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天城律師成功處理一起確認重大行政機關行政強制決定違法案件
2018-04-267448行政強制執行,是指行政機關或者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對不履行行政決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強制履行義務的行為。行政強制決定往往對行政相對人產生重大的利益影響。錦天城律師近期成功處理一起重大行政爭議案件,代表當事人成功要求上級行政機關通過行政執法監督,確認下級行政機關行政強制執行行為違法。
微山縣天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沐公司”)和微山縣旭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分別是山東省微山縣歡城鎮和留莊鎮兩座49兆瓦光伏發電項目(以下簡稱“發電項目”)的建設單位,兩個項目的總投資額達到人民幣10億元,電站于2015年年底開始建設,于2017年6月實現并網發電,項目投資人為上海谷欣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然上述兩個光伏電站并網發電僅一月有余,即因微山縣人民政府以環保巡查為由被勒令停止運營。更讓人始料不及的是,2018年1月8日項目建設單位突然收到微山縣人民政府和濟寧市南四湖自然保護區管理局聯合作出的微政強執決字[2018]第4號、第5號行政強制執行決定書,認定上述發電項目屬違法建設項目,決定于當日起對兩公司所建違法設施執行強制拆除。2018年1月9日,錦天城律師接到客戶有關上述爭議的緊急咨詢。根據急事急辦原則,錦天城律師于2018年1月10日與客戶緊急開會商討對策,制定方案。根據客戶提供的初步資料,錦天城律師指出政府上述行為涉嫌行政違法,建議客戶第一時間委托律師與政府交涉,必要時候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錦天城律師接受客戶委托后,立即調取、收集和閱看上述兩個電站項目的相關材料,并實地至微山縣光伏電站項目地收集資料和了解情況。隨后律師針對行政強制執行決定作出的事實基礎是否存在、適用法律和程序是否恰當、是否符合合理行政原則及是否保護行政相對人信賴利益等多個方面,分別進行論證和分析,得出兩電站項目系合法建設項目,不應被強制拆除的結論。2018年1月15日,錦天城律師隨即整理全套資料,將上述行政強制決定書行政程序違法、適用法律錯誤,嚴重違背信賴利益保護原則和合理行政原則的律師法律意見以律師公函的形式緊急送達作出行政強制執行決定的微山縣人民政府和濟寧市南四湖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同時律師特別致函微山縣人民政府的上級政府濟寧市人民政府及人大、監察委等部門,要求上一級行政機關和同級法律監督機關實施行政執法監督,糾正行政違法行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在律師已著手準備可能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過程中,2018年1月26日,濟寧市人民政府向微山縣人民政府和濟寧市南四湖自然保護區管理局送達《行政執法監督意見書》,要求該等機關自行糾正行政執法行為。2018年3月28日,濟寧市人民政府再次向上述行政機關送達濟執府監字【2018】1-1號、【2018】1-2號、【2018】3-1號、【2018】3-2號《行政執法監督決定書》,確認上述行政機關作出微政強執決字[2018]第4號、第5號行政強制執行決定書的執法程序錯誤,行政執法行為違法,要求下級政府在30日內同上級政府書面報告監督執法處理決定的執行情況,如拒絕執行或拒絕報告,上級政府將根據《山東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對直接責任人員進行處分。濟寧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已以書面形式及時向錦天城律師送達了上述行政執法監督結果。
一起地方政府作出的涉及10億元的違法行政強制執行,因為專業律師的及時有效介入,在最短的時間內被確認違法,最大限度地維護了企業的合法權利。
依法行政,是法治中國的根基,新形勢下,面對政府可能的各種違法行政行為,無論是要求政府執法監督還是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都不失為高效的行政爭議救濟手段,專業律師也大有可為。
錦天城高級合伙人傅蓮芳律師、何周律師及律師陳凌組成的專業法律服務團隊,為該起重大行政執法監督案件提供全程法律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