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東投資之卡塔爾篇(四)——投資架構的考量
作者:王清華 施珵 王沁怡 傅天涵 2024-03-22《中東投資之卡塔爾篇(一)——投資內陸地區》介紹了在卡塔爾內陸地區進行投資的優勢、卡塔爾對外商投資的限制和在卡塔爾內陸地區常見的法律實體形式。《中東投資之卡塔爾篇(二)——投資特殊經濟區域》介紹了在卡塔爾自由區(Qatar Free Zones, QFZ)、卡塔爾科技園(Qata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ark, QSTP)和卡塔爾金融中心(Qatar Financial Centre, QFC)這些特殊經濟區域進行外商投資的主要監管規定和投資常見法律實體形式。《中東投資之卡塔爾篇(三)——主要投資路徑》總體梳理了在卡塔爾內陸地區和特殊經濟區域進行投資的主要路徑,包括新設實體、股權收購和資產收購。
本部分將承接前述文章的內容,介紹直接投資或商業代理的主要優劣,對比在內陸地區和特殊經濟區域進行投資、采取合資或獨資、進行股權收購或資產收購等不同投資路徑的主要關注因素,為投資者選擇合適路徑在卡塔爾進行投資提供參考建議。本部分亦將介紹設立SPV以完成投資的主要優勢,為投資者在卡塔爾進行投資的交易架構選擇提供參考。在此基礎上,本部分提示投資者根據自身商業目的選擇合適的投資架構,并在投資過程中,不斷增強對當地法律規定的了解,采取盡職調查、購買海外保險等方式把控投資風險,提高投資收益。
一、投資路徑的選擇
(一)商業代理或直接投資
如果外國投資者希望在卡塔爾當地市場進行銷售,可能會考慮采用商業代理的方式,在當地尋找可靠的商業代理機構開展貿易。根據卡塔爾商業代理法律(Law No.8/2002以及其修訂Law No. 2/2016)的規定,僅有卡塔爾居民或100%卡塔爾企業可以從事商業代理業務,成為商業代理人。與直接開展投資相比,采用商業代理的方式可以降低外國投資者在卡塔爾開展業務初期的投入。但是對于投資者而言,如計劃采用商業代理的方式,也需考慮如下限制因素:
(1) 獨家代理。根據《商業代理法》的規定,任何卡塔爾代理機構均被視為獨家代理機構。因此,對于希望尋求多個代理商的外國投資者而言,商業代理的方式可能無法實現其商業意圖。[1]
(2) 商業代理合同需在卡塔爾有關主管部門完成相應登記。經雙方同意后的商業代理合同應以阿拉伯語書就,并在卡塔爾商業與工業部(The Ministry of Commerce and Industry,以下簡稱“MOCI”)進行登記,這也使得商業代理合同在簽署后的履行面臨一定不確定性。
(3) 商業代理合同可能適用卡塔爾法律。原則上,商業代理合同可選擇外國法律管轄,但是卡塔爾法院很可能會將《商業代理法》中的代理條款視為與“公共秩序”相關,進而排除選擇其他司法管轄區的法律的可能性,而直接使用卡塔爾法律管轄。[2]因此,如果商業代理合同中未能明確約定以仲裁方式解決爭議,則很可能在發生爭議時,會增加外國投資者的訴訟成本。
(4) 商業代理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書就,且必須包含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姓名、代理標的的描述、代理人的業務范圍、代理費、代理期限以及續期方式、代理人承諾提供備件以及履行必要維護的義務。特別地,如果代理合同要求代理人提供倉儲、維修設備等事項,則代理合同必須持續5年以上有效期。
與商業代理的模式相比,直接投資的前期投入成本可能較高,但是能夠給予外國投資者在卡塔爾當地開展商業活動時更多自由,便利外國投資者的商業安排。因此,隨著卡塔爾對于外商投資的政策越來越開放,也有更多的外國投資者可能選擇以直接投資的方式在卡塔爾進行投資。
(二)內陸地區或特殊經濟區域
卡塔爾內陸地區和特殊經濟區域在適用的政策及法律監管規定上有所不同。內陸地區企業根據卡塔爾法律設立且其經營活動應遵守卡塔爾當地的法律法規;而在卡塔爾特殊經濟區域設立的企業則還需遵守各特殊經濟區域內特別的法律規定,并且其可從事的行業領域也會受到一定限制。比如,針對計劃設立在卡塔爾科技園的企業,需先通過卡塔爾科技園主管部門的審核以確定其業務范圍是否屬于卡塔爾科技園企業的要求。
通常而言,以下幾方面因素將使得投資者傾向于在特殊經濟區域進行投資:
(1) 擬投資的行業涉及特殊經濟區域有激勵政策的特殊行業??ㄋ柼厥饨洕鷧^域吸引外資的主要行業及政策均有所不同,比如卡塔爾科技園(QSTP)鼓勵高科技企業入駐帶動當地科技發展,而卡塔爾金融中心(QFC)則對于金融類企業有更多針對性優惠政策。
(2) 稅收優惠與利潤匯回優勢明顯。多數特殊經濟區域內會提供形式多樣的稅收優惠,并且支持外匯自由流通,有利于更大程度上保留當地企業的利潤匯回國內,提高投資回報率。
(3) 完善的基礎設施。以卡塔爾科技園和卡塔爾金融中心為代表的特殊經濟區域,通常會為外國投資者提供完善的基礎設施和便利租賃的場地,有利于外國投資者在當地快速開展業務。
(三)合資公司或獨資公司
實踐中,外國投資者赴卡塔爾投資多采用與卡塔爾公司或個人成立合資公司的形式進行,并且在對卡塔爾進行投資的過程中,有限責任公司是外國投資者選擇的最主要形式。此外,如果沒有在當地開展長期業務的計劃,也有部分外國投資者可能僅通過設立臨時分支機構的方式執行與卡塔爾政府間的合同。
通常而言,外國投資者可以結合計劃投資的業務領域對外資持股比例的限制等因素考慮是否需選擇與卡塔爾本土合作伙伴進行合資,設立多股東的公司:
(1) 是否涉及外商投資限制領域或存在限制條件。2019年修訂的《非卡塔爾資金投資經濟活動法》(Law 1/2019 on Regulating the Investment of Non-Qatari Capital in Economic Activity,以下簡稱“《新外商投資法》”)允許外國投資者持有高達100% 的外資所有權,對于外資持股比例進一步放寬。但是,一方面,仍有部分領域禁止外國人進行投資,如銀行業和保險業、商業代理等,另一方面,外國投資者在開放領域的投資也可能面臨一些限制條件,比如,外商投資者申請持股比例超過49%的,需經MOCI的審核,存在不通過的風險。
(2) 是否涉及敏感或附條件行業。即便相關行業允許外商獨資,但是如果這些行業涉及獲得特殊許可,則可能由卡塔爾合作伙伴先行完成新設實體的設立并取得必要的經營許可將更為簡便,外國投資者可考慮在合資公司設立并具備經營條件后以投資方式進入公司。
(四)股權收購或資產收購
在卡塔爾,外國投資者可以通過股權收購或資產收購來實現其投資目的。一般來說,外國投資者需要綜合考慮收購目的、目標企業的法律狀況和負債情況、目標企業的實質、經濟效益以決定究竟選擇股權收購抑或資產收購。
1、股權收購
通常,股權收購的前期籌備階段主要包括定位目標及盡職調查等環節。投資者應根據國內外市場、經濟的發展形勢,結合自身發展戰略、資源優勢,制定符合實際情況的詳細股權收購方案。在前期籌備階段,除了組建內部團隊外,投資者還可以聘請包括法律、財務、審計、投資等方面的專業顧問,協助完成戰略策劃、盡職調查等工作。
如果投資者傾向于選擇股權交易,需要考慮的主要因素包括:
(1) 目標公司是否允許外國投資者100%獨有以及轉讓方參與目標公司的權限是否受到限制。如若目標公司所在行業禁止外國投資者100%持股,則外國投資者可能需要進一步考慮是否有必要與卡塔爾股東進行談判,委托其擔任名義股東。
(2) 外國投資者是否希望承繼目標公司的資質、許可證。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在卡塔爾進行股權收購的,需要經過MOCI的批準,并且股權轉讓在辦理登記后才被視為有效。因此,如果外國投資者希望通過股權收購的方式來規避對于外商持股比例或準入行業的限制,可能無法通過MOCI等主管部門的審核,進而可能影響目標公司的業務開展。
(3) 目標公司業務情況和所涉及的業務合同量、員工人數是否較大,是否可能觸發經營者集中申報,通過股權收購或較為便捷。比如,根據《保護競爭和反壟斷法》(Law No. 19 of 2006 on the Protection of Competition and the Prevention of Monopolistic Practices)的規定,如果擬議股權收購符合相關市場門檻測試,則交易各方還須向保護競爭和反壟斷委員會發出通知,這需要外國投資者預留充足的交易時間。
(4) 目標公司的歷史負債(包括金融機構貸款、稅務負擔)是否在投資者可接受范圍內。
(5) 可能產生的稅負成本及繳稅義務的履行??ㄋ枌τ诠蓹嗍召彯a生的稅負監管嚴格,股權收購的交易各方在完成股權收購協議的簽署后,在MOCI進行登記前應通知卡塔爾總稅務局(General Tax Authority)。[3]并且,卡塔爾政府于2020年出臺2020年第(1)號統一經濟登記法(Law No. (1) of 2020 On the Unified Economic Register)要求MOCI應建立一個統一的經濟登記冊,這也有利于加強對在股權收購過程中可能產生的稅負的監管。[4]因此,如外國投資者計劃采取股權收購的方式開展投資,應當在股權收購協議中明確稅務的承擔及繳納時間。
2、資產收購
在某些情況下,由于潛在的負債問題或如外國投資者不希望承擔目標公司的某些負債,資產交易可能更合適。資產交易能夠使得收購方避免將潛在的歷史負債、特定的資產和負債轉移給新的實體。
然而,資產收購也面臨一些劣勢。一方面,由于無法繼承目標公司的資質、許可證,外國投資者無法通過資產收購獲得資質、許可證,且如需獲得相應證件還需要經過政府的各項審批。另一方面,資產收購無法承繼原有實體的勞動關系,如果希望繼續使用原有實體的人員,則可能涉及與該些人員進行重新談判,簽署新的勞動合同,從而增加交易成本。
通常而言,以下幾方面因素將使投資者傾向于選擇資產交易的投資路徑:
(1) 目標公司的歷史負債(包括金融機構貸款、稅務負擔)超出了投資者可接受范圍。在此情況下,投資者可能更傾向于有選擇性地收購其中的優質資產,而不是整體性地參與原有實體的運營。
(2) 投資者收購資產所處的行業對于外國投資者并未附有特殊條件,目標公司本身不具備開展業務所需的相應資質或相應資質再申請比較容易。
(3) 該行業員工的可替代度較高,投資者不計劃繼續使用目標公司原有員工,或者進行員工調動的難度較低。
(五)投資路徑的考量——是否設立SPV?
1.設立SPV的好處
外國投資者通過設立SPV對卡塔爾進行投資的,通常主要是希望實現如下目的:
? 納稅籌劃,減少或避免稅負;
? 靈活退出,可以通過轉讓SPV實現從卡塔爾的業務中退出,預留更多的退出路徑;
? 風險隔離,通過設立SPV隔離母公司直接對卡塔爾業務的責任。
2.設立地選擇
如果外國投資者計劃通過設立SPV對卡塔爾開展投資,對于SPV設立地的選擇也需進行評估,一般應當結合如下因素考慮:
? SPV注冊地是否與卡塔爾簽署雙邊投資協定、雙重避稅協定;
? SPV注冊地日常維系的成本和費用。比如,香港SPV需要有設立費用和年費、委任會計師的費用;
? 是否存在導致喪失援引卡塔爾提供的雙邊或多邊協定保護的可能性。
不過對于中國投資者而言,由于我國與卡塔爾政府之間簽署了雙邊避稅協定,因此從稅務籌劃角度而言,并非必須通過設立SPV再投資卡塔爾。
3.在卡塔爾設立SPV
為吸引更多投資者在卡塔爾建立投資實體,卡塔爾也鼓勵外國投資者在當地設立SPV作為向中東地區及全球其他國家或地區進行投資的路徑公司。特別是,對于計劃在卡塔爾從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投資者而言,在當地設立SPV可以降低其項目面臨的財務風險。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在卡塔爾建立SPV也需要在MOCI商業登記部門完成登記,對于計劃在當地設立SPV的投資者,應當預留一定時間。[5]
二、中國企業赴卡塔爾投資的法律建議
總體而言,卡塔爾的政治環境相對穩定,并且在近年來持續保持吸引外資的政策導向,吸引越來越多的外國投資者進入卡塔爾投資。然而,在卡塔爾開展投資也存在一定風險。比如,卡塔爾國有企業在一些經濟部門事實上享受特權或實行壟斷,部分法律規定存在模糊解釋的空間且存在地方保護傾向,卡塔爾周邊國家的地緣政治環境復雜,這都將使得外國投資者在當地投資時的不確定性增加。
因此,中國企業如選擇前往卡塔爾投資,在作出相應投資決策前應充分考慮可能產生的風險,避免因倉促決策而遭受大額損失。為此,我們進一步提出建議如下:
1.熟悉卡塔爾法律規范
中國企業在赴卡塔爾投資前,應對擬投資地的投資法律環境具備基本認識,包括:
(1)了解投資意向地(如一般內陸地區、卡塔爾自由區、卡塔爾科技園等)的法律法規,綜合考慮當地法律規定,以及對于外商投資的具體政策,包括當地關于外商投資的市場準入規則及其產業負面清單的規定,確定適合的投資目的地。
(2)發現潛在的投資壁壘。如果擬投資項目屬于投資意向地負面清單中的產業,或在當地進行投資存在較大障礙,則應當及時終止投資。比如,雖然卡塔爾并不禁止外國投資者參與能源行業的投資,但事實上卡塔爾國有企業仍然壟斷著卡塔爾主要能源行業,這也可能構成中國投資者在當地投資的實質性障礙。
(3)了解卡塔爾的勞動用工制度??ㄋ柋镜厝肆Y源缺乏,各行業都雇傭大量外籍勞務人員。外籍勞務人員主要在卡塔爾私營企業工作,或從事體力勞動,因此,卡塔爾很重視對外籍勞務人員的保護,包括引入工資保障系統(Wages Protection System)以便卡塔爾政府實時監管勞工工資發放情況。
2.了解卡塔爾的政治文化環境
卡塔爾是伊斯蘭教國家,嚴格遵循伊斯蘭教規和習俗,也深刻影響了當地的社會文化,比如,在卡塔爾行賄屬于重罪,禁止向政府官員或任何公務員贈送金錢。同時,受到中東特殊的文化背景,卡塔爾的唯一國家元首對行政、立法、司法都有較大影響,這些影響并非均以書面形式體現在立法文本中。
3.對合作伙伴展開盡職調查
中國企業在赴卡塔爾投資時需要謹慎選擇合作伙伴。特別是,卡塔爾對當地企業存在一定地方保護的傾向,如果后期發生爭議,可能導致中國投資者處于不利地位。因此,在與合作伙伴正式簽署合作文件之前,建議對合作伙伴展開全面、完善的盡職調查,以確認合作伙伴是否存在欺瞞現象,確認其是否具有合作實力、是否與其描述情況相符。應當重點核查合作伙伴是否具有其所宣傳的資源,如許可證、土地、資產等。在確認合作伙伴基本情況的基礎上,可以通過聘請的專業律師準備正式的合作文件,包括可能的合資協議、股東協議等。
4.購買海外保險
盡管卡塔爾政府近年來對外商投資持開放鼓勵的態度,但是卡塔爾周邊地區地緣政治形勢復雜,增加了投資的不確定性,中國企業有必要通過購買海外保險降低投資風險。可供選擇的海外保險主要包括兩種:一種是中國專門承辦跨國投資政治風險的保險機構,即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承保的海外投資保險業務,主要針對中國投資者在海外投資時面臨的政治風險,險別包括征收險、匯兌險、戰亂險以及政府違約險;另一種則是多邊投資擔保機構(MIGA)承保的海外投資,其在《多邊投資擔保機構公約》下設立,系世界銀行集團的一員。
5.聘請專業法律團隊
卡塔爾自由區與普通內部地區適用的法律規定有所不同,并且,政府文件和正式的法律文件均要求使用阿拉伯語。因此,建議中國企業應當盡早聘請國內及卡塔爾專業顧問團隊以確保對卡塔爾的投資活動的合規性,包括通過專業團隊了解當地法治環境,展開盡職調查,起草公司設立文件或收購交易文件,取得相關許可證照,以助力企業順利完成對卡塔爾的投資活動。
注釋:
[1] See U.S. International Trade Administration: Qatar – Using an Agent to Sell US Products and Services, at https://www.export.gov/apex/article2?id=Qatar-using-agent, last visited on 20th, February, 2024.
[2] See TrustLink: Commercial agency in Qatar, Commercial agent in Qatar, at https://trustlinkqatar.com/commercial-agency-in-qatar/, last visited on 20th February, 2024.
[3] See Baker Mckenzie: Global Private M&A Guild 2020 (Qatar), at https://resourcehub.bakermckenzie.com/en/resources/global-private-ma-guide-limited/emea/qatar/topics/common-deal-structures, last visited on 5th August, 2023.
[4] See Law No. (1) of 2020 On the Unified Economic Register, at https://www.moci.gov.qa/wp-content/uploads/2021/08/Law-No.-1-of-2020-On-the-Unified-Economic-Register.pdf, last visited on 22rd February, 2024.
[5] See TrustLink: How to start a special purpose company in Qatar?, at https://trustlinkqatar.com/register-a-special-purpose-company-in-qatar/, last visited on 22rd February, 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