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客戶名單為例,談企業商業秘密的保護
作者:毛國鋒 王保蕊 2022-04-08現代商業競爭中,“商業秘密”能夠為企業帶來巨大的競爭優勢,商業秘密的保護也越來越受到企業的重視,客戶名單作為商業秘密的一種,能夠為企業帶來經濟價值,但隨著愈加頻繁的人才流動,給客戶名單的保護帶來極大的挑戰,有關統計數據顯示,80%的客戶名單,被職工跳槽時順手牽羊帶走,給企業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因此,客戶名單的保護成為企業經營中必須要重視的問題。
一、客戶名單商業秘密屬性的認定
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規定,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具有商業價值并經權利人采取相應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等商業信息。因此,客戶名單要成為企業的商業秘密應當具有以下特征:
(一)秘密性。能作為商業秘密的客戶名單不是社會公眾可以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得的,在司法實踐中,通常是將“所屬領域”“相關人員”作為判定的視角,客戶名單應該不屬于所屬領域相關人員普遍知悉和容易獲得的客戶信息。
(二)價值性。能作為商業秘密的客戶名單可以幫助企業精準、及時地了解到客戶的商業需求,并根據客戶的差異化要求有針對性的調整自身的服務和發展,從而帶來現實或潛在的經濟利益。
(三)保密性。企業為防止客戶名單泄露,在信息泄露發生以前應當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在司法實踐中,對于客戶名單保密性的要求尺度略微寬泛,只要保密措施的合理程度達到一般公眾認知,做到與公共領域相區分的程度即可。
綜上,秘密性、價值性、保密性是客戶名單能夠成為商業秘密的三個必要條件,缺一不可。
二、客戶名單認定為商業秘密的特殊情形
(一)客戶數量較少的客戶名單也能構成商業秘密。
因為企業種類、規模的不同,客戶數量并不是認定客戶名單是否具有秘密性的必要條件。在司法實踐中,有的裁判觀點認為在僅有單一或幾個客戶的客戶名單中,除客戶基本信息外也包含一定交易習慣、需求種類等深度信息,符合商業秘密的通常特征,在一定情況下也可以構成商業秘密。
(二)一次性、偶然性交易的客戶不能一概否定其商業秘密屬性。
通常情況下,司法實踐中并不將偶然性、一次性的交易客戶名單作為商業秘密,但是,在司法裁判中并不能一概而論,以筆者此前代理的一起侵犯商業秘密糾紛案件為例:A、B是兩家經營玉石文玩的公司,由于B公司使用了A公司的客戶名單,被A公司訴至法院,在本案中,法院認為認定長期穩定交易關系時應考慮交易商品的屬性,玉石類產品不同于普通生活必需品,玉石的商品屬性決定了大多數客戶的交易頻率是不固定的,故,此類商品的交易客戶不宜僅以交易次數少為由否認其商業秘密屬性。
三、常見的侵權行為。
(一)以不正當手段獲取客戶名單。
一般是指行為人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客戶名單。
(二)泄漏、使用、允許他人使用不正當手段獲取的客戶名單。
(三)合法獲取后非法泄漏、使用或者允許他們使用掌握的客戶名單。
(四)“明知或應知”的侵權行為。
此種侵權行為常發生于同行業競爭者之間,若第三人明知或者應知商業秘密權利人的員工、前員工或者其他單位、個人實施上述侵權行為,仍獲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該商業秘密的,視為侵犯商業秘密。
四、企業如何保護客戶名單。
(一)簽訂保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保密協議是針對企業要求員工對知悉的商業秘密進行保密;競業限制協議是針對企業要求知悉商業秘密的員工在離職后一定期限內,不得在與企業生產或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從事同類業務,或者自己開業生產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當然,針對可以接觸核心商業秘密的重要崗位,建議企業可以將競業限制條款一并約定在保密協議中,要求員工既履行保密義務又履行競業限制義務,實現對企業商業秘密最大化的保護。
(二)加強保密制度培訓。
企業通過入職培訓、專題講座、規章制度講解等形式對能夠接觸、獲取客戶名單的員工提出保密要求,加強員工在日常工作中的保密意識和法律責任意識。
(三)利用技術手段管理客戶名單。
企業要運用技術手段對客戶信息進行日常管理和積累,客戶信息一般要包括名稱、地址、聯系方式以及交易的習慣、意向、內容等可以區別于相關公知信息的特殊客戶信息。
企業可以使用技術保密手段降低客戶名單被復制的可能性。比如利用加密的軟件系統對客戶名單進行儲存管理,設置員工權限確保僅有權限的員工才能接觸相應設備,對員工訪問相關信息進行追蹤和記錄等等。
(四)離職環節做好保密管理。
企業可以要求對離職員工的電腦、文件、物品等涉密載體進行清查、盤點,對郵箱、研發系統、辦公系統賬號進行清查關停;離職面談時要告知員工負有的保密義務及注意事項;對員工離職后的去向進行定時追蹤,及時發現客戶名單泄密或不正當使用的線索。
五、侵犯商業秘密的法律救濟
企業發現他人有侵犯其客戶名單的違法行為時,可向法院提起“侵犯商業秘密糾紛”訴訟,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企業作為原告一方需要完成以下舉證責任:
(一)企業是客戶名單的合法權利人。
企業要證明自己是該客戶名單的權利人,不僅要證明客戶名單來源的合法性,還要證明記載客戶名單的載體以及與客戶發生過交易的事實等。
(二)客戶名單符合商業秘密的構成要件。
企業要證明已經對客戶名單采取了適當的、必要的保密措施;要證明企業為獲得客戶信息需要耗費一定的努力,并非他人可通過公眾渠道獲知等。
(三)被告有侵權行為。
這一點對公司來講最為困難,公司要證明被告的全部或部分客戶與公司的客戶存在實質性相同并且被告與這些客戶產生了實際交易。司法實踐中,一般會要求權利人提供初步的侵權證據或侵權線索,再借助司法調查權獲取更全面的侵權證據。
(四)公司因被侵權而遭受的損失。
公司不是必須要舉證證明自己因被告的侵權行為而產生的實際損失,如果沒有此類證據,可以申請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權利人一定數額的賠償。
綜上所述,商業秘密是企業的無形資產,商業秘密的保護關系到企業的前途命運,同時,企業對商業秘密的保護也是一個長期的系統工程,企業需要在管理意識、管理措施、維權手段上制定更全面的實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