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天城銀行與金融專業委員會邀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專任教授王文宇作題為“運用法經濟學分析商業交易”的主題講座
2018-12-0358512018年11月30日下午,錦天城銀行與金融專業委員會邀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專任教授、比較法研究中心主任、臺灣大學公共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文宇教授,為所內同仁作題為“運用法經濟學分析商業交易”的主題講座。本次講座于本所12樓大會議室圓滿舉辦,本所高級合伙人李憲英律師主持本次講座,高級合伙人繆劍文及合伙人張瀚出席本次講座。
王文宇教授是美國史丹福大學法學博士、哥倫比亞大學法學碩士、國立臺灣大學法學碩士、法學士。曾任美國史丹福大學法學院客座副教授、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并曾受邀于香港城市大學、新加坡大學法學院等講授財經法課程。進入學界前,曾在理律法律事務所、紐約華爾街Sullivan & Cromwell律師事務所擔任商務律師。研究與教學領域為公司企業法、商業契約、金融法、民商法經濟分析等。王教授擔任國際比較法學會臺灣分會召集人、亞洲法經濟學學會會長、中國比較法學刊編輯咨詢委員。
在講座中,王文宇教授從法學思維方法與經濟學思維方法的差異出發,指出傳統大陸法系國家法學思維方法側重于概念演繹,而經濟學思維方法則側重于面向人的行為,經濟學方法進入法學對功能性地理解法律制度在經濟社會的作用具有重要價值。王教授首先對“逆向選擇”、“道德風險”、“資產特定性”、“外部風險”等妨礙商業交易順利達成的典型問題進行了講解。隨后,借助多個真實案例,王教授對“契約與組織的選擇”、“照付不議(take or pay)條款的設置”、“信用增強工具的應用”、“信用卡支付模式的變遷”以及“共同基金架構的不同類型”等商業現象背后的經濟學邏輯進行了講解和分析。
在講座問答環節,王教授還就法律經濟學在發達國家的發展現狀、受托人信義義務的內涵等問題與聽眾分享了自己的看法。講座結束后,王文宇教授向錦天城贈予了自己的著作《公司法論》,并應大家要求向大家推薦了法經濟學的相關閱讀書籍。王文宇教授專業的講授獲得了與會同仁的一致好評。
李憲英律師在總結本次講座時,結合熱點現象,就經濟學視角和方法對于律師豐富對法律制度的理解、把握法制變遷脈絡、開拓職業視野所具有的重要意義談了自己的感受。
當晚,王文宇教授還應邀赴上海財經大學參加了上海財經大學主辦的財經法律論壇,就民事信托及商事信托的主題與師生進行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