總體監管框架沒有發生顛覆性改變,即所有外國投資均需取得外商投資主管部門頒發的外國資本投資許可證(“投資許可證”)。2020年,沙特進行政府改革,由沙特投資部(Ministry of Investment,MISA)取代原沙特投資總局(Saudi Arabian General Investment Authority,SAGIA),負責主管與外商直接投資及經濟自由化等有關的事務。沙特商務部、公共投資基金、沙特商會理事會等政府機構或組織亦會參與對外商投資企業的管理。投資許可證的有效期通常為1年,需每年更新以維持其有效性,但為便利外國投資,近年來MISA也逐步允許投資者申請5年期的許可證。
沙特法律規定平等對待外國投資者和本地投資者。但是,外國投資者在當地開展業務時仍會面臨一些限制,這些限制主要通過授予投資許可證的不同要求體現。針對外國投資者所欲從事的不同行業,MISA將頒發針對該行業的投資許可證。同一個外國投資者可以在同一大類的行業和不同類的行業中取得多個許可證,但是不同行業許可證的申請要求有所不同,這些要求可能包括對外資持股比例的限制、對投資者自身規模的要求、對外商投資項目規模的最低要求等。
行業準入與外資持股比例
根據《外商投資法》的規定,沙特對于外商投資的行業領域采用“負面清單”的模式進行管理,外商投資管理部門有權發布外國投資者禁止或限制投資行業的清單,而MISA在頒發投資許可證時將審核投資者的投資領域是否落入“負面清單”的范圍內。對于被列入清單的企業,外國投資者可能受到持股比例的限制,或被禁止進行該行業的投資。
根據MISA發布的指南,外國投資者被禁止從事石油勘探和生產、偵查與安全、麥加和麥地那的房產投資、與朝覲有關的旅游和向導服務、招聘和就業服務、有償商業代理服務(國際分類為CPC 621)及海洋生物資源的捕撈。此外,外國投資者在投資如下行業時,必須與沙特當地股東合資,并滿足最低沙特持股比例的要求[5]:

外商投資項目規模
MISA還對特定領域的外商投資項目的注冊資本做出了一定要求。

外國投資者自身規模
針對計劃在沙特境內以外商獨資形式從事如下領域的外國投資者,MISA可能還會要求外國投資者自身已具有一定經營規模和從事該領域的經驗。比如,計劃從事零售貿易和電子商務和公共交通(除巴士和地鐵)行業的外國投資者,應當至少已在3個地區性或全球其他市場上開展業務。從事公共交通(除巴士和地鐵)行業外國投資者還應擁有至少10年從事該領域業務的經驗。
(二)沙特對能源領域投資監管
沙特擁有豐富的自然資源,能源領域是沙特重要的戰略部門和經濟支柱。在傳統能源領域,沙特擁有完善的基礎設施,是海灣合作委員會最大的常規能源市場。但是,對于外國投資者存在較多限制。沙特油氣資源由沙特國家石油公司壟斷,由沙特阿美公司主導對于油氣資源的開發。外國投資者被禁止進入石油勘探與生產行業。
在礦業領域,自2020年起,《礦業法》允許外國投資者參與礦業領域的勘探調查工作,但外國投資者如意圖在沙特境內從事采礦活動,應向MISA申請專門的采礦許可證。
可再生能源則是沙特為實現2030愿景而著力開發的關鍵領域,特別是在光伏和陸上風能領域具有廣闊的發展前景,沙特政府鼓勵外國私營投資者參與,允許可再生能源領域項目有外國投資者100%控股。沙特《國家投資戰略》中特別提出了“沙特綠色倡議”(the Saudi Green Initiative),強調要加強沙特氫能、光伏與風能產業的發展,并為可再生能源項目提供租賃補貼、關稅豁免等優惠政策[7]。沙特政府正在推進中的重要新能源項目“新建新城Neom”就是由私營主體共同參與建設。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沙特主要的能源投資項目業務的發起主體為沙特政府機構。一方面,外國投資者為履行該政府合同,仍需申請投資許可證。MISA為履行政府合同的外國投資者設置了專門的臨時投資許可證,且該類許可證通常不會附加任何其他的申請要求。另一方面,沙特的法律淵源復雜,存在非成文法典化的伊斯蘭法,和側重處理實務的現代成文法。因此,實踐中,多數投資者傾向于選擇包括沙特商務仲裁中心(SCCA)在內的仲裁機構協助解決爭端。
(三)沙特的國家安全審查制度
沙特于2021年9月成立外國投資審查常設部長級委員會 (CEFI),審查外國投資是否存在潛在的國家安全威脅。根據沙特政府的設想,CEFI將負責識別與國家安全和公共政策相關的敏感行業和戰略行業、決定外國投資者在特定行業的最大持股比例、公布外商投資審查的規則、程序,并擬定受制裁的個人或實體的名單[8]。相應地,《外商投資法》也規定,外國投資者不得投資由CEFI發布的禁止外國投資者投資行業的“負面清單”。但是CEFI設立的年限較短,實踐中的運作機制尚不明確。目前仍由MISA作為外商投資審查的主導部門。
(四)土地使用權方面對外國投資者的限制
沙特承認土地永久產權和土地租賃權益,這符合伊斯蘭法維護私人利益的要求。自2002年起,沙特正式建立土地登記制度,由相關土地所屬地區的公證處負責對土地進行登記,包括對土地所有權的登記以及對土地租賃權益的登記。
根據《非沙特居民房地產所有權和投資法》,沙特并不禁止外國實體或自然人持有房地產,但需經過相關部門批準。外國投資者可以根據需要購買必要的房產以開展商業活動,或為其員工提供住房。但是外國公司在購買土地前,需要取得投資許可證,并需額外獲得沙特外交部(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的批準。此外,對于外國公司而言,其購買或租賃的土地必須按照《外商投資法》的要求用于商業活動、經濟發展或員工住房。擬對土地進行建設開發的,如在獲得土地后的五年內沒有完成開發,沙特政府有可能會收回土地。外國實體也可以在沙特境內租賃房產或土地,但需定期更新其租賃登記。獲得沙特合法居留許可證的外國自然人在取得沙特內政部(Ministry of the Interior)的批準后,可以在沙特當地購買一套房產。
但是,沙特對于麥加和麥地那的土地及房屋實施特別的管理措施,無論是外國自然人還是外國實體,均被禁止在麥加或麥地那購買或租賃土地或房屋。不過2023年以來,沙特計劃進一步放松對于外國人持有沙特房地產的限制,允許外國人在沙特各地持有房產,包括麥加和麥地那,但該草案尚在商議中[9]。
(五)外匯方面的注意事項
沙特不實施外匯管制,對利潤匯出、債務清償、資本收益、知識產權回報或進口投入的資金流入或流出均沒有任何限制,但應扣除預扣稅部分。預扣稅的稅率根據交易類型不同也有一定區分,就技術服務和股息分配而言,預扣稅為5%,如涉及向關聯方轉移,則稅率將相應上升至15%。同時,超過10,000美元的大宗現金運輸必須在出入境點申報[10]。沙特實行本幣與美元直接掛鉤的貨幣政策,因此,對于外國投資者而言,需要充分考慮外匯市場波動對于項目預期投資的影響。
沙特中央銀行負責維護貨幣穩定。銀行業使用的法律、監管和會計體系總體上是透明的并且符合國際規范,支持包括信用證、預付現金、保理等在內的多種付款方式。沙特也是第一個獲得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正式成員資格的阿拉伯國家,在打擊洗錢、恐怖主義融資和武器擴散方面實施嚴格管控。違反關于反洗錢規定的,可能被判處最高10年的監禁和最高130萬美元的罰款。
三、沙特投資的法律形式和投資流程
(一)沙特投資的主要法律形式
外國投資者在沙特進行投資的形式包括直接投資和間接投資兩種,其中直接投資包括在沙特當地設立新的法人實體、收購已設立的沙特法人實體的股權或資產。間接投資則主要是通過證券交易所購買有價證券、通過證券投資基金或其他金融機構進行投資。此外,外國投資者還可以與當地代理機構簽署商業代理協議以實現業務開展。
就直接投資而言,如外國投資者考慮在沙特新設實體,其采用的主要法律形式為技術與科學服務辦公室、外國公司分支機構、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如果外國投資者不希望在沙特當地設立新的法律實體,則可能會考慮收購已設立的法人實體或簽訂商業合作合同。
根據《新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沙特常見的法律實體類型包括:
1、技術和科學服務辦公室(TSSO)
技術與科學服務辦公室是沙特特殊的企業類型之一,面向高科技行業。技術與科學服務辦公室旨在為外國母公司向其位于沙特境內的代理商或經銷商提供技術支持,僅有外國實際生產商才有權申請設立,并需提供與注冊在沙特的分銷商之間的分銷協議。技術與科學服務辦公室不得進行任何銷售、營銷或分紅活動,只能對經銷商的銷售起輔助作用。因此,也沒有最低注冊資本的要求,其活動產生的全部責任,均由外國母公司予以承擔。
2、外國公司分支機構(Foreign Company Branch)
外國公司的分支機構適用于外國投資者進入沙特市場的初期階段。分支機構僅限于從事行政角色,不得從事任何貿易活動,也不可能超出母公司的業務范圍,但可以參與與政府機構或私營部門的合同、資助外籍員工取得居留資質、獲得公司銀行賬戶、向供應商付款等。
需注意的是,僅從事服務業、工業和貿易行業的外國投資者可在沙特登記設立外國公司分支機構,并且從事貿易行業的外國投資者必須實繳初始注冊資金3000萬[11]沙特里亞爾。但是,具體的注冊資本額度會由MISA確定。請注意,該等注冊資金并沒有任何“有限責任”的意義,而是外國母公司作出的一種對沙特市場作出的擔保。分支機構參與的全部經營活動,均由外國母公司予以擔責。
設立分支機構也需獲得MISA的批準,一般自提交申請之日起需幾個月時間才能完成辦理。分支機構也需有法定代表人。但相較而言,分支機構的設立比公司的設立要簡便,因為分支機構的設立未被要求提供分支機構的章程。
3、有限責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有限責任公司是沙特最常見的公司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至少應有一名股東,股東人數無上限,股東按照其在有限責任公司中的資本份額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新公司法》沒有就有限責任公司設置最低注冊資本的要求,但是如果有限責任公司由外商全資控股,實踐中通常需實繳100,000里亞爾的注冊資本。對于存在外商持股比例或最低投資規模要求的行業,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及最低注冊資本還應符合相應要求。如果有限責任公司只有一名股東,則該名股東可享有公司股東、董事(如有)的全部職權,其所有決定均應以書面形式發布。該名股東可以親自擔任經理,也可以任命其他人士擔任經理。
盡管大多數有限責任公司會在章程中約定董事會事項,但是有限責任公司并非強制要求設立董事會。如果公司存在多名股東,則股東可在章程中指定一名或多名董事,董事的任職期限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無明確期限的。對于外商全資控股的有限責任公司,并不要求其股東、董事或經理常駐沙特,但是對于合資企業,則要求需要有董事常駐沙特。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應任命一名審計師,每年由董事向股東提交年度財務報告。
4、股份有限公司(Joint Stock Company)
股份有限公司由一名及以上股東組成,各股東基于其所支付的股份價值承擔相應的股東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和董事均可以為外籍人士,但應向沙特商務部遞交股東名冊并按要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500,000里亞爾,如果是一人股份有限公司,則注冊資本不得低于5,000,000里亞爾,其中25%應在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時全額繳清。股份有限公司應設置董事會,董事會應最少由三名董事組成。每名董事的任職年限不得超過4年,除非再次當選。《新公司法》放寬了對股份公司的多項要求,允許發行具有不同權利和義務的不同類別的股票,包括普通股、優先股和可贖回股。
在股份有限公司的基礎上,《新公司法》新增了簡化股份有限公司(Simplified Joint Stock Company)的公司形式。簡化股份有限公司由一名及以上股東組成,但是沒有最低注冊資本的要求,也不一定要設立股東大會,可以由被任命的股東代表全體股東承擔股東大會的職責。涉及簡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期、股東會召開等公司日常經營管理的事項,將由公司章程做出約定,而不需要像股份有限公司一樣遵循公司法中的強制性規定。不過,與股份有限公司相比,如欲以簡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上市,需滿足一定監管要求,但該等監管要求目前尚未明確。
無論是股份有限公司,還是簡化股份有限公司,均需于成立后任命一名審計師,每年向全體股東提交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5、合伙企業(Partnership)
沙特的合伙企業包括普通合伙企業和有限合伙企業。其中,普通合伙企業必須有至少2名及以上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業則應由承擔有限責任的有限合伙人,與承擔無限責任的普通合伙人組成。注冊合伙企業沒有最低資本要求。合伙企業不允許發行債券、股票,不能由合伙企業回購合伙人的份額,也不能在沙特證券交易所上市。對于合伙企業是否編制年度財務報告,沒有硬性要求。
(二)投資程序
根據沙特法律,不同的投資形式需要辦理不同的許可程序。
1、新設公司
外國投資者在沙特新設公司需經投資部(MISA)、商務部(Ministry of Commerce)等多個部門的審核,流程較為繁瑣。其中投資部將負責對新設公司的行為進行初審,并最終頒發投資許可證以供公司開展業務。具體而言:
(1) 投資許可證申請與核名
首先,新設公司的外國投資者應當根據其計劃投資的行業類型向MISA申請相應的投資許可證。為申請投資許可證,投資者需要提交經沙特大使館認證的公司注冊信息,以及經沙特大使館認證的公司上一年度財務報表。根據擬投資的行業,外國投資者還需準備符合MISA要求的資料以證明其具有在沙特境內從事該等投資項目的能力。實踐中,MISA通常在預審階段會要求外國投資者提交一份詳細報告,以說明投資活動的性質、規模以及預期運營情況。MISA就外商投資項目完成預審后,外國投資者應申請就新設企業的名稱進行核名,新設企業名稱不得與已注冊的企業名稱重復。在核名通過后,外國投資者可著手制備新公司的章程,并提交給MISA和商務部以供其審批。
(2) 商業登記與銀行開戶
在提交章程的同時,外國投資者可向沙特商務部申請完成商業登記(Commercial Registration, CR),并任命總經理。為完成商務部的商業登記,外國投資者可能需向商務部提交母公司的營業執照、章程、委任總經理的決議及新設公司總經理的身份證明等資料。外國投資者還應分別在沙特勞動與社會發展部門(Saudi Ministry of Labor and Social Development)、社會保險總局(General Organization for Social Insurance,GOSI)、沙特天課稅務和海關總局(General Authority of Zakat and Tax, ZATCA)等政府機關完成注冊。隨后,外國投資者應選擇合適的營業場所,并著手準備銀行開戶事宜。需要注意的是,在完成相關政府部門的注冊后,外國投資者還需將取得的全部政府部門的許可與批準一并提交MISA,以供MISA做出最終的審批,向投資者發放投資許可證。
(3) 簽證與業務開展
如公司計劃委任非沙特籍的人士擔任總經理,則在公司注冊手續完成后,可同步辦理總經理的簽證。沙特政府對于移民和勞工有嚴格的指導政策,雇主應作為擔保人,代表外籍勞工申請工作簽證。沙特勞動和社會發展部門將根據雇主的申請,結合擬聘用外籍雇員的國籍及其工作安排,批準授予雇主一定配額,并提供簽證授權號碼及授權書,以便雇主憑借該等授權文件為外籍雇員辦理工作簽證。外籍雇員憑工作簽證進入沙特境內后,應及時申請居留許可(IQAMA)。由于總經理通常會被指定為新設公司銀行賬戶的指定簽字人。因此,在注冊過程中,投資者應主管部門要求開設銀行賬戶并存入的資本暫不能使用,通常只有在完成公司注冊且總經理入境并取得居留許可后,新設公司的銀行賬戶才能真正激活使用。
實踐中,商業登記通常需要6周完成,稅務登記需要額外3周完成,而MISA對投資許可證的審核則可能會耗時更久。新設公司必須在獲得投資許可證后才能實際開展業務,因此,受限于項目的規模和支持性材料獲取的困難程度,完成新設公司全部流程的時間進度較難預測,應預留充足時間。
2、收購現有沙特公司的股權
在沙特,有限責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是股權收購交易中最常見的參與者。分公司不被視為具有獨立地位的法人主體,不能作為股權收購的收購方。外國投資者向沙特公司出資或購買股份、股權資本的,需申請取得投資許可證,并經過公證或認證程序。
具體而言,首先,收購股權也被視為外國投資者參與沙特本地投資的形式之一,因此,需先就該等收購取得投資許可證。如果被收購企業已經取得投資許可證,則因對許可證記載的內容進行相應修改。其次,在股權收購中,需由全體股東簽署同意將公司股權讓與第三方的書面決議,并在經投資部核準,公證機關公證后,通過官方公報刊發。最后,在股權收購完成后,沙特要求股東必須記錄并公證或認證公司修訂和重述的公司章程的簽名。完成公證認證后,公司股東名冊還必須更新并加蓋公司印章[12]。
此外,如果參與集中的相關方達到一定規模,則可能觸發沙特經營者集中申報。沙特對于觸發經營者集中申報要求的交易規定得較為寬泛,這導致常見的并購行為都可能觸發經營者集中申報,應當引起外國投資者關注。根據沙特《競爭法》的規定,觸發經營者集中申報的交易應滿足以下要求:
(i) 交易金額:參與經營者集中的交易各方的全球營業額超過2億沙特里亞爾[13]。如果財務報表以外幣列報,則用于計算相關營業額的年度總收入必須根據沙特中央銀行在相關期間所報的平均匯率轉換為沙特里亞爾計算。
(ii) 交易類型:包括但不限于通過合并、收購、聯合管理等其他導致目標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的交易,通常包括①以任何方式將一個實體的資產、權利、股權、股份或義務的所有權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另一個實體;以及②導致兩個或多個管理機構合并為聯合管理機構的交易。
(iii) 交易影響:該等交易對沙特市場存在直接、實質性的、且可合理預見的影響。如果任何一方在沙特存在任何金額的銷售、資產或未來業務計劃,則競爭總局推定該交易可能在沙特阿拉伯產生影響。
對于符合上述要求的交易,應當于交易完成前至少90日內通知沙特競爭總局(General Authority for Competition,GAC)。如果外國投資者不確定該等交易是否觸發沙特的經營者集中申報,也可以事先向沙特競爭總局尋求預先指導。經營者集中申報可以通過線上申請,但是需以阿拉伯語填寫提交。
沙特競爭總局在正式受理經營者集中申報的申請后,有為期90日的審查期。但是,如若競爭總局任何申請人提供的信息不完善或不準確,則可自行決定暫停審查直至申請人提供另其滿意的資料。如果申請者未按照規定就經營者集中進行申報,或者在取得競爭總局的批準前就完成經營者集中的,可能被處以其年度銷售總額10%或最高為1,000萬里亞爾的罰款。同時,競爭總局可能要求違規者自收到通知之日起90日內糾正其違規行為,并完成對資產的相應處置。
3、收購現有沙特公司的資產
沙特并未禁止外國實體在沙特境內進行資產收購。除了土地房屋和汽車等交通工具在所有權轉移時需完成相應變更登記外,沙特亦未就資產轉移的程序做出一般性規定。不過,以外國實體收購土地為例,外國實體在完成收購前,應當先取得MISA頒發的投資許可證,才能辦理相應的土地權屬登記。
此外,如該等資產上附有留置權等權利負擔,沙特法律并不強制要求通知債權人。但是如涉及對該等資產進行變更登記的,則登記機關會要求提供債權人同意轉讓的證明,否則可能拒絕就資產轉讓辦理登記。
4、簽署商業代理合同
考慮到對沙特采取任何形式的投資均涉及取得投資許可證,而投資許可證的審批往往需要較長時間。因此,部分外國投資者可能考慮與沙特當地居民或法律實體簽署商業代理協議。商業代理協議本質上是外國投資者與當地居民之間建立的合作伙伴關系,由當地居民代表外國投資者在沙特當地進行商品或服務的推廣和銷售,以換取傭金,因此無需取得投資許可證[14]。
首先,委托人應選擇一個100%由沙特股東控股的代理公司或機構。隨后,委托人應與代理人簽署商業代理協議。協議的內容通常應當包括代理人和委托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地址,代理類型、地區、代理期限、代理事項及范圍等內容。商業代理協議必須與外國投資者直接簽訂,而不能通過其在任何其他國家的中介機構簽署。協議簽署完成后,外國投資者作為委托人還需將該等商業代理協議遞交其所在國的外交部后經由沙特大使館轉交至沙特工商會(Chamber of Commerce and Industry)完成認證。最后,所有商業代理協議均需在沙特商務部完成注冊[15]。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投資者意圖通過采取指定代理人的方式規避《外國投資法》對于外國投資者投資行業的限制,則可能會受到處罰。根據沙特《反隱匿法》(Anti-Concealment Law)的規定,商業隱匿的行為是指任何主體通過協議或安排,允許另一名外國人在沙特王國從事一項經濟活動,而該非外國人從事該項經濟活動系在未獲得許可或批準的情況下,使用向隱匿者頒發的許可證或批準。這既包括外國人使用沙特人的執照、商業登記或姓名,也包括已獲得投資許可證的外國投資者將其投資許可證許可給其他外籍人士使用。違反《反隱匿法》規定的,可能被處以最高五年的監禁和最高500萬里亞爾的罰款。
*感謝實習生夏揚對本文檢索文獻的貢獻。
注釋:
[1] See https://tradingeconomics.com/saudi-arabia/foreign-direct-investment, last visited on 20 July, 2023.
[2] See Zakat, Tax and Customs Authority: Tax and Customs Agreement, at
https://zatca.gov.sa/en/RulesRegulations/Agreements/Pages/default.aspx, last visited on 25th July, 2023.
[3] See UNCTAD: Investment Policy Hub, at
https://investmentpolicy.unctad.org/international-investment-agreements/countries/185/saudi-arabia, last visited on 25th July, 2023.
[4] See Sovereign: Saudi Arabia launches four new Special Economic Zones, at
https://www.sovereigngroup.com/news/news-and-views/saudi-arabia-launches-four-new-special-economic-zones/, last visited on 25th July, 2023.
[5] See MISA: Service Manual 10thEdition (January, 2023), at
https://misa.gov.sa/media/1876/misa-service-manual-10-edition-ar-v1.pdf, last visited on 21th July, 2023.
[6] 根據MISA發布的指南,應當特指從事零售貿易與電子商務的商業活動,而非指所有商業活動。由于該類型的商業活動也可以由外商全資控股投資,但申請取得投資許可證的要求不同,因此做此區分。
[7] See Ministry of Economy & Planning: Accelerating the Economic Transformation of Saudi Arabia through Investment,
athttps://www.mep.gov.sa/QuarterlyReports/Ministry%20of%20Economy%20&%20Planning%20-%20Investment%20Report.pdf, last visited on 23rd July, 2023.
[8] See Saudi Arabia Launches New Committee to Examine Foreign Investments, at
https://www.jdsupra.com/legalnews/saudi-arabia-launches-new-committee-to-4959982/, last visited on 25th July, 2023.
[9] See Arab News: New law allowing foreigners to buy all kind of properties in KSA soon: Top official, at
https://www.arabnews.com/node/2276401/business-economy, last visited on 25th July, 2023.
[10] See International Trade Administration: Saudi Arabia – Country Commercial Guide, at
https://www.trade.gov/country-commercial-guides/saudi-arabia-trade-financing, last visited on 25th July, 2023.
[11] See IS A BRANCH COMPANY IN SAUDI ARABIA THE RIGHT STRUCTURE FOR YOUR BUSINESS EXPANSION PLANS & NEEDS?,at
https://www.creationbc.com/en-sa/news/is-a-branch-company-in-saudi-arabia-the-right-structure-for-your-business-expansion-plans-needs/, last visited on 26th July, 2023.
[12] 參見環球印象:《如何投資沙特阿拉伯及沙特阿拉伯投資方式》,載
http://www.zcqtz.com/news/1193710.html,最后訪問時間:2023年7月26日。
[13] See GAC's announcement, at https://gac.gov.sa/AuthorityNewsDetail/b6723730-a0d9-4996-9141-08db3049e974, last visited on 24th July, 2023.
[14] See Healy Consultants: The Commercial Agency Agreement in 2023, at
https://www.healyconsultants.com/middle-east-incorporation/commercial-agency-agreement/, last visited on 26thJuly, 2023.
[15] See Saudi Arabia Unified National Platform: Request for Registering a Commercial Agency, at
https://www.my.gov.sa/wps/portal/snp/servicesDirectory/servicedetails/9490, last visited on 25th July, 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