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企業-金融優惠】上海市各區扶持政策法律分析(二)
作者:全開明 楊瑩毅 臧懌 夏星星 2020-03-09新冠疫情期間上海以及全國出了很多政策,但是過于龐雜和操作性差,有鑒于此,我們通過對政策解讀并歸納,形成了一系列文章,文章架構是基于以下排列:科技-小微-金融-酒店(餐飲)-生產-外貿進出口-建筑-文化-教育培訓-園區(物業)-運輸,每個行業會分五個維度進行解讀,包括財稅-金融-房租-行政-司法等維度展開。
分區篇及操作實務(一) 一、提高企業融資便利 1.1浦東新區 《浦東新區關于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務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辦法》(浦府規〔2020〕1號)規定:引導各銀行加大對抗擊疫情和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及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采用無還本續貸、信用貸款、延長貸款期限等措施,支持相關企業克服疫情影響。努力實現2020年新區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貸款規模同比顯著增長。 1.2黃浦區 《黃浦區人民政府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工作意見》規定: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充分發揮信貸、保險、擔保等多渠道作用,充分發揮黃浦區企業服務平臺金融平臺作用,鼓勵各類金融機構開辟金融服務綠色通道,提供優質高效綜合金融服務。對受疫情影響較大,以及有發展前景但暫時受困的中小微企業,引導金融機構不抽貸、不斷貸、不壓貸,力爭2020 年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不高于 2019 年同期融資成本。(責任部門:區金融辦、區商務委) 1.3徐匯區 《徐匯區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務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辦法》規定:加強金融信貸支持。全力支持防疫物資重點保障企業開展科研、技改、生產和購銷,協調銀行設立專項融資額度,開辟快速審批渠道,優先給予融資支持,疫情防控期間相關貸款利率參照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至少減25個基點,減免相關手續費。對受疫情影響較大導致還貸困難的企業,協調區內銀行采用無還本續貸、延遲貸款期限、減免逾期利息等舉措,不抽貸、不斷貸、不壓貸,支持企業渡過難關。 1.4長寧區 《長寧區關于應對疫情幫助企業共渡難關的若干政策措施》(長府辦〔2020〕7號)規定:幫助妥善解決困難企業融資問題。幫助企業與金融機構對接,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發展前景較好的區重點特色產業相關企業盡快放貸,通過變更還款安排、延長還款期限、無還本續貸等方式予以支持,不抽貸、不壓貸、不斷貸,為相關企業做好續貸服務,努力做到應續盡續、能續快續。鼓勵金融機構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提供流動性支持,并適當下調貸款利率。(責任單位:區金融辦) 1.5靜安區 《靜安區出臺為中小微企業減負、共抗疫情政策》規定:確保政策性擔保貸款額度不降。加強與市擔保中心的聯系,多措施加大對我區中小微企業融資的支持力度。 1.6普陀區 《普陀區關于支持中小企業共抗疫情共渡難關的十二條措施》(普府〔2020〕6號)規定:鼓勵區域內銀行等金融機構及組織,積極爭取信貸資源,通過適當提高信貸額度、給予利率優惠等,加大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對受疫情影響,無法正常經營、遇到暫時困難、不能及時還款的中小企業,視情況可幫助協商采取延期還款、減免息費、征信保護、無還本續貸、中長期信貸重組等措施,以緩解中小企業流動性困難。 1.7虹口區 《虹口區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務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辦法》規定:鼓勵區內商業銀行加大對抗擊疫情和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及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投放,疫情防控期間相關貸款利率參照人民銀行相關規定實行。建立金融服務綠色通道,便利重點防疫物資生產供應等相關企業。鼓勵屬地金融機構利用銀稅互動等平臺,通過績效考核調整、提高不良容忍度等措施,加大對中小企業的信用貸款支持。發揮區內金融企業集聚的優勢,支持投貸聯動,鼓勵企業發行債券等拓展融資渠道。 1.8楊浦區 《楊浦區出臺10條政策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規定:疫情防控期間,對于區內中小企業還貸發生困難的,鼓勵和協調區域內銀行等金融機構提供綠色通道服務,加快貸款展期辦理、為企業調整還款計劃。 1.9閔行區 《閔行區關于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務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規定:確保中小微企業信貸余額不下降。在疫情防控期間,對于中小微企業還貸發生困難的,鼓勵和協調駐區銀行等金融機構加快辦理無還本續貸,續貸展期期限原則上不低于上輪貸款期限的50%;鼓勵各駐區銀行機構對經認定的中小微企業貸款執行利率不高于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責任單位:區金融辦) 1.10嘉定區 《嘉定區人民政府出臺促進規模企業發展的12條新政》規定:設立風險補償資金。設立2000萬元的“嘉定區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資金”,通過區產融大數據平臺,由金融機構向企業新增200億元貸款額度。 《嘉定區人民政府出臺促進規模企業發展的12條新政》規定:開辟融資綠色通道。協調金融機構為企業提供審批“綠色通道”,優先受理,快速推進審批和放款,對企業的貸款利率在原有水平上作適當下浮。視情給予貸款展期、合理調整還貸計劃等靈活信貸方式。全力支持和推動有需求的企業申報國家和市級融資項目。區屬融資擔保公司為短期資金周轉困難的企業按時還貸、續貸等無償提供融資擔保服務。 《嘉定區人民政府出臺促進規模企業發展的12條新政》規定:設立紓困發展基金。由區國資集團發起設立一期規模50億元的專項產業投資基金,用于支持企業提質增效、研發投入、轉型升級,幫助企業階段性緩解壓力,積蓄發展動能。 《嘉定出臺12條新政為中小企業“雪中送炭”》規定:加強金融支持。1、大力推進產融對接。鼓勵金融機構通過區產融平臺向區內上述中小企業發放信用類貸款,最高給予企業50%貸款貼息,進一步發揮產融合作平臺作用。2、給予貼息擔保補助。對小額貸款公司低于10%利率的貸款業務給予5%的利率補貼;對融資擔保公司擔保費率低于2%的擔保業務給予1%的費率補貼。3、開辟融資綠色通道。協調金融機構為上述中小企業提供審批“綠色通道”,優先受理,快速推進審批和放款。全力支持和推動有需求的上述中小企業申報國家和市級融資項目。 1.11松江區 《松江區關于全力防控疫情支持G60科創走廊企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規定:擴大小微企業信貸規模。協調各銀行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持,確保2020年小微企業信貸規模不低于2019年同期水平。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游等行業,以及有發展前景但受疫情影響暫遇困難的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到期還款困難的,符合條件的予以展期或續貸。 1.12青浦區 《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政府關于抗擊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健康發展的十七條意見》(青府發〔2020〕3號)規定:提供企業信貸支持。各銀行機構要持續加強對區內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不縮減信貸余額,并在原有貸款利率水平基礎上下浮 10%以上。對于市區兩級農業農村委推薦的涉農經營主體信貸利率最低應降至同期 LPR 利率減 45 基點。針對受疫情影響較大而暫時資金周轉困難的企業,要主動聯系并提供調整結息頻率、減免逾期利息、展期、無還本續貸等服務,不得抽貸、斷貸、壓貸。(區發展改革委、各金融機構) 1.13奉賢區 《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政府關于共克時艱共抗疫情 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的政策意見》(滬奉府發〔2020〕1 號)規定:各銀行機構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嚴格執行銀監會相關要求,不盲目抽貸、壓貸、斷貸,鼓勵各銀行機構在原有貸款利率水平基礎上下浮10%以上,確保2020年中小企業信貸余額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額,確保2020年中小企業信貸戶數高于上年同期戶數。 1.14金山區 《金山區人民政府關于應對疫情支持中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規定:加強企業融資保險支持。對執行防疫任務或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積極引導金融機構落實不抽貸、不壓貸、不斷貸政策,并采取展期、無還本續貸等操作,緩解企業資金壓力;鼓勵金融機構對防疫物資生產、農副產品供應等重點企業,開辟應急貸款或專項貸款綠色通道,提供信用貸款、中長期貸款產品,簡化審批和放款流程,執行優惠利率,減免相關手續費用和服務費用。擴大疫情防控期間綠葉菜價格保險對象范圍,實現搶種補種農戶“愿保盡保”,簡化理賠流程,提高綠葉菜價格保險水平。 二、給予政策性擔保貸款財政支持 2.1長寧區 《長寧區關于應對疫情幫助企業共渡難關的若干政策措施》(長府辦〔2020〕7號)規定:加大企業專項貼費、貼息扶持力度。擴大政策性融資擔保貸款規模。對受疫情沖擊嚴重的中小企業,提前全額補貼融資擔保費。對符合條件的企業貸款給予無還本續貸和展期的,按照相關政策可繼續享受貼費等。 《長寧區關于應對疫情幫助企業共渡難關的若干政策措施》實施細則: 關于防疫期間加大融資擔保政策力度的實施細則為積極應對疫情,全力支持企業保經營、穩發展,根據《長寧區關于應對疫情幫助企業共渡難關的若干政策措施》(長府辦〔2020〕7號)和《長寧區支持企業融資擔保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長財規〔2019〕1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擴大政策性融資擔保貸款規模進一步加強融資擔保政策宣傳,開設業務咨詢熱線,專門負責企業政策咨詢,加強與市擔保中心業務對接,統籌協調企業政策申請中遇到的各類問題,努力提高區內企業在市擔保中心平臺的貸款擔保成功率。 二、提前全額補貼融資擔保費對受疫情沖擊影響較為嚴重且符合《管理辦法》各項要求的企業,給予提前全額補貼融資擔保費。企業貸款屬無還本續貸或展期的,繼續享受融資擔保費補貼。 2月前,區財政局根據上海市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平臺提供的上年度區內在保企業名單在上海長寧區門戶網站發布補貼申報通知。相關企業可自行下載、填寫申請表(詳見附件),另附已繳納的擔保費發票復印件等書面材料送交區財政局。如貸款屬于無還本續貸或展期的另需提供相關證明。 區財政局受理企業申請后,會同區發改委、商務委、科委等相關產業部門對申報企業提出產業認定意見。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由區財政局按照國庫集中支付管理要求,及時將專項資金直接撥付到企業。 2.2普陀區 《普陀區關于支持中小企業共抗疫情共渡難關的十二條措施》(普府〔2020〕6號)規定:加強與市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擔保中心”)的對接聯動,積極爭取加大對本區中小企業融資的支持力度。對企業通過市擔保中心擔保獲得的貸款,區級財政給予擔保費用全額補貼并提前兌現;在原政策基礎上,對基準利率以內部分給予50%貼息。 《普陀區關于支持中小企業共抗疫情共渡難關的十二條措施》——政策性擔保貸款貼息貼費實施細則: 一、措施內容 “加強與市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擔保中心’)的對接聯動,積極爭取加大對本區中小企業融資的支持力度。對企業通過市擔保中心擔保獲得的貸款,區級財政給予擔保費用全額補貼并提前兌現;在原政策基礎上,對基準利率以內部分給予50%貼息。” 二、實施主體 區財政局 三、支持內容 (一)扶持對象 本細則適用于稅收戶管地在本區、依法納稅、財務會計核算規范且通過上海市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擔保中心”)擔保的中小微企業。 本細則所稱的中小微企業根據《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國統字〔2017〕213號)的標準確定。 (二)扶持方式 本細則的利息補貼和擔保費補貼范圍為2019年1月1日以后,與“市擔保中心”簽訂擔保合同的企業用于支付銀行的貸款利息和市擔保中心的擔保費,給予貼息貼費。 (三)扶持標準 1.利息補貼 符合扶持對象條件的中小微企業獲得銀行貸款并按時還貸后,500萬元以下的貸款,對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基準利率上浮部分給予100%利息補貼;500萬元及以上的貸款,對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基準利率上浮部分給予50%利息補貼。 對疫情期間的貸款產生的利息費用,在上述利息補貼基礎上,對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基準利率以內部分給予50%利息補貼。 2、擔保費補貼 疫情期間,給予符合扶持對象條件的中小微企業擔保費用100%補貼,擔保合同簽訂并支付擔保費后,即可申請先行兌現擔保費補貼。 (四)申報流程 1、申報受理。申報企業向所在各地區投資促進分中心提出貼息貼費申請。 2、利息補貼申報材料 (1)《普陀區中小企業政策性擔保貸款貼息貼費申請表》,《普陀區中小企業政策性擔保貸款貼息貼費企業基本情況表》;(2)借款合同;(3)擔保合同;(4)借款憑證;(5)還款憑證;(6)貸款轉存憑證;(7)利息清單匯總表;(8)貸款結算清單匯總表;(9)擔保費轉賬憑證;(10)擔保費發票;(11)營業執照。 3、擔保費先行補貼申報材料 (1)《普陀區中小企業政策性擔保貸款貼息貼費申請表》,《普陀區中小企業政策性擔保貸款貼息貼費企業基本情況表》;(2)借款合同;(3)擔保合同;(4)借款憑證;(5)擔保費轉賬憑證;(6)擔保費發票;(7)營業執照。 4、審核審定。各重點地區投資促進分中心負責扶持政策申請材料的形式審查。區財政局負責具體審核審定。 5、結果反饋。審定結果由各重點地區投資促進分中心負責向申報單位答復。 6、資金撥付。區財政局按程序落實資金具體撥付工作。 四、咨詢電話 52564588*2472 2.3松江區 《松江區關于全力防控疫情支持G60科創走廊企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規定:優化政策性融資擔保服務。對防疫物資重點保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新申請中小微企業貸款的融資擔保費全額予以補貼。鼓勵金融機構適當提高不良貸款容忍度,若出現不良貸款損失,提高政府對銀行5%的風險補償。對于確無還款能力的中小微企業,為其提供融資擔保服務的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應及時履行代償義務,視疫情影響情況適當延長追償時限,符合核銷條件的,按規定核銷代償損失。 2.4崇明區 《崇明區全力防控疫情支持和服務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滬崇府規〔2020〕1號)規定:加強對中小微企業的政策性擔保貸款的支持力度,進一步加強與市擔保中心的合作,增加信用擔保額度,加大對中小微企業融資的支持力度;實施中小微企業融資擔保費用補貼,加強對區融資擔保中心實施的中小微企業政策性擔保貸款的支持,對本區符合生態產業導向、受疫情影響較重的企業,全額補貼保費。(責任單位:區財政局) 微信掃一掃,上海市及各區政策實務全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