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天城代理的股票質押回購糾紛仲裁執行案件入選江蘇法院金融審判十大案例(2018-2020)
2020-09-2164642020年9月16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公布《江蘇法院金融審判十大案例(2018-2020)》及《江蘇金融審判白皮書(2018-2020)》,錦天城高級合伙人劉寶律師法律服務團隊經辦的某證券公司股票質押回購糾紛仲裁執行案件入選江蘇法院金融審判十大案例(2018-2020)。
該案被執行人為持有上市公司奧特佳股票的大股東,在融資過程中,將股票分別質押給數家金融機構(包括錦天城代理的證券公司),股票質押數量達4億股,質押金額債權達近10億元。后被執行人無力償還,大量有質押權案件訴訟并進入執行程序。同時其他大量無股票質押的民間借貸案件也隨之訴訟并進入執行程序。
執行過程中,錦天城律師與執行法院、被執行人多次討論、研究股票處置方案,通過先將股票狀態由原來的凍結、質押狀態變更為解除質押、可售式凍結狀態,然后在證券公司、被執行人共同參與下通過二級市場減持股票。在股票行情較好的情況下,又采取了網絡司法拍賣方式對股票進行處置,取得良好的執行效果,獲得各方的一致好評。
本案的典型意義在于:在過去一段時間,不少上市公司大股東采取了股票質押回購融資,受經濟下行和新冠疫情影響,不能如期回購質押股票。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往往受制于《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規制,難以通過二級市場減持方式快速變現處置。如通過網絡司法拍賣方式處置上市股票,對上市公司的股價影響較大。而被執行人在當地都屬于重點企業,執行阻力較大。本案采取了自行賣出、以股抵債、二級市場拋售、拍賣和大宗交易股票處置等多種方式,取得了較好的處置效果,避免了債權人的債權不能得到全部清償的尷尬局面,也為處理同類案件提供了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