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發布指引,明確科創成長層業務規則
7月13日,上交所正式發布《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5號——科創成長層》(以下簡稱《科創成長層指引》)。
上交所表示,《關于在科創板設置科創成長層 增強制度包容性適應性的意見》(以下簡稱《科創板意見》)明確了在科創板設置科創成長層的基本要求,《科創成長層指引》從業務規則的角度對有關要求加以細化。規則發布實施后,上交所將重點抓好以下4個方面工作,推動改革盡快落地見效。
一是堅守科創成長層定位。聚焦《科創板意見》明確的科創成長層的定位,突出更好支持優質未盈利科技型企業這個改革重點,把好準入關。這次改革沒有針對未盈利企業納入科創成長層設置額外的上市門檻,存量32家未盈利企業將自指引發布實施之日起進入科創成長層,新注冊的未盈利企業將自上市之日起進入。
二是科創成長層調出條件實施“新老劃斷”。存量企業調出條件保持不變,仍為上市后首次實現盈利,有助于穩定存量企業和投資者預期;同時提高新注冊未盈利企業調出條件,推動新上市公司加速技術研發和市場拓展。科創成長層企業按照規定發布符合調出條件的公告后,上交所原則上在2個交易日內將企業調出。上交所將加大調出前后的監管力度,強化上市公司日常監管和異常交易監管聯動,嚴厲打擊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為。
三是強化風險導向信息披露。《科創成長層指引》已經就科創成長層企業在年度報告、臨時公告中充分披露未盈利風險、技術研發風險等作了具體規定,并要求持續督導機構切實履行職責。上交所將嚴格執行規則規定,督促科創成長層企業、持續督導機構誠實守信,圍繞投資者價值判斷和投資決策所需,切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四是加強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本次改革沒有對個人投資者參與科創成長層股票交易新增投資交易門檻,仍為具備“50萬元資產+2年經驗”的資金門檻和投資經驗即可。另外,按照《科創板意見》要求,投資者投資科創成長層新注冊的未盈利科技型企業之前需要簽署專門風險揭示書。上交所將積極協調各會員單位,盡快推進技術系統準備就緒,并有序組織科創成長層風險揭示書簽署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科創板意見》的要求,科創成長層股票簡稱后增加了特殊標識“U”。為了幫助投資者直觀地區分存量和新注冊科創成長層股票,上交所已經組織市場對行情終端和交易終端展示進行優化,對新注冊科創成長層股票添加標簽“成”,提示信息為“新注冊科創成長層股票”;對存量科創成長層股票添加標簽“成1”,提示信息為“存量科創成長層股票”。
復旦大學金融研究院金融學教授張宗新表示,科創成長層的設立,既增強了市場包容性,又強化了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功能,為處于不同發展階段、尤其是成長初期的科技創新企業提供更加適配的資本市場平臺。隨著科創成長層制度的完善,以及第五套上市標準適用范圍的擴大,預計會有越來越多科技企業加入,科創板對科技創新領域的覆蓋范圍也將進一步擴大,市場將呈現更加多元的發展態勢,為優質科技企業發展提供更加廣闊的市場空間。
中信建投證券董事總經理董軍峰認為,科創成長層的設立,為處于不同發展階段、具有不同規模和特點的科技創新企業提供難得的提早一步登錄資本市場的機會。對于技術有較大突破、商業前景廣闊、持續研發投入大,但目前仍處于未盈利階段的科技型企業,通過這個過渡性的上市平臺,能早日被公眾認知,利用資本市場帶來的各項加持,在提早一步快速商業化的同時,也能讓公眾投資者能夠分享企業快速發展期的收益。科創成長層的設立也豐富了科創板的市場層次,滿足了不同風險偏好投資者的投資需求,進一步提升了科創板市場的包容性和吸引力。
(本文資料來源:中國證券報,2025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