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電子發票應用研究
作者:全開明 袁葦 謝美山 2022-06-16區塊鏈電子發票在我國推行試用,對商事交易行為產生了一定影響,需在明確其發展歷程、差異點以及應用意義的前提下,對區塊鏈電子發票的應用進行研究。在“以數治稅”的大背景下,發票作為重要載體,在不斷改革和試點的過程中將會發揮更大的作用,對不同形式發票的研究也將為企業的“業財稅”數字化提供重要的基礎內容和素材,意義重大。
2018年8月10日,全國首張區塊鏈電子發票在深圳誕生,標志著我國納稅服務開啟區塊鏈時代。2019年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體學習中,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把區塊鏈作為核心技術自主創新的重要突破口,加快推動區塊鏈技術和產業創新發展。”在黨中央高度重視區塊鏈技術和產業創新發展的大環境下,探究區塊鏈電子發票的發展歷程、明確區塊鏈電子發票在稅收征管方面的重要意義,進而適應這一新興產物并對日常經濟活動中產生正向作用。
一、區塊鏈電子發票的產生背景
在日常經濟活動中,發票作為政府監督下的商品交易中賣方開給買方的一種完稅憑證,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承載著經濟交易主體真實涉稅信息,是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確認和計稅申報的基本依據,也是降低稅收風險的有效措施。與普通發票相比,電子發票以電文形式反映開具或收取數據的收付款憑證,其管理系統通過網絡實現發票的申領、開具、流轉以及查驗。 經濟活動形式的巨大改變對電子發票的誕生產生重要作用,隨著電子商務的蓬勃興起,2012年,由國家發改委牽頭,國家電信、聯通、人保等幾家單位合作展開對電子發票進行試點工程,北京、上海、浙江和深圳率先開展了增值稅電子發票試點工程。2015年,國家對電子發票給予大力支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推行增值稅電子發票系統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明確了電子發票的法律效力,電子發票以其便利的開具方法、便捷的傳遞方式和永久的保存性質得到了飛速發展。2018年8月,第一張電子發票落地深圳,隨后迅猛發展,2020年1月,電子發票陸續在全國各地分批進行推廣,2021年12月1日起,廣東省部分地區開展全面數字化電子發票試點工作,全電發票即將取代紙質發票,成為未來唯一存在的單線運行狀態,實現數字發票。 電子發票的出現對我國經濟活動的效率性產生重要作用,但我國目前發票管理運行下的電子發票仍存在諸多不足。一是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各自為政。目前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多種多樣,各自運行,互不相通,缺乏統一的數據接口,無法實現發票數據互聯互通,導致全國電子發票形成“信息孤島”局面,不利于電子發票在我國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全方位推廣;二是電子發票信息安全保密問題。隨著電子發票的大規模應用和普及,在互聯網上存儲著海量的發票信息,包含交易金額、交易數量、交易地址等,關系著納稅人的財務安全和商業機密,稍有不慎可能導致信息外露、信息篡改造假等,使企業面臨重大損失。如何保障電子發票信息的安全性成為推動電子發票發展的首要問題,因此亟待從技術上入手治理電子發票信息的安全問題;三是發票不能全面反映真實交易。由于存在大量生活消費品的購買者并不需要開具發票,以及買賣雙方串通口徑逃避稅款等現象,使得現有的發票并不能全面覆蓋和反映出經濟活動里所有真實的涉稅信息,從而導致大量的稅收流失。解決上述問題的根本方法是徹底擺脫對發票載體的依賴,直接獲取涉稅交易信息;四是發票數據鏈斷裂可能導致“重復支付”。電子發票以電子形式存儲在網絡,接收方只需下載保存,即可重復打印。若報銷人員將下載后的電子發票拿到不同單位重復報銷,由于發票信息并未聯網,因此出現“多重支付”現象,造成虛增企業成本費用,對企業的內部控制和稅務監管帶來風險,造成國家稅款流失。 2020年12月22日,由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發布的《區塊鏈白皮書(2020)》中指出,區塊鏈技術是分布式的網絡數據管理技術,利用密碼學技術和分布式共識協議保證網絡傳輸與訪問安全,具備數據多方維護、交叉驗證、全網一致、不易篡改的特點。由此可以理解,區塊鏈實際上提供了一種去中心化的分布式賬本技術,形成了一個公開透明、難以篡改、可共享的分布式網絡記賬系統。通過區塊鏈電子發票的加密算法能夠達成信用背書,規避、減少納稅信息不對稱問題,實現交易與納稅之間的無縫銜接,從而達到稅收征管自動化和智能化。 區塊鏈電子發票,顧名思義,即集成利用區塊鏈的密碼算法、對等式網絡、共識機制、智能合約、數據存儲等核心技術的電子發票。在區塊鏈電子發票的整個開具、流轉過程中,納稅及征稅主體的行為都被納入鏈條,記載在去中心化的分布式網絡賬本之中。通過應用區塊鏈電子發票,納稅人在區塊鏈上每一筆交易相關的電子發票都能得到真實、即時的記錄,從發票申領、開具、抵扣、查驗、入賬等全流程的信息數據均可上鏈存儲,實現發票全生命周期管理。區塊鏈電子發票具有分布式存儲、完整追溯、數字加密、不可篡改等特性,有助于實現無紙化智能稅務管理,克服了電子發票不夠安全保密、不能全面反映真實交易等問題,使得電子發票實現不可作偽、全程監控、數據可回溯的功用,有效解決發票造假和監管問題,能及時將區塊鏈中存儲的數據進行比對分析,從而發現發票異常等情況,有效防控稅收風險。
二、區塊鏈電子發票與普通電子發票的區別
普通電子發票與區塊鏈發票相比存在以下差異,正是由于區塊鏈電子發票的獨特性,使其在稅收管理上產生重要作用。 (一)傳統電子發票的中心化與區塊鏈電子發票的去中心化 傳統電子發票是以自建電子發票平臺或委托第三方開發建設的電子發票平臺為中心,通過稅務局統一編碼,采用統一防偽技術分配給商家,商家開戶登記、在線生成、發票開具、數據傳輸等環節都可以通過統一的電子發票系統在互聯網上進行。 各地區的電子發票平臺及數量不斷增長,但各平臺之間的數據并不共享;傳統電子發票的防偽采用各稅務局分配號段且需加蓋電子簽章;同時因為無紙化報銷和在線批量查驗系統難以實現等原因,導致消費者需自行打印發票,成本轉嫁在消費者身上,對財務人員而言,鑒別真偽難度加大、一票多報、虛報虛抵等情況屢禁不止。 區塊鏈電子發票是利用區塊鏈去中心化的分布式賬本技術建立共識機制,讓區塊鏈中的參與者在無需建立信任關系的前提下實現一個統一的賬本系統,該系統連接每一個關聯人,使區塊鏈電子發票具有追溯發票來源、鑒別真偽、交易信息真實入賬等功能,從而解決了一票多報、真偽難辨等問題。 (二)發票樣式區別 區塊鏈電子發票與傳統增值稅電子發票在發票模版名稱、二維碼內容、是否存在機器編碼、有無商品簡碼、是否存在發票數量、金額限制、密碼區設置、發票客戶信息錄入需求、報銷流程等形式方面存在差異。區塊鏈電子發票票樣如下:

(三)開票流程差異 2018年5月,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與騰訊公司成立“智稅創新實驗室”,同年8月成功推出全國首個區塊鏈電子發票系統,并受國家稅務總局委托在深圳地區開展區塊鏈電子發票試點工作。在應用中,區塊鏈電子發票系統通過上線稅務人端、納稅人端和微信小程序,打通開票和收票的標準接口,實現與多家開票服務商及多個報銷平臺的對接。相較之下,傳統電子發票并不能實現與企業相關上下游所有發票開具情況及數據的實時查詢,依然存在重復報銷的風險,信息孤島,發票虛開、錯開問題仍舊突出,并不能達成全流程管理電子化。區塊鏈電子發票系統卻能實現“交易即開票,開票即報銷”, 即時追溯發票的來源、辨別真偽,將所有發票相關的主體都納入全流程。 (四)開票地域限制 雖然區塊鏈發票有諸多優點,但是由于區塊鏈發票使用地域尚有差異,而且并不對接國稅總局底賬庫,導致在查驗等環節上無法實現全國一體化,試點省市的區塊鏈發票只能通過當地特有的平臺進行查驗,限制較多,目前尚屬于試點階段。隨著我國進一步開展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區塊鏈發票離全國一體化使用尚有距離。 當前區塊鏈發票的試行地域有:

以廣東為例:“稅鏈”區塊鏈電子發票平臺開具的通用類發票票樣和其他通用類發票一致。發票代碼為144001809010,其中第6-7位為年份,第8位“0”代表發票種類為通用類、第9位“9”是區別其他開票軟件,標記由區塊鏈電子發票平臺開具,第10-11位代表批次,第12位代表無限制金額版。發票號碼為8位,按年度、分批次編制。票樣見附件。“稅鏈”區塊鏈電子發票平臺系統操作手冊在廣東省電子稅務局上發布,試點納稅人可自行下載查閱。 (https://www.etax-gd.gov.cn/xxmh/html/index.html)

三、區塊鏈電子發票應用的意義
區塊鏈電子發票的推行可以解決一部分電子發票存在的問題。 (一)防偽問題的解決 區塊鏈電子發票具有信息不可篡改發票全流程完整追溯等特點,與發票邏輯性符合,可以合理規避假發票,完善發票管控流程。“稅鏈”區塊鏈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將發票的關聯方相互連接,通過智能合約機制可保持發票全自動領料、全自動驗舊、全自動核算、全自動檢查、防止發票反復報帳、避免紅沖發票報賬等作用。在區塊鏈系統中,電子發票有關的記錄和交易信息會被劃分、打包成具體的區塊并進行加密,同時蓋上時間戳,按時間戳順序形成一個完整的網絡總賬本。基于區塊鏈密碼算法、對等式網絡、共識機制、智能合約、數據存儲等技術,區塊鏈電子發票一經獲得認證便不可篡改,亦無法偽造這種去中心化、分布式的數據記錄、存儲系統,確保只有聯盟鏈上相應的主體才能解密、查看有關發票及交易信息,且不可篡改前述數據,這就有效保障了區塊鏈電子發票數據的保密性及安全性。 (二)無紙化智能稅務管理 客戶通過支付平臺付款后,可以直接點擊“開發票”申請開票,完成開具電子發票的同時,通過區塊鏈“智能合約”機制發票信息會同步至企業和稅務局。據深圳市稅務局介紹,開票企業只需線上注冊并配置,最快半小時就能開通區塊鏈電子普通發票的開票資格,消費者通過掃碼或支付回執進入開票申請頁面,財務人員通過手機小程序審核,無需領票、無需購買專用設備,也無需紙質發票傳遞,用票全程能夠實現無接觸。對于稅務監管方、管理方的稅務局而言,實時監控和查看每一份發票的流程,督促納稅人足額繳納稅款,不再存在偷稅漏稅等行為,實現無紙化智能稅務管理。 (三)全方位稅務風險防控 區塊鏈電子發票所運用的去中心化、分布式的技術,使得處于全流程鏈上的數據都受到全面監管,有效助力科學防控體系的建立,確保能全面實施事前、事中、事后多環節的風險管理措施。正如深圳市稅務局介紹,“在事前監管上,設置了準入門檻,系統會進行全面掃描體檢,相關指標不滿足條件將無法通過審核;在事中監管上,設置發票金額和發票數量的預警值,當發票用量或金額異常變化時,會觸發系統預警,發送至主管稅務機關,同時對高風險納稅人及時進行鎖票、停票,實現發票全方位實時風險管理;在事后監管上,將區塊鏈電子發票納入現有風險管理體系,統一部署,統一管理,統一防控。 依托基礎數據分析、風險指標體系、風險模型運用,重點開展稅收風險分析、識別、推送及應對工作,通過采取核查納稅人的異常發票數據、申報數據,完成補征稅款等措施,形成風險管理快速反應,把牢事后風控。[1]區塊鏈電子發票通過運用最新技術,聯通大數據平臺、電子稅務局,成功打造發票全流程區塊鏈發票系統,克服了傳統電子發票的應用痛點,實現發票使用效率,提升了稅務機關征管能力服務。
四、區塊鏈電子發票應用下的企業合規策略
(一)加強發票合規管理及風險防控 在區塊鏈電子發票廣泛運用的背景下,虛開發票、一票多報等發票問題都將無所遁形。基于區塊鏈電子發票去中心化的特性和功能,與發票相關的每個環節都可追溯,且信息不可隨意篡改。因此,企業的開票全流程都將受到嚴格監管。 在區域鏈電子發票管理平臺之上,交易和發票有關信息將以交易相關人為連結點進行上鏈,發票從開具、報銷到申報過程將實現全面管理,稅務監管不斷趨嚴。在此基礎上,區塊鏈發票實現了交易即開票的狀態,使得納稅人延遲納稅等人為操控開票時間的行為成為歷史。不僅如此,對于例如餐飲服務業、住宿服務業、百貨零售業等以往大范圍采用個人賬戶進行轉賬、收款的有關行業,該等偷逃稅行為也將受到重點監控。 進項發票的合規管理,是當前企業財稅管理的核心環節。隨著發票監管力度的不斷加大,以及區塊鏈電子發票的不斷推廣應用,發票合規問題成為企業面臨的一大重點稅務風險。面對可能存在的的發票風險,通過簡單的驗證無法快速準確辨別這類合規風險,而且發票風險是動態的,發票收錄時正常,一段時間后因為各種原因變為異常、導致無法成為合法成本的問題屢見不鮮,因此需要強化對發票的精細化、數據化合規預警與管理。建議企業可按需建立電子發票數據庫和原始發票數據庫,為后續企業發票溯源以及數字化管理提供數字支撐,與此同時嘗試分類管理發票,提升發票管理水平。(具體參見往期文章:《增值稅留抵退稅合規指引》) (二)加強數字化合規體系建設 除此之外,在“以數治稅”智慧稽查背景下,企業應當順應監管趨勢,構筑自身“業財稅一體化”經營數字化模型,對自身經營各項數據指標做到更加細致的了解,清楚企業存在的風險,對企業自身進行畫像與預判。 所謂“業財稅一體化”是指業務、財務、稅務一體化智能管理。將業務合規、稅務合規、財務合規融入納入企業經營的各個流程,實現企業的業務管理、稅務管理、資金管理、財務管理全面貫通,實現企業基于價值鏈的內外部信息互聯,提高效率,降低風險。(具體參見往期文章:《數字化監管時代下的企業“業財稅”合規策略—兼評<關于推動平臺經濟規范健康持續發展的若干意見>》) 針對中小型企業,更應該加強數字化合規體系建設,尤其是公司法定代表人、股東等需要推進數字化成本預決算建設,實時了解自身的各類動態財稅指標,尤其是再也不能實施“年前省成本,年底買發票”的低級策略,否則得不償失。 (三)引入專業律師團隊 在當下區塊鏈技術向經濟社會各領域快速滲透,區塊鏈電子發票不斷推廣應用的背景下,企業更應當規范日常經營,通過聘請專業的律師事務所及律師團隊進行合規化經營,從底層邏輯上敬畏法律,杜絕違法開票行為。企業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定期開展內部自我核查,查驗自身納稅情況,或通過聘請專業財稅律師對企業納稅活動進行風險評估,獲取專業的風險防范、化解和應對方案。不僅如此,在當下稅務機關廣泛大數據等信息技術對企業數據進行收集分析等基礎上,專業律師還應當利用外部大數據合規財稅軟件進行數據分析,做好大數據事中管控,以應對稅務機關的全方位核查,及時發現機構經營中潛在的財稅合規問題,了解并防范財稅風險。(具體參見往期文章:《企業財稅治理的數字化合規策略—對《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關于開展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試點工作的公告》的解讀》) (實習生邱蓉、王子彤對本文也有貢獻)
注釋 [1] 《區塊鏈電子發票的深圳樣本》, https://mp.weixin.qq.com/s/9BZsJhc5ziLnb5DbcIM7X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