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破產財產網絡拍賣規則的探索與創新
作者:賈麗麗 2022-07-26破產財產網絡拍賣的發展能助推破產財產處置更加市場化、法治化、信息化。破產財產的處置應遵循網絡拍賣優先為原則,因網絡拍賣利用了信息化手段、減少了拍賣環節,提高了流程公開度、擴大了拍品受眾范圍,最終實現了破產財產價值的最大化,因此在實踐中也成為最主流的財產變現方式。然而,破產財產處置規則欠缺,管理人往往參考或借鑒執行財產的司法拍賣規則來處理破產財產,而破產財產與執行財產的處置無論從性質、處置主體及保護的法益、對象上都有很大區別,因此探索并搭建破產財產網絡拍賣規則任重道遠。
一、破產財產網絡拍賣的發展歷程[1]
破產財產網絡拍賣方式的演變,來源于執行程序,執行程序中的網絡司法拍賣也經歷了一個漫長的過程,再到如今的破產財產網絡拍賣。
(一)司法拍賣的發展歷程
司法拍賣的歷程始于1991年開始的委托拍賣,再到2012年的網絡拍賣。

(二)破產財產網絡拍賣的發展歷程

二、破產財產網絡拍賣的立法現狀及實踐
(一)立法現狀
缺乏全國性規范性文件支持,筆者將跟破產財產網絡拍賣相關的內容匯總如下:
(1)2013年6月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出臺了《網絡司法拍賣(變賣)工作規程(施行)》,將破產財產也列入涉訟財產范圍。
(2)2015年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出臺了《關于通過網絡司法拍賣平臺處置企業破產財產的會議紀要》,率先提出網絡拍賣處置破產財產,對網拍流程進行了規范,有利推進了破產審判工作。該紀要明確了債權人會議確定是否評估以及表決確定破產財產的處置價格。根據該紀要第十四條之規定,確立了由債權人會議決議確定標的物的起拍價、保證金、增價幅度、保留價等,其中僅提到“增價”幅度。換言之,默認沿用了我國現在采用的“出價逐升式拍賣”規則。
(3)2018年12月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破產案件中采取網絡司法拍賣平臺處置破產財產的通知》。該通知意見明確了破產財產處置應積極采取網絡司法拍賣的方式,并未對起拍價的確定及網絡拍賣方案予以規制。
(4)2019年4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通過《關于破產程序中財產網絡拍賣的實施辦法(試行)》,進一步規范了破產程序中管理人對債務人財產的處置行為,提高處置效率,實現債務人財產價值最大化。根據第十一條之規定,確立了由管理人提出處置參考價(定向詢價、網絡詢價、委托評估、管理人估價)并供債權人會議參考確定起拍價。根據第五條之規定,網絡拍賣方案一般應當包括的內容中,也直接載明的是出價遞增幅度,換言之,還是默認沿用了我國采用的“出價逐升式拍賣”規則。
(5)2019年12月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破產程序中財產網絡拍賣的實施辦法》,規定比較詳盡,對管理人實務工作具有很強的指導意義。根據其第九條之規定,管理人應當提出處置參考價供債權人會議參考確定起拍價。債權人會議也可以授權管理人自行確定起拍價。但根據其第四條之規定,網絡拍賣方案一般應當包括的內容中,也直接載明的是出價遞增幅度,換言之,還是默認沿用了我們現有的“出價逐升式拍賣”規則。
(6)2020年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出臺《關于破產程序中財產處置的實施辦法(試行)》,為及時高效處置債務人財產,提供了重要指引。根據第七條規定,財產拍賣起拍價應當由管理人提出財產處置參考價供債權人會議參考確定起拍價。債權人會議也可以授權管理人自行確定起拍價。根據第十八條之規定,網絡拍賣方案一般應當包括的內容中,載明了競價增降價幅度,首次提出“降價”概念。但是否意味著拍賣規則除了可增價外,也允許降價?
(二)實務現狀
在管理人獨立發拍模式下,目前無統一的司法拍賣規則制度,大多模式參考執行財產處置模式。
1、實踐中,很多管理人根據網絡司法拍賣規則實施拍賣。因此很多管理人在競買公告中直接援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網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定》。
如《(破)浙江非凡雨家紡服飾有限公司管理人關于位于紹興市錢清鎮聯興村墅后非凡雨公司廠區內財產的破產拍賣公告》中,第十二條、依照法釋〔2016〕18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網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定》,競買人成功競得網拍標的物后,淘寶網拍平臺將生成相應《司法拍賣網絡競價成功確認書》,確認書中載明買受人姓名、網拍競買號信息。具體成交確認書以買受人與管理人簽訂的紙質文本為準。
如《惠安縣人民法院關于泉州臺商投資區張坂鎮惠南工業區的房地產(第一次拍賣)的公告》第十一條,依照法釋〔2016〕18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網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定》,競買人成功競得網拍標的物后,京東網拍平臺將生成相應《司法拍賣/變賣網絡競價成功確認書》,確認書中載明實際買受人姓名、網拍競買號信息。
如《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關于東莞市廣源實業有限公司持有的東莞市德誠融資擔保有限公司3300萬股(第一次拍賣)的公告》第十三條,依照法釋〔2016〕18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網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定》,競買人成功競得網拍標的物后,京東網拍平臺將生成相應《司法拍賣網絡競價成功確認書》,確認書中載明實際買受人姓名、網拍競買號信息。
2、但也有的管理人認為不應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網絡司法拍賣的相關司法解釋。
如2019年2月14日紹興曙光機械有限公司管理人發布的拍賣公告第十三條載明“本次拍賣系破產管理人對破產企業財產進行處置而使用法院司法拍賣網絡平臺,故不同于司法拍賣,不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網絡司法拍賣的相關司法解釋,鑒于網拍平臺系統自身設定等原因,競買人成功競得網拍標的物后,淘寶網拍平臺將生成相應《司法拍賣網絡競價成功確認書》,確認書中載明實際買受人姓名、網拍競買號信息?!?/p>
3、網絡拍賣規則均適用“出價逐升式拍賣”規則
目前我國網絡拍賣規則均適用的是“出價逐升式拍賣”規則。除上述筆者引用的拍賣公告外,筆者從近期拍賣公告中節選的如2021年3月23日江蘇楚龍面粉有限公司管理人發布的拍賣公告中第六條拍賣方式所述“本次拍賣為設有保留價的增價拍賣方式,保留價即為起拍價,對競拍人數不設限制,一人應買即可成交。有兩人以上競買的,以競價方式進行,價高者得。本次拍賣活動設置延時出價功能。在拍賣活動結束前,每最后5分鐘內如有競買人出價,自該出價時點自動順延5分鐘?!庇秩?021年3月23日江西豐龍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破產管理人發布的拍賣公告中第四條拍賣方式所述“1.本次拍賣活動設置延時出價功能,在拍賣活動結束前,每最后5分鐘如果有競買人出價,就自動延遲5分鐘。2.本次拍賣采取有保留價的增價拍賣方式,保留價即起拍價,至少一人報名且出價不低于起拍價,方可成交?!?/p>
4、評估定價機制方面
鑒于破產財產的特殊性,目前有的管理人會對拍賣財產進行評估,以評估價值作為拍賣依據。如2021年4月21日天津世紀橡膠有限公司破產管理人發布的拍賣公告中相關附件評估明細表載明了拍賣財產的評估情況;又如2021年4月15日杭州臨安新業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發布的拍賣公告中附件載明資產評估報告書。
有的管理人基于成本、效率或其他考慮,不對拍賣財產進行評估,如2021年3月9日安陽縣水冶鎮供銷合作社管理人發布的拍賣公告中第二點直接載明起拍價格;又如2021年3月18日,晉煤冀州銀?;视邢挢熑蜗薰酒飘a管理人發布的拍賣公告第一點中也同樣直接載明起拍價格。實務中不采用評估手段的,管理人通常會通過定向詢價、網絡詢價以及日常經驗等提出處置參考價供債權人會議審議,也有債權人會議授權管理人自行確定起拍價。
三、破產財產網絡拍賣規則的現實困境
破產財產網絡拍賣來源于執行拍賣,而破產財產拍賣的性質為“概括執行”,而執行財產拍賣為“個別執行”。因此執行財產的拍賣方式、規則并不能完全適用于破產財產拍賣。
現有的破產財產拍賣規則面臨著如下現實困境:
1、評估定價機制未發揮應有之義
實踐中,雖現有相關規范文件中最終確定起拍價格的有權主體系債權人會議,但管理人系參考處置價的提出的。而管理人定價方式主要有委托評估、管理人詢價或估價幾種方式,其中對于價值稍大的資產,管理人多數會參考執行財產的司法拍賣程序,也會事先選擇評估機構,對擬出讓財產進行評估,以此為標準確定起拍價,但評估必然產生費用,且往往較高。節約網絡拍賣成本也是管理人考慮的因素之一,如某地法院在2014—2015年間對373件財產進行了評估,評估總額為170677萬元,評估機構收取的評估費高達682萬余元②。這些費用最終都要從拍賣價款中抵扣,如在破產程序中會作為破產費用。關鍵是,在花費如此高昂的評估費后,成交價格往往會跟評估價格嚴重偏離,特別是在破產清算程序中,拍品的價值最終是由市場來驗證的,評估機制并未能發揮特別大的價值,反而由于評估費用的產生無形中降低了債權人的實際清償率。
2、現下通行的拍賣規則導致處置效率低下
在現有破產財產拍賣規則下,目前我國采用的是有保留價的增加拍賣規則,受保留價過高的影響,無人競買導致流拍的情況時有發生,同時,由于司法拍賣的程序限制,流拍后會降低下一次拍賣的起拍價,即使第三方評估機構對于拍賣物的評估價值準確、上架起拍價格合理,一些有需求的競買人也會在前期拍賣過程中持觀望的態度,以期未來以更低廉價格拍得競品,使得網絡司法拍賣多次流拍,再次拍賣時,需要重新提前公布拍賣公告,拍賣周期被拉長,法院、管理人、債權債務人的時間成本增加,拖慢了處置效率,降低了破產案件的辦理效率。
四、域外拍賣模式的介紹及思考
1、介紹
①英式拍賣:也叫“出價逐升式拍賣”,是目前最流行的網上拍賣方式。出價由低開始,一個比前一個要高,出價最高即最后一個競買人,將以其所出的價格獲得該商品,這種方式的拍賣,競買人有時會過于興奮陷入競價游戲,以高出預估價的情況拍下。
②荷蘭式拍賣:和英式拍賣相反的拍賣方式,也叫“出價逐降式拍賣”,先由給出一個潛在的最高價,然后價格不斷下降,直到有人接受價格。
2、對域外拍賣模式的思考
域外成熟的拍賣模式,有其固有的優勢,如荷蘭式拍賣,與傳統的“出價逐升式拍賣”模式反向而行,采取“出價逐降式拍賣”的拍賣規則,以潛在的最高價不斷下降,只要有需求方,在不設置價格下限的情況下,需求方必然會在到達心理價位時出價競拍,避免出現常見的“出價逐升式拍賣”模式下起拍價無人問津而導致流拍的尷尬局面。
根據我國網絡司法拍賣的實務現狀,筆者認為以目前傳統網絡司法拍賣為主,借鑒荷蘭式拍賣,對于市場需求度不高、流通性差或多次流拍的破產財產,采取“出價逐降式拍賣”,以潛在的最高價起拍,價格逐漸下移,以期有人拍得競品,此種情況下,即使成交價低于市場價值,但只要有人成交,則該破產財產就不會淪落為無效資產,有利于資源的整合利用,有利于最大限度的實現債權人的利益,況且,最大程度上提升了破產財產處置效率,助力優化營商環境。
五、對破產財產網絡拍賣規則的未來展望
(一)加強全國性破產財產網拍法律體系建設
目前除了筆者在本文第二部分關于地方性破產財產網拍的相關法律規定,缺乏全國性網拍規則。因此破產財產網絡拍賣,還需在法律依據和配套制度上予以完善,統一基本的操作原則與規范。為管理人履職提供必要的操作指引與制度保障。
(二)設置科學的破產財產網絡拍賣規則
目前我國現有的破產財產拍賣模式主要由英式拍賣規則演變而來,在此基礎上,我們可引進荷蘭式拍賣模式,針對適當破產財產,采取以高價格為起拍價,“出價逐漸降低式”的拍賣方式,設定逐次降低的標準單位和時間頻率,無下限的逐次有規律的降低價格,直到有買者競拍成功。也可以設定最低拍賣成交價,若達到此價格,依然無人競拍,則此次拍賣流拍。
或者在現有拍賣模式的基礎上有效嫁接荷蘭式拍賣模式,比如設定好起拍價,在拍賣結束前每最后5分鐘如果有競買人出價,設置延時出價功能,在拍賣活動結束前,將自動延遲5分鐘,直至成交為止。此時由于在“出價逐升式拍賣”模式下順利拍賣成交,則無需進入“出價逐降式拍賣”模式。如設定的起拍價無人成交的,則自動轉入”出價逐降式拍賣”模式。在轉入“出價逐降式拍賣”模式后,有人出價的,那么在該價格基礎上回歸“出價逐升式拍賣”模式。即以此價格作為基礎價保留一天,在保留日結束前每最后5分鐘如果有競買人出價,設置延時出價功能,在拍賣活動結束前,將自動延遲5分鐘,直至成交為止。為便于筆者理解,示意圖如下:

此種模式下,管理人無須發布多次公告,節省了公告時間,精簡了冗長的拍賣程序,可以有效提高財產處置效率。
(三)提升破產財產網絡拍賣平臺的創新服務機制,滿足管理人需求
目前,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建立和管理網絡服務提供者名單庫的辦法》確定的名單庫中共有七家網絡司法拍賣平臺,分別是淘寶網、京東網、人民法院訴訟資產網、公拍網、中拍網、北京產權交易所和工商融e購。也就是說,網絡司法拍賣目前僅在上述七家網絡服務提供者對應的網拍平臺上進行。如要實現以上拍賣規則,現有網絡司法拍賣平臺應當具備系統開放性、技術先進性和持續發展性,能順應網絡司法拍賣發展需求及時提升擴展服務。同時,可拓展破產財產網絡拍賣平臺,監管機構或評審委員會將創新能力設置為考核因素,倒逼網絡服務提供者不斷提升平臺研發能力,以滿足管理人需求,為破產財產處置的信息化建設貢獻力量。
(四)探索新的起拍價確定方式
基于效率提升和成本節約的雙重考慮,特別是在清算程序下,筆者認為,起拍價的確定應將評估方式作為兜底解決方式而非優選方式。對此,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做法具有非常大的參考價值。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通過一系列規定,基本上確立了當事人協商為主,人民法院自主定價以及委托評估為補充的起拍價確定方法。申言之,在確定起拍價時,可根據申請由當事人及其他執行債權人進行協商;協商不成或被執行人下落不明的,由人民法院直接按照相關標準確定保留價(起拍價);前兩者均不奏效時,則由人民法院司法技術鑒定部門委托商業評估公司進行評估。筆者認為,江蘇省的這套規則前瞻性強,理念先進,兼顧了各方利益,代表了網絡司法拍賣的未來發展趨勢,值得推廣。為推動合意的形成,管理人可以通過詢價方式為債權人會議提供起拍價定價參考,詢價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指導價、政府價格統計、二手市場價格、大型電商提供的大數據統計結果等。
(五)破產財產處置把握債權人會議自治原則
破產財產處置中,起拍價、保證金、增加幅度、拍賣次數、降價幅度、保留價不應受《網拍規定》的限制,由債權人會議決定。破產財產網絡司法拍賣的次數不應受執行財產“兩拍一變賣”規定的限制。如關于起拍價的確定,可由管理人在債權人會議上闡述破產財產相關情況,由全體債權人共同商定基礎拍賣價格或者管理人詢價后給出價格范圍,經債權人會議同意后,管理人即可執行。
結語: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披露2018年全國法院新收強制清算與破產類案件18823件,同比增長97.3%;審結11669件,同比增長86.5%。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來,破產案件爆炸性增長,每年保持超過50%的增速,且在突如其來的新冠疫情肆虐下,破產案件更是急劇增加。在此宏觀背景下,亟待探索破產程序中財產處置規則的科學設置,推動破產財產處置的相關立法,制定切實合理的定價機制、豐富破產財產拍賣方式、提升破產財產處置效率,最大限度提升破產財產變價率,實現債權人利益最大化,助力優化營商環境。
[1]借鑒曾傳輝律師關于《破產財產網絡拍賣》的公益培訓講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