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越南:投資者需要關注的十六個重要法律問題
作者:江志君 裴禮鏡 王熙淳 2023-12-05越南系中國“一帶一路”計劃的沿線重要國家,自2016年以來一直為中國在東盟的第一大貿易伙伴。越南作為中國重要鄰國,無疑被視為中國“一帶一路”投資關注的優先對象。據越南計劃投資部外資局數據統計顯示,截至2023年11月20日,2023年前11個月,越南合計吸引外商直接投資新簽、增資和融資購買股份總額達288.5億美元,創2018年至2023年階段新高。其中,新加坡以總投資資本近51.5億美元領先,占越南吸引外資總額的17.8%;中國香港以43.3億多美元排名第二,占投資總額的15%;韓國位居第三,注冊投資總額超41.7億美元,占投資總額近14.5%,緊隨其后的為中國內地、日本、中國臺灣等地。從項目數量來看,中國新批投資項目數量領先(占比22.1%)[1]。毫無疑問,隨著越南革新開放的深入,經濟高速發展,低廉的勞動力成本以及出口原產地等優勢吸引著大量外資企業進入,越南也越來越成為中國內地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的主要投資目的地之一。
經越南駐上海總領事館協助安排,錦天城高級合伙人江志君律師和裴禮鏡律師前往越南河內及胡志明市走訪考察了當地多家主要法律服務機構,并深入了解了當地工業園區的相關情況。根據本次考察情況,我們就目前在越南的投資環境中比較常見的一些法律問題予以介紹,為國內投資者提供參考。
一、 越南全國工業園區的布局情況如何?
與我國類似,工業園區已經成為越南區域經濟發展的龍頭。由于完善的配套設施和產業鏈,相對寬松的監管要求及優惠政策,已有相當多的外資企業選擇入駐越南的工業園區。目前越南已在全國63個省及直轄市合計建立了407個工業園區(包括4個出口加工區,26個邊境口岸經濟區,18個沿海經濟區),總面積近128,684公頃,工業用地總面積約86,208公頃,目前748個產業集群已經投入正式運營。
而在高科技園區方面,目前越南已建成的高科技園區共有4個,總面積為3,834.8公頃,包括:華湖高科技園區(Hoa Lac High-Tech Park,1,586公頃)、胡志明市高科技園區(Ho Chi Minh City High-Tech Park,913公頃)、峴港高中科技園(Da Nang High-Tech Park,1,218公頃)和同奈生物技術高科技園(Dong Nai Biotechnology High-Tech Park,207.8公頃)。而與信息技術有關的園區則集中在胡志明市、河內、峴港和芹苴省,總面積為237.3公頃。
根據越南房地產經紀人協會(VARS)的統計數據[2],平陽省、同奈省、胡志明市、隆安省和貝寧省是工業區入駐最熱門的五個省市之一,其中平陽省的入駐率最高。截至2022年年末,該省引進外資超過30億美元,位居越南東南部地區第一名,是中資企業最為青睞[3]的投資省份之一。
二、 外資企業如何進駐工業園區?
首先境外投資商需預先在越南注冊企業,成立商業主體,取得《投資登記證》,《投資管理證》是外國投資商在越投資設廠的先決條件,如何獲得《投資登記證》和成立商業主體的詳細步驟詳見“四、如何在越南設立商業主體?設立程序如何?”,而已持有《登記投資證》的外國投資商有意愿入駐工業園區的,入駐步驟如下:
第一,要和工業園區的工業管理委員會辦理租地手續,獲得工業地產使用權。
第二,按照要求辦理環保手續,辦理環保手續首先需通過環評報告并向當地縣人民委員會提交環保計劃,最后向當地的自然資源與環境廳、省人民委員會申領環保許可證。除非投資項目被認定為屬于第四組(對環境沒有任何不利影響的),否則所有投資項目均需取得環保許可證。
第三,通過消防驗收,外國投資商需向園區所在地的消防警局或公安消防廳申請消防資格認可證書。申請文件包含申請書、消防設備清單、消防方案、基層消防隊成立決定書及消防受訓的人員名單等。
第四,按照要求獲得施工許可證,取得施工許可后即可開工建設。施工許可證的申請文件包括消防許可證、環保許可證、投資許可證、土地使用權文件、設計圖、建設設計審核結果報告、設計單位能力報告等。此外,按照廠房建設的規模不同,相應的受理機關也有所不同:大部分中等規模的廠房向園區所在地的縣級人民委員會和工業管理委員會申請受理即可,而特大規模或者隸屬于特殊領域的廠房需由省級人民委員會頒發施工許可證。
越南各工業園區的入駐條件及優惠政策各有特色,大體上入園企業均可享受企業所得稅免征與減征優惠,個別園區越南還向投資者提供免征進口關稅和土地租賃優惠價格獎勵。我們建議外國投資者在入駐園區時應提前考慮園區定位、產業集聚、園區服務的專業程度和專注度等因素,謹慎選址。
三、 在越南投資是否會受到行業/產業限制?
越南對投資項目實行負面清單制度。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新版《投資法》明確規定了25個禁止外商投資的行業、59個有市場準入限制條件的行業,具體情況如下:
外商禁止投資的行業主要涉及:新聞、安全、司法、民調、爆破、軍警物資生產、知識產權鑒定、海船拆解、水產捕撈、水域調查、交通工具檢測、天然林開發以及商品轉口和暫進再出等。
外商附條件投資的行業主要涉及:文化藝術、廣電、銀行保險證券、郵政通信、出版發行、測量和地圖繪制、教育、體育、資源開發、水電風電核能、客貨運輸、沿海海運、水產養殖、賭場博彩、港口機場建設運營、旅游、物流、審計、船舶火車飛機制造、航空服務、電子商務、農林漁業相關服務等。
根據越南《投資法》第七條的規定,限制投資類項目是指出于國防、國家安全、社會安全秩序、社會道德和公共健康等考慮,對進入某些行業的投資設定一定準入條件。詳細的準入條件和要求可以參閱越南《投資法》的相關法規和《投資法》附錄四。
此外,在對外國投資的國家安全審查方面,越南《投資法》規定,如果投資活動有害或有可能危害國防或安全,則應暫停或終止投資。在《投資法實施細則》中,將:“國防或安全”解釋為“是依照國防安全法確定的領域”,包括軍事區、涉及國家安全的重要工程及受越南武裝力量保護的領域。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內容并非對禁止及限制行業的完全列舉,我們建議投資者應根據實際需求提前進行投資方案設計,合理規避越南投資的政策限制,既實現投資目的的合法合規,又達到高效率、高收益的跨境投資。
四、 如何在越南設立商業主體?設立程序如何?
在越南,外國人可以設立的商業主體包括:有限責任公司,有限股份公司,合伙企業,代表處,分公司,設立程序簡述如下:
1.若注冊商業主體,首先需要確定是否需要獲取項目審批[4],根據越南《投資法》第三十、三十一、三十二條的規定,在投資規模達到一定標準或者規模時,需要經過在項目登記過程中可能需要提交國民議會、總理或省級人民委員會批準。但在實際操作中,審批權限往往被下放到工業區管理委員會、出口加工區、高新技術園區、經濟技術開發區。
2.對于不需要獲取審批的外國投資者或者需要已經獲取審批的外國投資者,下一步的工作是申請獲取《投資登記證》[ii]。負責審批《投資登記證》的主管機構可能是越南各省計劃投資部、各類園區的管理方或工業區管理委員會,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項目主體信息、建議書、投資人的授權代表個人身份證明、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辦公地址的法律文件、外國投資者最近兩年經過審計的財務報表等。
雖然根據法律規定,審查時間是收到完整材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但是實踐中往往需要更長的時間。
3.在取得《投資登記證》之后,外國投資者還需要申請《企業注冊證書》[iii],在越南注冊成立公司沒有最低注冊資本的強制要求,但是對于某些特殊行業或者領域,仍然需要項目公司的注冊資本達到項目總投資的一定比例。
一般而言,《企業注冊證書》的申請材料包括以下內容:注冊申請書;公司章程、公司注冊資金、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國投資者的主體信息;《投資登記證》復印件;外國投資者對其授權代表的授權書等。
以上辦理《企業注冊證書》需要提供的所有材料,都需要經過領事館官員的公證,并且需要向主管機構提供經過翻譯認證的越南文件。
4.外國投資者在獲得行政審批、《投資登記證》《企業注冊證書》仍然需要完成額外的注冊后程序,以此確保該越南實體能夠正常投入運營。這些必要程序包括:制備公司印章、銀行開戶、繳納營業執照稅、向公司進行出資、發布公司成立公告等。
此外,需要投資者們注意的是,越南《公司法》明確規定,越南公司注冊資本需要在取得《企業注冊證書》后90天內繳清。因此,想在越南公司運營商業實體的投資者需要提前做好資金準備。
五、 外國投資者如何獲得越南的土地?
總的來說,越南的土地制度與我國較為相似。根據越南《憲法》及《土地法》的相關規定,越南土地的所有權屬于國家,私人不擁有土地所有權,但集體和個人可對國有的土地享有使用權。國家將土地使用權分配給土地使用權人的方式僅有政府分配以及租賃兩種方式。
對于外國投資者而言,成為土地使用權人的方式主要有四種:1.接受越南政府分配。2.向越南政府或政府授權的指定出租人租賃土地。3.通過購買不動產或含土地使用權的投資項目。4.接受越南合伙人的土地使用權出資(合資公司)。此外,外資企業有權轉讓、出租、捐贈和抵押分配所得的土地使用權,也可將其作為資本投入合資公司。
在土地流轉制度方面,需要注意的是,越南《土地法》禁止外國人接受越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但越南《住房法》允許外國人在越南購買房產,但購買房產的數量和面積都有一定限制,且禁止外國人購買房屋轉售用于其他商業目的。另外,外籍人士于越南擁有住房的期限最多為50年。在房產所有權期限屆滿前3個月,外籍房屋所有人需要申請所有權展期,且展期時間以50年為限。
在土地使用權期限方面,根據投資項目和地區的不同,外國投資者會獲得不同年限的土地使用權。通常情況下,外國投資者獲得土地的使用權的期限不超過五十年,最長不超過七十年。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越南禁止外國人接受越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因而在實際操作中,存在外國投資者委托越南居民代持購買土地的情況[7]。購買之后,越南居民以土地實物的方式出資入股外資企業。其后,該入股的代持人越南居民將股權轉讓給外國投資者。以此使外資企業取得和控制土地使用權。目前,越南計劃與投資部表示將加強對類似情況的監管。
六、 投資在越南的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繳納哪些稅?
在越南經營可能需要繳納的稅種包括:
1.企業所得稅,稅率20%,外國分公司適用同一稅率;經營石油和天然氣行業的企業,稅率32%~50%。采礦業40%或50%。
2.增值稅,增值稅稅率分為零稅率、5%、10%(基本稅率)。零稅率適用于出口商品,5%的稅率適用農業、醫藥、衛生教學、科學技術服務等,10%的稅率適用于石化、電子、化工機械制造、建筑、運輸等。
3.特別消費稅,指從事消費品(如雪茄、香煙、酒、成品油等)生產、進口以及經營特別消費稅應稅勞務(如舞廳、彩票、賭場等)所產生的稅種,根據具體的商品及勞務的項目,特別消費稅的稅率差距較為懸殊,從10%~150%不等,需要對照稅率表查詢。
4.非農業用地使用稅,包含住宅用地、工業園區建設用地、生產經營場所的建設用地、礦產資源開采和加工用地。
5.營業牌照稅,根據經營注冊資金的不同,營業牌照稅所需繳納的稅額在100萬越南盾到300萬越南盾之間不等。
6.個人所得稅,根據個人受雇所得收入,設置了5%~35%的七檔超額累進個人所得稅稅率。
7.自然資源稅,稅率基于開發的自然資源種類在1%至40%之間變化。
8.環境保護稅:這類稅收的征收的方式是每單位重量的貨物繳納固定數額的稅費。其中,汽油的征收標準為1000~4000越南盾每升,煤炭的征收標準是15000~30000越南盾每噸。
9.進出口關稅:進口關稅的稅率分為普通稅率、優惠稅率和特惠稅率,其中優惠稅率按照越南加入WTO時的承諾實施,特惠稅率按照與具體國家間的貿易協定實施,目前適用于特惠稅率的國家包括同越南簽訂的自由貿易協定的東盟成員等。
七、 如向越南投資,能夠獲取哪些優惠政策?
根據越南《投資法》第十五條及越南《金融法》的相關規定,越南提供以下三大類型的投資鼓勵:
企業所得稅優惠:
越南企業所得稅的標準稅率為20%,所提供的企業所得稅優惠一共有兩種:一種是所得稅優惠期;另一種是稅收減免。
所得稅優惠期分為兩類:一類自外商投資企業有收入之年起,有10年的所得稅優惠期,優惠稅率為17%;另一類自外資企業有收入之年起有15年的所得稅優惠期,優惠稅率為10%。
稅收減免也分為兩類:一類是自盈利之年起,2年免稅;后續4年稅率為應繳稅款額度的50%,若前3年沒有利潤,優惠期從第四年開始計算,為“兩免四減半”。另一類自盈利之年起,4年免稅;后續9年稅率為應繳稅款額度的50%,若前3年沒有利潤,優惠期從第四年開始計算,為“四免九減半”。
進出口關稅優惠:
越南《投資法》規定,對進口用于投資項目的機器設備、原材料和零部件可以提供關稅和增值稅的減免。
土地租金減免:
根據2014年頒布的46/2014/ND-CP政令,越南政府根據投資項目所在的行業以及領域,劃分了不同的土地免費租用時長,如下表所示:

除上述優惠政策之外,越南政府還為外國投資者提供了優惠貸款利率、簡化行政程序、優化外匯服務等支持,為外商投資提供了一定的機遇和優勢。
八、 如何獲得越南優惠政策?
根據越南《投資法》第十六條及第十五條第二款的相關規定,投資優惠獲享對象包括:
1.屬于鼓勵產業(例如:高科技、教育、醫療、基礎建設等產業)的投資項目。
2.在鼓勵地區(例如:社會經濟條件困難或特別困難的地區、工業園區、出口加工區、高科技園區、經濟區)進行投資的投資項目。
3.投資項目總投資資金超過6萬億越南盾,且自投資登記證頒發之日起3年內到位資金至少6萬億元越南盾,并同時符合下列任一標準:最遲到運營第4年,最低收入為每年10萬億越南盾;或最遲到運營第4年,最低雇員人數為3,000人。
4.社會住宅建設項目、在農村地區投資并雇用至少500名雇員的投資項目、根據殘障人士相關法規雇用殘障人士的投資項目。
5.總投資資金至少3萬億越南盾,且自投資登記證頒發之日起3年內到位資金至少1萬億越南盾的創新及優惠特別產業的投資項目。
由于優惠政策的具體應用,要越南當局根據項目具體所在區域、規模審批。因此,建議投資者在投資時要綜合考慮位置、行業、投入等重要因素多方考察。
九、 越南的外匯政策是怎樣的?
根據《越南外匯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越南有較為嚴格的外匯管制。在越南境內,除法律明確允許外,所有外國或越南的組織和個人都禁止出售、購買或借出外幣,以及支付外幣。
開設賬戶方面,根據越南法律,外國投資者在該國的任何投資交易均應通過在獲準交易和提供外匯的持牌銀行開立的投資資本賬戶進行。根據投資的性質,交易應通過直接投資資本賬戶(“DICA[8]”)或間接投資資本賬戶[9](“ICA”)進行。其中,直接投資資本賬戶適用于持有《投資登記證》的外國投資企業或者外商持股比例達到51%或以上的外商投資企業;間接投資資本賬戶適用于在越南企業或投資基金中投資少于51%的股權,且不直接參與管理投資活動的外國投資者。
利潤匯出方面,投資者可以將利潤匯兌成外幣后再匯回國內。但必須在利潤匯出至少7個工作日前,向越南稅務機關提交將盈余匯至國外的通知書。并且只能在會計年度結束時,一次性匯出全年盈余,或者等到在越南的商業活動和投資項目結束后再匯出利潤。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外匯管理條例》,有權開展外匯服務的機構,本身并沒有出售外匯的義務,并且外幣數量取決于當時情況下市場的流動性。有報道指出[iii],隨著美聯儲加息,越南外匯儲備減少,匯率壓力加大。因此,投資者應當謹慎處理與外匯服務機構之間的關系。
在出入境外匯管制問題上,越南對于個人攜帶外幣出入境設置了嚴格的管制措施,個人攜帶超過1500萬越南盾現鈔或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外幣現鈔出入境時須向海關申報,且出境時需出具由授權信貸機構發行或越南國家銀行批準的現金攜帶證明。
十、 越南公司內部組織機構是什么樣的?
越南于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新《企業法》對公司內部組織機構做了新的調整,將越南公司的組織機構調整為董事會和股東會,這里以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為例進行說明。
越南有限責任公司最高決策機構為公司成員董事會,不強制設立監事會。在股份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中,董事會董事任期均為5年,每季度必須召開一次董事會,召開條件上,越南有限責任公司出席董事會議的成員必須總計持股超過65%方能進行董事會議,股份有限公司需有四分之三以上董事出席會議方可舉行。在章程未作特別規定時,持股65%以上的董事同意方能通過董事會議決策,重大決策則至少需要有持股超過75%的董事同意方能通過。
越南股份公司的最高決策部門為股東會,越南股份公司股東會議應每年召開一次,且應自財務年度結束之日起4個月內召開。在召開條件上,越南公司召開股東會議必須有持有50%以上表決權股東出席方能舉行。股東大會有權依據股份公司的章程對一般事項進行表決,但是一些特殊事項必須有持股超過65%的股東同意決議方能通過。
值得注意的是,越南公司組織機構的規定與中國公司相比有較大的不同,若投資者不熟悉這些法律內容及其更新情況,極易導致公司內部管理混亂、決策受阻。因此建議投資者在越南經營公司前必須熟悉越南《企業法》,合法依規地運營公司。
十一、 越南的知識產權保護情況如何?
越南《知識產權法》所保護對象的范圍廣泛,基本上與國際通行的標準一致。其中與外國投資者相關的幾種權利的申請方式和保護措施如下:
版權:越南是《伯爾尼版權公約》的簽署國。這一公約規定了電影作品、攝影作品、戲劇作品、應用藝術作品和匿名作品的最低保護期限為50年,其他作品的出版期限為作者去世后50年。申請人可向越南國家版權局申請版權。
發明專利:與我國類似,越南區分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在申請主體方面,均可以由發明人申請,或由聘請發明人并為其提供資金和材料設備的人或組織向越南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發明專利的保護期最長為20年;實用新型的保護期為10年,兩者均自申請材料提交日起算。在專利的有效期內,權利人應當按時繳納相關維持費用;
工業設計:為工業品外觀設計,申請主體方面的規定與發明專利相同。專利的有效期自授予日起至申請材料提交日后滿5年止,期滿之后可以連續續期兩次,每次續期后有效期均延長五年[11]。針對每一次續期,權利人均應當繳納相應的續期費。
商標:越南商標保護的運行體系與歐洲國家類似,保護用于識別企業產品或服務的符號、顏色和其他視覺設備,現在也包括三維物體。申請主體包括商品的生產者、經營他人生產商品的經營者,以及服務的提供者。商標有效期為10年,之后每10年進行續期,可多次續期。
在知識產權司法制度的應用方面,與世界主流知識產權強國相比,越南申請量、授權量都還比較小,所以知識產權確權糾紛、侵權糾紛的量都偏小。而且目前越南司法綜合水平不佳,處罰水平相對較低,并且也缺乏對權利人的補償機制,需要投資者們注意。
十二、 越南的勞動用工法律是什么樣的?
根據越南2021年1月1日生效的《勞動法》,雇主可以通過與雇員簽訂勞動合同的方式直接與雇員建立勞動關系,也可以經由勞務派遣機構的派遣,與雇員間接建立勞動關系。
勞動合同分為兩類,一類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即雙方無明確的約定雇用結束期限;另一類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即雙方約定特定的雇用期限,根據越南《勞動法》第12條的規定,該類合同雇傭期限自合同生效起計,不超過36個月。
工資方面,越南將全國分為四個類別區實施不同的最低工資標準,四個地區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在468萬越盾(約1,381元人民幣)到307萬越盾(約960元人民幣)之間。并且,根據越南《勞動法》第93條及98條的規定,雇主需在工作場所公開公布工資等級表、工資名單以及勞動量。工作日有加班、夜班的需發放最低150%的工資,休息日時需發放雙倍工資作為加班費。
法定保險方面,雇主和雇員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必須有關于社會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的內容。根據越南《勞動法》第168條,雇主及雇員應參與必要的社會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
終止勞動合同方面,雇主終止勞務合同時,應事先通報雇員。雙方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至少提前45天告知;合同勞動期限在12個月至36個月的,應當至少提前30天告知;合同勞動期限在12個月以下的,應提前三天告知。
工作時長方面,越南《勞動法》規定工作時長為8小時,每周工作時長為40小時,國家鼓勵雇主實行每周40小時的工作制度。勞動者每日的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每個月加班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在工作期間,雇主應當為勞動者提供至少三十分鐘的休息時間。
勞動爭議的解決方面,根據越南《勞動法》第180條的規定,在尊重勞資雙方權益且不違反社會福利與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可經由爭議雙方以自行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的方式解決。
根據越南《勞動法》第188條、189條及192條的規定:勞動權益被劃分為個體勞動權利與集體勞動權益,勞動爭議的解決也相應地設置了兩種程序。
1.個別勞動爭議的解決:個體當事人首先應當通過勞動調解機構的和解手續,自力救濟手段無效后須經過勞動仲裁,有當事人不服該仲裁裁決的,方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2. 是集體勞動爭議的解決:越南《勞動法》第196條和197條又將集體勞動爭議區分為集體勞動權益的爭議和集體勞動福利的爭議兩種類型。集體勞動權益糾紛的解決依次通過勞動調解機構、省級轄屬縣、郡、市人民委員會主席、人民法院進行。對于集體勞動福利糾紛,勞動調解之后的勞動仲裁為最終裁決。
十三、 外國公民如何在越南合法工作?
根據越南《勞動法》和第152[12]號法令的規定,外資企業在越南只能雇用外國人擔任越南工人無法滿足專業要求的經理、執行董事、專家和技術工人的職位。且在越南工作的外國人必須獲得越南政府機關頒發的工作許可。越南政府為外國人頒發的工作許可有效期是2年,期滿后可再續期2年,但可續期的次數只有一次,取得工作許可的流程簡述如下:
1.工作許可不能由外國公民直接申請,而是在他們的雇主或越南服務中心的協助下申請。用人單位應在外勞預計到公司上班前至少30天提出使用外勞需求批準申請,申請內容包括工作崗位、外國人聘用人數、專業水平、工作經驗、工資水平、工作期限等。
2.取得外勞需求批復后,外國公民在公司開始工作的預計日期前至少15天,雇主應將準備好的文件提交給勞工、榮軍和社會事務部,準備的文件包括:工作許可證申請表、外國公民12個月以內的體檢報告(需經越南語翻譯)、原始越南警察聲明、外國公民護照、外勞需求批復等。一般20個工作日內即可取得工作許可。
另外,《勞動法》還為外國人在越南的工作規定了若干例外情形,如有關外國勞動人員屬于其所在組織的股東、董事或其他負責人,在越南從事停留時間不超過三個月的市場營銷工作或本地專家無法處理的重大復雜技術工作,或與越南公民存在婚姻關系且具有在越南居住的意愿,在此類情形下,有關外國雇員無需取得工作許可即可在越南合法工作
在勞動待遇方面,外國雇員除了可以享受越南的帶薪公共節假日之外,還可以享受其本國的傳統公共假日和國慶假日。
十四、 越南的環保制度方面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嗎?
目前越南現行的環保法律體系是以《越南憲法》第二十九條[13]為原則性指導,《環境保護法》為統領,以《土地法》《礦產法》等單行法彌補立法空白,加之其他與環保有關的法律和標準作為補充,總體來說已經構建了一個四層級的環境保護法律體系。其中《環境保護法》在越南環境立法體系中具有基礎性地位,投資項目分類、環保評估、環境許可證也是《環境保護法》的涵蓋領域。
根據越南《環境保護法》第28條的相關規定,越南將投資項目分類成四組不同的類別:第一組投資項目是指對環境產生高風險的項目,第二組投資項目是指有可能對環境造成不利影響的項目,第三組是指對環境造成不利影響的風險很小的項目,第四組投資項目是指不會對環境造成任何風險的項目。其中第一組和部分第二組投資項目必須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而產生廢水,粉塵或廢氣的第一組、第二組和第三組投資項目需取得環境許可證。
此外,根據《巴黎協定》的要求,越南必須履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強制性義務,以實現到2050年凈零排放的目標的承諾。越南需要部署和應用碳定價工具。根據越南《環境保護法》第139條的規定,溫室氣體排放企業僅允許在分配的配額內排放溫室氣體;如需要的排放量超過分配額,須通過越南國內碳市場從另一個目標購買配額;同樣的。未用完分配額的企業,允許通過越南國內碳市場出售給其他有需要的單位。
綜上所述,中資企業投資越南同樣也要重視環評問題,對于廢水,粉塵或廢氣應當依據當地法律及時取得環境許可證,并且注意碳排放量的限制,必要時可通過碳信用額交換和清算來獲得排放配額。
十五、 越南工會有什么影響?
此前,越南所有的工會都隸屬于越南共產黨下屬的越南勞工總聯盟。根據新的《勞動法》,獨立的員工代表組織現在也得到承認。從法律規定來看,越南基層工會的權力強大,包括工資、工時、解除勞動合同、罷工等勞動者的基礎權益內容基層工會都有決定權,越南也在外資企業中設立工會,并經常領導工人罷工以達到提高工資和改善待遇的目的。有報道稱[14],2023年第一季度,越南全國共發生23起罷工事件、有7806名工人參加。越南工會組織對推動工人集體行動的作用越來越大,勞工權益問題引起的政治暴力風險,給中國企業在越南投資的管理與經營帶來一定的挑戰。
十六、 投資越南有哪些政治風險?
關于南海島嶼的歸屬問題,對海洋資源的開發問題,一直是中越關系面臨的主要障礙和棘手問題。由于中越歷史問題積結的恩怨,相關復雜情緒容易轉化為對中國企業的不滿,導致純粹的經貿合作問題政治化,被別有用心的媒體政客惡意抹黑。同時,越南經濟、軍事實力的增長以及域外勢力的支持,也可能進一步助長了越南與中國在南海領域的抗衡,而越南強烈的民族主義情緒又助推了相關不滿情緒的上升,這種環環相扣的影響因素給中越關系的健康發展帶來一定的挑戰,進而增加了中國企業投資越南的政治風險。
終 語
以上是我們對中國企業在越南投資過程中,可能遇到問題的簡要解答。海外投資風險和收益并存,我們建議投資者在決策和實施階段,應盡早聘用專業團隊,事先制定和完善投資計劃,提前進行風險評估和管理,為投資者在目的國的合法權益保駕護航。
注釋
[1]https:// zh.vietnamplus.vn/2023年前10月越南外商直接投資額同比增長54/203220.vnp
[2] 參見https://delco-construction.com/zh/
[3] https://zhuanlan.zhihu.com/p/432918724,《越南平陽——全球投資商的首選投資目的地》
[4] 項目審批(Investment Policy Appoval, IPA)
[5] 《投資登記證》(Investment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 IRC)
[6] 《企業注冊證書》(Enterprise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 ERC)
[7] 《加強對以越南企業和個人名義“代持”的外國投資者的監管》越通社,https://link.gov.vn/SpbNxgtp
[8] 直接投資資本賬戶(Direct Investment Capital Account, DICA)
[9] 間接投資資本賬戶(Indirect Investment Capital Account, IICA)
[10] 參見《越媒:美聯儲加息,越南外匯儲備減少,匯率壓力加大》商務部,
http://hochiminh.mofcom.gov.cn/article/jmxw/202209/20220903352516.shtml
[11] 參見《越南知識產權司法制度研究》鄒丹,https://cn.ccpit-patent.com.cn/uploads/soft/230209/1-230209100H8.pdf
[12] 即《關于在越南工作的外國雇員招聘及管理規定第 152/2020/ND-CP 號法令》
[13] 《越南憲法》第二十九條:國家機關、武裝力量、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執行國家關于合理利用自然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各項規定。
[14] 參見《在越南,這個行業罷工潮或再起!今年第一季度,越南發生23起集體停工事件》
https://www.163.com/dy/article/I1SPM6TT05368EB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