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天城律師代理綠地集團境外全資子公司Greenland GlobalInvestment Limited于香港聯合交易所成功設立30億美元中期票據計劃
2014-10-219169
[摘要]2014年10月9日,錦天城律師作為發行人中國律師代理綠地集團境外全資子公司“綠地全球投資有限公司”(Greenland Global Investment Limited)于香港聯合交易所成功設立30億美元的中期票據計劃。
2014年10月9日,錦天城律師作為發行人中國律師代理綠地集團境外全資子公司“綠地全球投資有限公司”(Greenland Global Investment Limited)于香港聯合交易所成功設立30億美元的中期票據計劃。據此,綠地全球投資有限公司可于2014年10月9日之后12個月內依據美國證券法S規例在美國境外發行面值總額最多為30億美元(或以其他貨幣計算的等值金額)的分系列或分批的票據,用于綠地境外投資項目。該計劃已于2014年10月10日起上市,由中銀國際、匯豐銀行、摩根大通及渣打銀行作為聯席安排行及交易商,并由綠地集團為該計劃項下歷次發行的票據進行跨境擔保。
綠地集團創立于1992年7月18日,通過產業經營與資本經營并舉發展,已形成目前“房地產主業突出,能源、金融等相關產業并舉發展”的產業布局,在2013《財富》世界企業500強中位列第359位,在2013中國企業500強中位列第55位。
錦天城高級合伙人朱林海、鮑方舟,合伙人陳苗潔,律師邱夢赟、律師助理唐紀遠組成的錦天城律師團隊作為本次中期票據計劃項目的中國法律顧問,為該項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務并出具了中國法律意見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