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天城經辦的“京新藥業”非公開發行股票項目獲中國證監會審核通過
2021-01-126832
[摘要]2021年1月11日,錦天城律師經辦的浙江京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002020,簡稱“京新藥業”)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項目獲得中國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通過。
2021年1月11日,錦天城律師經辦的浙江京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002020,簡稱“京新藥業”)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項目獲得中國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通過。
京新藥業于2004年7月15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主要從事化學制劑、傳統中藥、生物制劑、化學原料藥、醫療器械的研發、生產及銷售。京新藥業以“精心守護健康”為使命,堅持“務實、創新、包容、共贏”的核心價值觀,遵循“做強藥品主業,發展醫療器械”的經營方針,致力于成為中國精神神經、心腦血管領域的領先者,是第一批“中國醫藥企業制劑國際化先導企業”,連續多年榮登“中國化學制藥行業制劑出口型優秀企業品牌”、“中國醫藥工業百強”和“中國化學制藥企業百強榜”。
京新藥業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總額為50,000.0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后,將用于“年產30 億粒固體制劑產能提升項目”和“年產50億粒固體制劑數字化車間建設項目”。

錦天城高級合伙人章曉洪、李良琛,合伙人孫雨順,資深律師凌霄,律師及律師助理謝裔青、金如意、邵宇辰、喬心如組成的律師團隊接受京新藥業的委托,為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