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脫歐后歐盟對華既有貿易救濟措施的存廢
作者:潘靈靈 2020-02-06在“脫歐”公投三年多后,2020年1月31日英國終于正式離開歐盟。在英國脫歐后,歐盟既有對華貿易救濟措施在英國的適用情況,英國國際貿易部(DIT)在2019年2月25日已最終決定。其中與中國相關的反傾銷、反補貼措施適用情況如下:
英國將維持以下20類產品的反傾銷、反補貼措施,中國相關產品對英國出口仍將適用歐盟既有的反傾銷和反補貼稅率。
根據DIT的最終決定,英國在脫歐后將終止適用歐盟對原產于中國的以下39類產品的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 對中國企業的建議: 1. 取消措施:中國企業應特別注意,英國脫歐后,與貿易救濟措施相關的過渡期將持續至2020年12月31日。這意味著,對終止措施的產品來說,在過渡期內對英國出口仍將適用歐盟既有的反傾銷和反補貼稅率;同時,歐盟在過渡期內新生效的涉華措施也將同時適用于英國。 2. 措施維持:受措施影響的企業可以準備提起情勢變更的復審或應對英國對貿易救濟措施的復審。英國脫歐后將執行獨立的貿易救濟政策,對英國國內產業狀況、傾銷幅度、損害幅度等都會有不同于歐盟整體的評估情況,且目前英國尚未有明確的對中國市場經濟狀況的認定,對中國企業來說是一個開拓市場的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