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障法草案公布
2025年6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保障法(草案)》(以下簡稱《醫療保障法》)首次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立法健全全民基本醫保制度,切實保障參保人合法權益,筑牢人民群眾病有所醫的制度基礎。會議指出,要以此次立法為契機,進一步完善我國醫療保障政策體系,有效保護參保人合法權益,打牢人民群眾病有所醫的制度基礎。要加強醫保基金監管,健全監督檢查機制,嚴厲打擊虛假診療、虛假購藥等欺詐騙保行為。要加強普法宣傳教育,提升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和群眾守法意識,規范就醫秩序和醫療行為。
《醫療保障法》共7章50條,系統規定醫療保障體系框架、加強醫療保障基金運行管理、優化醫療保障服務、強化監督管理。醫療保障法立法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增進民生福祉,同時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堅持醫療保障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堅持改革和法治相統一,將成熟定型的改革成果明確為法律制度,對還需進一步改革的事項作出原則規定,留出改革探索空間;做好法律制度之間的統籌銜接,著重規定醫療保障的體系框架和基本制度。
(本文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