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東投資之阿聯酋篇(二)——投資阿布扎比ADGM自由區
作者:王清華 施珵 王沁怡 金憶馨 2024-01-15上一篇文章《中東投資之阿聯酋篇(一)——投資阿聯酋非自由區》介紹了阿聯酋的投資優勢、阿聯酋對外商投資的限制和在阿聯酋重要的非自由貿易區投資的常見法律實體形式。
本部分將承接上一篇文章的內容,繼續向讀者介紹在阿聯酋自由區投資的主要內容,并以阿布扎比全球市場(Abu Dhabi Global Market,以下簡稱“ADGM”)作為代表,提示投資者在阿聯酋ADGM自由區進行投資的優勢、投資的常見形式及流程要求。
一、投資阿聯酋自由區的優勢
目前阿聯酋境內設立了超過45個自由貿易區(Free Zones, FZ)和經濟特區(Special Economic Zones, SEZs)(以下合稱“自由區”),主要集中在阿布扎比與迪拜,各自由貿易區由所在酋長國負責管理,不同自由貿易區的法律規定不盡相同。
對于外商投資者而言,在阿聯酋自由區投資的主要優勢包括:(1)無股比限制,外資可100%控股;(2)資本與貨物可全部回流,允許收入及利潤100%匯回本國;(3)無最低投資資本要求;(4)股東責任僅限于實收股本;(5)免征企業所得稅(但附有時間限制)、個人所得稅及進出口關稅;(6)投資者享有長期租賃權(最長可達25年);(7)投資所需程序相對簡化,公司成立速度較快,更容易獲得法律、住房、移民及其他方面的便利;(8)完善的廠房及倉儲設施;(9)完善的基礎設施、支持服務及通訊條件等優勢。[1]
其中,阿布扎比ADGM自由區屬于最受外商歡迎的投資地之一。ADGM成立于2013年,有自身的法律法規,但大多與阿聯酋聯邦法律一致。
二、外國投資者在阿聯酋ADGM自由區投資的主要監管規定
(一)阿聯酋ADGM自由區有關外商投資限制的規定
ADGM主要參考阿布扎比經濟發展部公布的外資所有權經營活動清單(Foreign Ownership Activities,FOA)的規定,公布了在金融行業、非金融行業以及零售行業內所允許的經營活動清單(清單可見網址https://www.adgm.com/setting-up/permitted-activities)。
(二)阿聯酋ADGM自由區有關外商持有土地與房屋所有權的規定
就ADGM而言,在ADGM注冊成立的實體(包括但不限于SPV、ADGM基金會和在ADGM設立的房地產投資基金等)在滿足條件下可以在阿布扎比擁有不動產;但由于必須是符合資格的實體才可以擁有不動產,因此相關實體的股權轉讓將被監管。
此外,ADGM與其他酋長國土地部門也簽署了有關持有不動產的備忘錄。比如,ADGM與迪拜土地部門(Dubai Land Department,DLP)于2018年11月簽署的備忘錄,約定在ADGM注冊成立的實體(但不包括ADGM的外國公司分支機構和上市公司以及信托、基金會)可以在符合迪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和DLP要求前提下在迪拜指定區域內擁有土地和房屋。[2]
(三)阿聯酋ADGM自由區有關外匯的規定
阿聯酋實施開放的貨幣政策以及友好的外匯管理制度,其通用貨幣為迪拉姆(AED)。阿聯酋不實施外匯管制,在符合阿聯酋政府的反洗錢規定的前提下可自由匯進匯出。在ADGM這類自由貿易區的外匯流通也相對自由,不受限制。
三、阿聯酋ADGM自由區投資的主要法律形式
對于外國投資者而言,自由區憑借其在稅收、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優惠政策,以及靈活的組織形式,吸引著大量外國投資者前往投資。根據ADGM官方發布的《實體類型指南》(Legal Entity Types Guidance,以下簡稱“《ADGM實體類型指南》”)及ADGM相關法律規定,外國投資者可在ADGM設立的實體形式包括:
1. 分公司
在ADGM外注冊或成立,同時希望在ADGM開展業務的外國公司、外國有限責任合伙企業、外國有限合伙等可以在ADGM設立分公司。分公司是外國投資者較常采取的實體類型之一,尤其適合需要在ADGM設立小型實體或設立代表處以將業務交易轉介給總部或母公司的企業。在ADGM設立的分公司的股東、董事都需與其母公司保持一致。分公司需要至少有一名自然人擔任授權簽字人。
2. 私人公司
根據最新修訂的《2020年ADGM公司條例》(ADGM Companies Regulations 2020,以下簡稱“《2020年ADGM公司條例》”)以及《ADGM實體類型指南》,私人公司又分為私人有限公司和私人無限公司。
(1) 私人有限公司
私人有限公司又可以分為私人股份有限公司和私人擔保有限公司。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Private 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是最受歡迎的公司類型之一。股東個人不對公司的任何債務承擔責任,股東責任僅限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數量。私人股份有限公司適用于各種領域的大小型企業。私人股份有限公司至少有一名股東、董事及授權簽字人。其中,股東可以是自然人或公司,董事至少有一名自然人,授權簽字人應為自然人。
私人擔保有限公司(Private 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通常不向其股東分配利潤,而旨在保護其股東免于擔責。當公司清盤時,私人擔保有限公司的股東有義務按照其同意的金額,向公司支付一筆費用作為擔保。私人擔保有限公司主要適用于成員協會,如俱樂部、體育協會等專業會員和行業協會或需要法人資格的組織。私人擔保有限公司需要至少有一名股東、董事及授權簽字人。其中,股東可以是自然人或公司,董事至少有一名自然人,授權簽字人應為自然人。
(2) 私人無限公司
私人無限公司又可以分為私人無限股份公司和無股份私人有限公司。
私人無限股份公司(Private Company Unlimited with Shares)指對其股東責任沒有任何限制、私人所有制的公司。私人無限股份公司存在股本,然而,在公司正式清算過程中,未償負債需要由公司及其股東的資產來償還。私人無限股份公司需要至少一名股東、董事及授權簽字人。其中,股東可以是自然人或公司,董事至少有一名自然人,授權簽字人應為自然人。
無股份私人有限公司(Private Company Unlimited without Shares)不存在股本,與私人無限股份公司類似,在公司正式清算過程中,公司未償負債同樣需要由公司及其股東的資產來償還。私人無限股份公司需要至少有一名股東、董事及授權簽字人。其中,股東可以是自然人或公司,董事至少有一名自然人,授權簽字人應為自然人。
3. 公開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股份有限公司(Public 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指可以向公眾發行股票的有限責任公司,其可以在證券交易所上市。公開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股本,股東的責任僅限于其持有的股份數量,不對公司的任何債務承擔責任。公開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為50,000美元,且需要至少一名股東、董事、秘書及授權簽字人。其中,股東可以是自然人或公司,董事至少有一名自然人,授權簽字人應為自然人。
4. 合伙企業
ADGM的合伙企業可以分為普通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企業以及有限責任合伙企業。
普通合伙企業(General Partnership)指兩名及以上合伙人共同開展業務,并承擔無限責任,即合伙人需要以其個人資產承擔合伙企業的債務與責任。普通合伙企業至少需要兩名自然人或公司擔任普通合伙人,至少一名自然人為授權簽字人。
有限合伙企業(Limited Partnership)指兩名及以上合伙人共同開展業務,其中一名或多名合伙人僅以其投資金額為限承擔責任。有限合伙企業至少需要兩名自然人或法律實體擔任普通合伙人,且至少一名普通合伙人和至少一名有限合伙人,以及一名自然人為授權簽字人。
有限責任合伙企業(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最常適用于會計師、審計師、律師等專業人士開設的事務所。有限責任合伙企業保護每一合伙人及其個人資產免受其他合伙人承擔的責任或債務。有限責任合伙企業至少需要兩名自然人或公司擔任合伙人,至少一名自然人為授權簽字人。
四、阿聯酋ADGM自由區投資的主要投資路徑
1. 新設實體
在ADGM的注冊費根據公司所在行業的不同而不同,大約在6,000美元至15,000美元不等。從程序上來看,根據ADGM的相關法律及官網指南,在ADGM注冊企業的步驟具體如下[3]:
(1) 確定新設實體的業務范圍。外國投資者需要確定企業的經營性質屬于金融類,還是非金融類。其中,“金融類”業務指銀行業、財富和資產管理、資本市場和金融科技。對于從事金融類業務的企業,應向ADGM金融服務監管局(Financial Service Regulatory Authority)提交必要表格以取得ADGM金融服務監管局的事先許可。
(2) 決定新設實體的法律形式。如前文所述,ADGM允許多種類型的法律形式,包括外國公司的分支機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公眾股份有限公司等,外國投資者應根據計劃從事的業務規模選擇合適的法律形式。
(3) 確定新設實體的名稱。與阿聯酋的統一要求一致,ADGM禁止公司使用具有冒犯性或違反ADGM適用的任何法律規定的名稱。如果公司名稱與在ADGM的其他企業的名稱相似或重合,或名稱包含敏感詞匯,將無法成功注冊。
(4) 確定新設實體的辦公地址。除設立SPV外,ADGM要求ADGM的所有實體在管轄區內擁有實體辦公地,因此外國投資者有必要確定辦公場地并簽約租賃合同。租賃合同副本或租約證明需要與企業注冊申請一并提交。
(5) 向ADGM的注冊機關遞交申請新設實體的申請。如果ADGM注冊局審核并批準了外國投資者遞交的所有申請材料,將向外國投資者簽發公司注冊成立證明(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
根據《2020年ADGM公司條例》的有關規定,計劃在ADGM設立實體的投資者,需制備以下材料以供ADGM注冊局(Registrar Authority)審核。除非ADGM注冊局另有要求,相關材料無需公證,且均可提交英文版本:
(1) 視新設實體的不同法律形式提交相應的聲明,以說明持有人情況(如果公司計劃發行股本,則需要提交股本和初始持股情況的說明);
(2) 新設實體擬任高管人員的說明;
(3) 新設實體初始所有權和控制權的說明,ADGM企業注冊機關還可能要求查看個人股東與最終受益人的財富來源證明文件,如銀行對賬單;
(4) 新設實體的名稱初步核實確認的相關文件;
(5) 新設實體擬注冊在ADGM的地址說明;
(6) 新設實體擬議章程的副本;
(7) 新設實體的合規證明(Statement of Compliance),說明新設實體已全面遵守有關合規的法律規定;以及
(8) 其他根據ADGM注冊機關要求提交的文件。
在上述材料中,就“最終受益人”而言,根據《ADGM實益所有權和控制權指南2022》(ADGM Beneficial Ownership and Control Guidance 2022,以下簡稱“《ADGM實益所有權指南》”)的規定,最終受益人包括:直接或間接享有ADGM合伙企業、公司等實體25%以上股份或投票權的自然人或法人實體,或有權任免公司半數以上董事的主體。此外,除上述材料外,如果新設實體根據《2015年ADGM商業許可條例》涉及控制活動需要獲得相應許可證,則還需要提交獲批許可證的相關申請。[4]
2. 在ADGM開展股權收購
外國投資者收購在ADGM設立的企業可能進一步受限于該自由區的特殊規定。《2020年ADGM公司條例》、《2015年ADGM收購條例》(ADGM Takeover Regulation 2015,以下簡稱“《2015年ADGM收購條例》”)以及《2015年ADGM收購規則》(ADGM Takeover Regulations (Takeover Code) Rules 2015,以下簡稱“《2015年ADGM收購規則》”)均對在ADGM境內開展的股權收購作出了進一步規定。
其中,《2015年ADGM收購條例》和《2015年ADGM收購規則》主要針對證券的轉讓進行了進一步有針對性的規定。
根據《2020年ADGM公司條例》第503條的規定,公司股權及其他權益均可根據公司章程的約定進行自由轉讓。不過,如前文所述,根據《ADGM實益所有權指南》的規定,注冊在ADGM的實體應當配合向主管登記機關提供有關實益所有人的信息,以便主管登記機關及時更新登記信息。如果未按要求向主管登記機關提供信息,或者提供的信息具有誤導性、欺騙性的,可能被處以罰款。因此,如果外國投資者通過股權收購的方式成為ADGM現有實體的實益所有人,則也應當在主管登記機關進行相應登記。此外,如果ADGM注冊實體持有不動產,則還會受限于土地部門的批準。
中東投資系列文章詳見:
……未完待續
參考文獻:
[1] 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對外投資合作國別(地區)指南——阿聯酋(2021年)》。
[2] See ADGM: Dubai Land Department signs MoU with ADGM Registration Authority to bolster Dubai’s real estate sector,
at https://www.adgm.com/media/announcements/dubai-land-department-signs-mou-with-adgm-registration-authority-to-bolster, last visited on 3rd January,
2024.
[3] See ADGM: Setting up in ADGM, at https://www.adgm.com/setting-up, last visited on 2nd January, 2024.
[4] 《2020年ADGM公司條例》第14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