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天城兩項案例獲選2023年度十大“全國破產經典案例”
2024-05-0952189近日,由《政法論壇》編輯部、《法律適用》編輯部、《中國應用法學》編輯部、《中國審判》雜志社、《中國政法大學學報》編輯部、中國法學會案例法學研究會、北大法寶和中國政法大學破產法與企業重組研究中心共同發起的2023年度“全國破產經典案例”評選結果公布,共有十項案例獲評。其中,由錦天城律師事務所經辦的兩項案例在本次評選中榮譽獲選。
1、上海華信國際集團有限公司等關聯企業破產案
華信集團系以中國華信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華信)、上海華信國際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華信)、海南華信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南華信)為核心、由近二百家關聯企業組成的大型企業集團。其經營范圍涉及金融、能源、鋼鐵、貿易、房地產等領域,華信集團還通過投資、并購控股多家金融機構,曾是世界500強榜單中中國最大的非國有能源企業。但華信集團因盲目擴張投資、企業治理失序等多重因素,發生嚴重債務危機。截至2018年年末,華信集團賬面資產約868億元,負債高達1700余億元,嚴重資不抵債。
在上海三中院的督導下,管理人對華信集團近200家關聯企業進行摸排、調查與財務檢查。審理中,上海三中院根據管理人申請,分批裁定將共計70家華信集團關聯企業納入實質合并破產清算程序。2021年4月26日,上海三中院裁定批準石油基地重整計劃并終止重整程序,6月23日裁定確認重整計劃執行完畢;2022年4月19日,上海三中院裁定終結上海華信國際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破產清算程序;2023年2月28日,上海三中院裁定終結上海華信等70家關聯企業實質合并破產清算程序;同年6月29日,上海三中院裁定終結云能投(上海)能源開發有限公司破產清算程序;9月19日,上海三中院裁定終結華信國際(舟山)石油有限公司破產清算程序。
在本案之前,內地與香港之間尚無關于跨境破產司法協助的先例。本案以化解重大風險和維護社會穩定為目標,為平穩清理處置陷入危機的金融控股集團進行了有益探索,在跨境破產、重大疑難資產處置等方面體現了辦案智慧,并注重發揮債權人委員會在重大破產案件中的職責作用。
2、鄭某某個人破產重整案
鄭某某因失業喪失收入來源,為緩解經濟壓力,經人介紹投資茶葉生意和酒生意,后陷入騙局,損失約7萬元。由其購買后廠家代銷的“繼昌益壽酒”因疫情無人看管導致酒變質無法售賣虧損合計約42萬元。為填補投資虧損、還房貸及維持生計,鄭某某通過信用卡套現和向多位親友借款等方式產生債務合計約88萬元。鄭某某雖找到新工作但仍無力清償到期債務。
鄭某某經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面談輔導后,于2023年6月30日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深圳中院”)提交個人破產重整申請。深圳中院經審理認為,鄭某某有未來可預期收入,其提出的重整計劃草案具有可行性,符合重整受理的條件。2023年8月22日,深圳中院裁定受理鄭某某個人破產重整案。
本案的順利辦結為夫妻一方個人破產案件中,對債務人配偶的調查范圍和深度如何確定,債務人配偶如何簡化高效參與破產程序等實務中的重難點問題,提供了可作借鑒的典型案例和參考。同時,本案對親友債權如何靈活處理,以及對債權人會議表決陷入僵局情況下,如何依法通過靈活設計表決權及表決組,平衡處理債權人權益保障與重整計劃草案表決效率,為同類案件的辦理提供了寶貴的參考經驗。
錦天城在破產重整與清算領域累積了豐富的理論與實務經驗,已在全國各地成功處理大量破產重整、破產清算、強制清算以及公司自行清算案件,涉及國有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民營企業等多種企業類型,涵蓋了包括金融、房地產、建設工程、石油、新能源、互聯網、航運、物流、文化傳媒等多個行業。錦天城破產清算與重整業務領域榮獲《商法》年度破產重組領域卓越律所、LEGALBAND年度破產重整與清算重點推薦、ALB年度債務重組律師事務所大獎提名;承辦的破產清算案例獲評IFLR1000中國年度最佳交易獎、上海年度影響力最佳案例等榮譽;相關專業團隊已在全國各地獲得了由省高院或市中院頒發的破產管理人資格,能夠為客戶提供破產領域的各項專業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