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行政政策】上海市各區扶持政策法律分析(三)
作者:全開明 楊瑩毅 臧懌 柴文龍 胡藝俊 2020-03-31分區篇及操作實務(二)
一、寶山區 (一)提升政務服務 為中小企業提供專項融資對接。發布轄區相關銀行金融機構防控疫情支持信貸政策匯總,組織企業通過“線上”發布需求,“線下”對接等多元化方式發布融資需求信息;引導金融機構對于受疫情影響正常經營,因疫情管控不能及時還款的中小企業客戶,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鼓勵金融機構適當下浮利率,快速推進審批和放款。 加大疫情期間中小企業幫辦服務力度。采取積極有效的“一對一”“多對一”幫辦措施,落實好國家、市、區相關政策。加大“一網通辦”服務力度,主動高效服務、加強統籌協調、簡化辦事環節,及時協調解決中小企業復工復產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對企業存量訂單面臨的違約和糾紛情況,通過政府購買法律服務等方式提供政策咨詢。 (二)綠色通道 扶持資金的撥付采取綠色通道。為提高扶持資金的時效性,本政策意見涉及的我區“1+9”支持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按簡易程序執行,抓緊組織企業申報、加快資金審核進度。財政部門及時撥付資金,盡快發揮財政資金效益,切實幫助企業渡過難關。 二、奉賢區 (一)提升政務服務 搭建區內企業用工供需對接平臺,加強協調調度,摸清企業用工總量和結構,引導無法復工企業富余勞動力就近在用工緊缺企業就業,幫助符合復工條件的企業盡快復工。對于企業急需的高校畢業生,提供公益性組團招聘和代理招聘等服務。 (二)審批綠色通道 簡化審批流程,加快對企業兌現專項資金扶持,對符合兌現條件的扶持項目即時兌現;對建設周期較長的項目,根據項目的實際投資發生額,提前按比例兌現扶持資金。對已申報國家和市級專項資金補助并成功的項目,提前兌現應由區、鎮配套的資金。 超前服務,提前審批企業投資項目。對擬定的產業項目準入,不進行集中式會議評審,改由區政府領導按分工負責原則簽批;項目開工涉及發展改革、規劃資源、建設管理等部門的前期手續,在疫期加快審批,確保疫期后早日正式開工。 搭建區內企業上下游供需信息平臺,加強原輔材料供應、加工生產和流通環節配對,引導區內企業開展市場化合作,做強產業鏈、供應鏈和服務鏈,促進實體經濟發展。 全面實行“一網通辦”,疫期涉企事項原則上都在網上辦理,切實減少環節、精簡材料,真正實現“零跑動”。確需線下辦理的,由區行政服務中心或職能部門派員上門辦理或全程“幫辦”。在企業作出承諾的情況下,啟動“容缺受理”模式。 三、長寧區 (一)優化營商環境、提升政務服務 搭建平臺推動企業合作互助。為企業牽線搭橋、構建平臺,促進餐飲、旅游、購物等領域企業與平臺型企業等建立合作互助關系。支持承擔國家及市防疫保障任務的區重點特色產業企業,通過區媒體平臺宣傳推廣。 發揮“一網通辦”平臺便企服務作用。有關開辦企業、證照辦理、涉稅繳費、勞動關系等涉企業務,鼓勵通過網上辦理、“不見面審批”“非接觸式”等途徑操作,減少前往實體服務場所次數,降低感染風險。依托長寧互聯網審判庭,開展網上立案、在線調解、在線審判,提供互聯網司法保障和服務。 (二)包容審慎監管 實施包容審慎監管機制。對中小企業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實行預先提醒、主動指導、及時糾正等措施,最大限度減少對中小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對確因疫情影響而導致的不能按時納稅申報等情形,不予行政處罰。與區域金融機構合作,合理協調對受到疫情影響導致無法按時還款的企業逾期信用記錄報送。 (三)信用修復機制 完善企業信用修復機制,快速處理疫情期間企業信用修復申請。 (四)勞動用工指導 加強勞動用工指導和服務。實施靈活用工政策,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可通過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綜合調劑使用年度內休息日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具體方式由企業與員工協商一致確定。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法律政策解釋,積極協調解決因受疫情影響發生的各類勞資糾紛。支持鼓勵各類靈活用工信息平臺發揮作用。暢通用工信息供需對接機制,緩解企業用工難問題。 (五)加強外貿支持 加強外貿支持。對受疫情影響的外貿型企業,加大與海關、市商務委等部門的溝通協調,積極推動通關便利化,幫助企業應對各類風險和通關結匯順利進行。對企業因疫情面臨的國際貿易合同違約風險,指導企業通過貿促會申請《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以減少損失。對具有重要海外訂單的企業,積極幫助協調解決供應鏈等方面問題。在市級部門指導下,加大貿易糾紛法律援助力度,對企業存量訂單面臨的違約和糾紛情況提供政策咨詢;對企業新簽立的訂單提供咨詢服務,減少貿易風險點。 (六)強化信用保證服務 一、優化信用服務模式 1、全面保障信用報告查詢需求。鼓勵企業和個人通過一網通辦、隨申辦APP、信用上海網站、信用上海APP等線上方式查詢公共信用信息報告。長寧區行政服務中心提供線下信用查詢辦理服務。(責任單位:區府辦、區發改委) 2、實施社保業務容缺辦理。疫情防控期間,參保單位、個人辦理社會保險業務時提交的經辦材料存在缺失的,允許其通過“先辦后補”、書面信用承諾等方式先行辦理,保障參保人員的權益。(責任單位:區人社局) 3、優化納稅信用評價。因受疫情影響,納稅人未能及時履行納稅義務的,按規定不影響其納稅信用評價結果。(責任單位:區稅務局) 二、完善信用修復機制 4、合理調整逾期還貸失信記錄。對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和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因疫情影響未能及時還款的,與區域金融機構做好對接協調,相關逾期貸款可以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已經報送的予以調整。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企業,以及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聯系協調區域金融機構,調整其還款安排,合理延后還款期限,并按照調整后的還款安排,報送信用記錄。(責任單位:區金融辦) 5、加快信用修復辦理流程。已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疫情防控物資生產經營企業,可憑市經信委、市商務委等部門證明向法院申請修復,及時恢復企業信用。區信用辦根據企業信用修復申請,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并報市信用中心。建立稅務“快速辦”信用工作機制,對防疫重點企業加快信用補評、信用復評、信用修復辦理流程,為企業提供便捷高效服務。(責任單位:區法院、區發改委、區稅務局) 四、普陀區 提升政務服務 強化聯系服務企業,發揮區領導聯系服務企業機制、街道企業服務中心等作用,加強區領導及各委辦局、街鎮領導對中小企業的服務,以“四到”“三心”服務標準,協調解決企業因受疫情影響產生的問題,及時幫助企業排憂解難。加強企業復工復產服務保障,督促和幫助復工復產企業落實防疫安全措施,積極爭取市級相關部門支持,為各類企業復工和生產經營,協調口罩、體溫計、消毒液等防疫物資。 《普陀區關于支持中小企業共抗疫情共渡難關的十二條措施》——強化聯系服務企業實施細則: 三、服務方式 1、優化服務企業層級。充分發揮區領導聯系服務企業機制,做實街道鎮企業服務中心作用,加強區領導及各委辦局、街鎮領導對中小企業的服務,通過微信、電話等線上服務,以“四到”“三心”服務標準,形成多層級全方位的服務體系。 2、暢通服務企業渠道。以各街道鎮企業服務中心為平臺,及時搜集、整理區域內企業訴求,并將企業訴求分層分類發送至相關部門和領導;各相關部門在收到企業訴求后須第一時間協調解決因疫情影響產生的問題和困難,并及時反饋至各街道鎮企業服務中心,由各街道鎮企業服務中心統一答復企業,切實解決企業困難。 3、強化服務企業保障。加強企業復工復產服務保障,督促和幫助復工復產企業落實防疫安全措施,積極爭取市級相關部門支持,為各類企業復工和生產經營,協調口罩、體溫計、消毒液等防疫物資。 4、加大疫情防控宣傳。通過“投資普陀”、“普陀企業服務直通車”微信公眾號等媒介,加大疫情防控的相關資訊的發布,加大我區落實疫情防控的動態信息的宣傳,解讀疫情防控中企業應對有代表性困難的解決路徑,增強與企業的線上互動,營造齊心聚力堅決打贏這場戰疫的氛圍。 四、咨詢電話 區投促辦企業服務科:52820865 各重點地區投資促進中心: 真如投資促進中心:22851953; 長壽投資促進中心:62660728-8007; 長風投資促進中心:62237998-811; 桃浦投資促進中心:62503895/62848793; 長征投資促進中心:52707998。 《普陀區關于支持中小企業共抗疫情共渡難關的十二條措施》——加強企業復工復產服務保障實施細則: 一、措施內容 “加強企業復工復產服務保障,督促和幫助復工復產企業落實防疫安全措施,積極爭取市級相關部門支持,為各類企業復工和生產經營,協調口罩、體溫計、消毒液等防疫物資。” 二、實施主體 區商務委 三、服務方式 (一)服務對象 ——注冊在普陀區的中小企業 ——中小企業需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門印發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規定 (二)支持方式與標準 各類復工復產企業將所需防疫物資種類、數量等信息通過“普陀企業服務直通車”微信公眾號提出,普陀區物資保障組將積極爭取市級相關部門支持,主動對接資源,為企業采購防疫物資提供線索。 (三)申請流程 1、企業認證 (1)搜索或掃碼關注下方微信公眾號“普陀企業服務直通車”(二維碼如下) (2)點擊公眾號菜單“用戶中心”,在用戶中心頁面點擊“企業認證”,填寫企業相關信息進行認證 2、提交需求 (1)點擊網址http://www.tanjia28.com/#/situation/help 進入“疫情物資統計”頁面(初次登陸的賬號為提交認證的微信的昵稱,密碼為123456) (2)填寫企業相關信息及所需“口罩、體溫計、消毒液、其他”物資信息 四、咨詢電話 普陀區商務委員會企業服務科: 汪老師、宋老師:52564588-7024;52564588-7052 線上申請技術支持: 張老師、陸老師:13817301928;13818941415 優化企業服務環境,加大“一網通辦”服務力度,推廣“不見面”全程電子化登記,推進審批事項“全程網辦”。開展線上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對于企業急需的各類人力資源需求,提供線上招聘、代理招聘等服務。對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專項資金、技術進出口、軟件出口等業務辦理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通道。積極開展線上線下法律咨詢服務,保障企業合法權益。 加強法律服務: 《普陀區關于支持中小企業共抗疫情共渡難關的十二條措施》——開展線上線下法律咨詢服務實施細則: 三、服務方式 本細則適用于工商稅務注冊登記在普陀區的各類中小企業。 (一)加強疫情相關法律問題研究。 充分發揮律師專業優勢,組織律師就疫情相關的用工問題、合同違約、侵權責任等法律問題進行研究,撰寫專業文章并匯編成冊,為中小企業提供專業、快捷方便的指引。 (二)組建公益法律服務志愿團。 指導區律工委、律師事務所組建公益法律服務志愿團,免費為中小企業提供法律咨詢等服務,幫助中小企業應對因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期履行合同帶來的各種法律糾紛,保障企業合法權益。 (三)優化法律服務方式。 優先引導有法律服務需求的中小企業通過撥打“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登錄“12348”上海法網以及下載“12348”上海法網APP進行免費、及時的法律咨詢;對需到現場進行法律咨詢的中小企業做好預約引導,滿足中小企業多樣化的法律服務需求。 (四)幫助企業化解糾紛。 依托區律師調解中心駐區法院、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律師調解工作室,組織律師調解員積極參與化解中小企業間以及企業內部因抗擊疫情過程中引發的矛盾糾紛,免費為企業化解矛盾糾紛,幫助中小企業降低訴訟成本、解決實際困難。 (五)發揮公證服務職能。 增加公證咨詢熱線電話數量,增派公證人員加強電話值守,解答中小企業電話咨詢;充實“12348上海法網-智慧公證在線服務”平臺工作人員配備,及時與中小企業進行聯系對接,確保通過平臺申請的涉企公證事項盡快辦理;為中小企業申請辦理因疫情導致的不可抗力事件公證提供綠色服務通道。 (六)強化法律服務宣傳。 通過區司法局、區法律援助中心門戶網站、“法星在線”微信公眾號等媒介,積極推送法律服務平臺工作指引,解讀疫情防控中突出法律問題,營造眾志成城打贏疫情防控戰的良好氛圍,提升中小企業渡過難關的信心。 四、咨詢電話 公共法律服務熱線:12348。 普陀區法律援助中心預約電話:021-52656672(3)-110; 普陀公證處咨詢電話:021-52562233-352;021-52562233-359;021-52562233-363;021-52562233-364 五、閔行區 (一)優化政務服務 全力支持和組織推動各類生產企業復工復產。區各單位形成服務企業工作合力,對復工企業加強防控措施的指導,幫助防控物資生產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協調其原材料供應、物流運輸、防控物資保障、勞資和貿易糾紛等問題。對外貿訂單受到影響的企業,協助開具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書。對疫情期間遇到特殊困難的企業,進行專題研究予以支持。 (二)對企業的勞動用工指導和服務 加強對企業的勞動用工指導和服務。對企業陸續復工期間臨時增加用工的,搭建企業間供需溝通平臺,實現短期內人力資源有效配置,做好勞動關系指導協調。 六、虹口區 (一)完善企業信用修復機制 積極協助受疫情影響出現失信行為的企業開展信用修復工作,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企業,可依調整后的還款安排,報送信用記錄。對因參與防疫工作而導致的企業延遲交貨、延期還貸、合同逾期等失信行為,不將其列入失信名單。對受疫情影響無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國際貿易合同的企業,協調幫助企業獲得上海市貿促會出具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 (二)優化提升政務服務 發揮“一網通辦、虹口快辦”的便企服務作用,實施不見面審批和無人干預自動辦理,為在疫情防控期間申請辦理項目審批、企業注冊、稅收征繳等行政審批事項的企業,提供便捷高效服務通道。對涉及民生保障、城市運行、疫情防控等關系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開辟綠色通道,實施特事特辦。 (三)加大法律咨詢服務力度 強化政府法律服務,鼓勵律師事務所等專業機構為受到疫情影響的中小企業提供法律咨詢、法律援助、心理疏導等專業服務。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務組織,開展線上線下法律咨詢服務,保障企業合法權益。對于企業受疫情影響造成的合同履行、勞資關系等糾紛,及時組織律師、公證員、調解員等專業法律服務人員提供咨詢、指引、調解服務。 七、金山區 (一)提升政務服務 支持企業合理應對外貿風險。對受疫情影響導致無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國際貿易合同的中小微企業,積極幫助企業申請辦理與不可抗力相關的事實性證明,免收服務費。提高中小微外貿企業投保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險的保險覆蓋面,降低承保服務費率,免除防疫物資進口企業相關資信費,做到應保盡保。10.免費檢驗檢測。依托區市場監管局下屬檢驗檢測機構,對疫情防控相關物品提供檢驗檢測服務,并免除檢驗檢測費用。 (二)優化審批流程 積極發揮政務服務“一網通辦”作用,擴大“隨申辦”應用服務覆蓋面,依托市“企業服務云”打通政策服務“最后一公里”,加快推進一批不見面審批事項落地。對疫情防控物資生產、銷售、運輸企業的相關緊急審批事項,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原則,啟動“容缺受理”模式,開辟綠色通道,應急辦理一類醫療器械備案等事項。借助信息化手段,為在金生產型企業復工復產提供網絡報批平臺,進一步方便和保障企業有序復工、盡早復產。設立專用窗口、開通綠色通道、簡化進口通關模式,全時守候,確保涉及疫情防控物資快速通關。對符合條件的納稅人,發票可通過電子稅務局網上申領,免費專業配送。 (三)實施包容審慎監管機制 規范執法,審慎處罰,對企業確有正當理由、沒有造成危害后果或危害后果輕微的,不予處罰或減輕處罰;加強行政復議監督工作,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完善企業信用修復機制,對企業因參與疫情防控工作而導致的延遲交貨、延期還貸、合同逾期等失信行為,不納入失信名單。 (四)建立涉企應急公共法律服務機制 開通中小微企業法律咨詢熱線專席服務,組建律師、公證服務團,為中小微企業提供多種形式的法律服務。出臺涉疫情防控公證事項辦事指引,為受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提供專門公證服務。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聯動,加強合同糾紛、消費糾紛、勞動糾紛調解,強化訴調對接,促進涉疫情糾紛非訴訟方式解決。 (五)綠色通道 加快落實各項財政扶持政策。依托惠企政策服務專窗加快市、區產業政策落地落實。優先保證各類涉企扶持資金的撥付進度,解決企業疫情防控、生產經營等實際困難。 開啟理賠綠色通道,提高對疫情受困外貿企業的理賠效率。因疫情原因,導致出口企業與國外商家發生合同糾紛而開展法律訴訟的,經認定后,對產生的律師費、翻譯費等給予100%的補助,每家最高補助20萬。 八、崇明區 (一)優化服務環境、提升政務服務 優化企業服務機制,充分發揮“一網通辦”的優勢,大力推進“一網辦、一窗辦、一次辦”,提升政務服務水平,減少辦事人跑動,減少人員集聚。 (二) 加強法律服務 對企業存量訂單、建設工程工期等面臨的違約和糾紛情況,通過政府購買法律服務等方式提供政策咨詢。 《崇明區司法局關于加強法律服務保障支持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辦法》(滬崇司〔2020〕4號): 一、建立應急公共法律服務機制,為企業提供多渠道法律服務 1.開設疫情防控應急法律服務專屬通道。通過電話、網絡及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綜合運用公證、調解等服務途徑,及時回應涉疫情企業反映的問題,對涉疫情企業的法律服務需求急事急辦、特事特辦,幫助企業通過法律手段解決糾紛、克服困難。 2.暢通線上服務快捷通道。發揮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12348”上海法網、上海法網app等線上服務優勢,為企業及時提供免費法律服務咨詢。利用“一網通辦”、“智慧公證”等網絡平臺,及時為企業辦理網上行政審批和公證事項。 3.建立現場服務預約通道。優先使用“最多跑一次”、“一次都不跑”等方式辦理公證等法律服務事項。對確需現場辦理的業務,采取電話或網絡預約制,減少不必要的人員匯集,提高服務效率。 4.加大線上辦理的推廣力度。通過微信公眾號、網絡媒體等媒介,持續加大對我區各級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及法律服務機構線上服務的宣傳力度,引導企業通過遠程方式尋求法律服務,推動“不見面”也能“辦成事”。 二、建立信息溝通共享機制,為企業發展提供多方位法律指引 5.加強共性法律服務需求溝通協作。根據法律援助、人民調解等相關法律服務機構以及各級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反映的糾紛問題,系統分析研判疫情防控期間企業法律服務的需求,及時向法院、檢察院等司法機關和相關執法部門通報信息,加強涉疫情法律服務的業務協作和執法協調。 6.加強公共法律服務專業指導。組織律師、公證員等專業人士深入研究企業提出的涉疫情法律問題。就企業普遍關心的不可抗力免責條款的法律適用、合同履行障礙造成的法律后果等問題,為企業提供專業權威、快捷方便的指引。 7.加強重大法律問題的宣傳引導。利用各級宣傳平臺,及時發布疫情防控權威信息及相關法律問題解讀,確保企業信息獲取渠道暢通,堅定抗疫情、渡難關的信心。 三、建立專業法律服務力量參與機制,為企業平穩過渡提供專業法律服務 8.組建疫情防控公益法律服務團隊。組建以律師、公證員等專業力量為主體的疫情防控公益法律服務團,發揮專業優勢,就企業受疫情影響導致的企業合規、合同履行、風險防范等法律問題,開展針對性指導解答,提供法律服務。 9.加強人民調解組織專業服務。發動各級各類人民調解組織積極參與涉疫情企業的勞動爭議等各類矛盾調解,鼓勵通過電話、短信、微信等方式開通提前預約渠道,為企業提供便利,依法支持和配合企業矛盾糾紛化解工作。 四、建立公益法律服務機制,努力減輕疫情對企業發展影響 10.鼓勵公證機構開展公益公證服務。優先為本區受疫情影響而無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企業和個人提供公證服務咨詢,依法辦理不可抗力相關公證事項,鼓勵公證機構為防疫重點企業減免相關事項的公證服務費用。 11.組織律師事務所開展公益法律服務活動。組織律師為受疫情影響的中小企業開展免費法治體檢等活動,鼓勵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為受疫情影響較嚴重的中小企業和為疫情防控作出重大貢獻的企業定向提供免費企業法律顧問服務。 九、松江區 (一)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大力引進生物醫藥等戰新產業,大力發展健康服務等高端服務業。支持實體店通過加強線上線下互動,促進線上線下融合,發展體驗消費,壯大電商規模。對2020年新落戶的重點企業給予產業、科技、人才等各方面更加優惠的扶持政策。 加快重大項目建設。在加強疫情防護的同時,抓緊推進各類重大項目,做好項目儲備。政府投資項目建設資金要及時撥付到位。加快已落地產業項目開工建設、投產,支持企業技術改造。 積極深化產業一體化合作。支持長三角G60科創走廊九城市企業,為抗擊疫情以及長三角一體化發展開展產銷供應鏈、科技研發等方面的合作。G60聯席辦協調九城市政府出臺扶持政策。 (二)加強公共法律服務 對企業因疫情影響導致的合同糾紛、勞資糾紛等,由政府通過購買法律服務加強對企業的指導,做好糾紛調解、法律援助等工作。 (三)幫助企業修復信用 在引導企業自主填報信用承諾、對企業實施信用分類監管的基礎上,對主動糾正失信行為、積極消除不良影響并符合修復條件的企業,按照《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修復管理辦法》予以信用修復。 (四)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 深化審批制度改革,提高審批服務效率。除涉及安全、民生等事項,盡量減少對企業的執法檢查。供水、供電、供氣、通信等公共部門要全力做好能源、資源和通訊信息保障。 (五)保障重點企業產能 支持抗擊疫情的相關醫療物資和生活物資保障企業及時復工、投產,協調安排其融資、物資運輸等各方面的需求。 (六)加快審批流程 加快對區經濟貢獻較大的重點企業、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產業扶持項目的審批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