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東投資之卡塔爾篇(二)——投資特殊經濟區域
作者:王清華 施珵 王沁怡 傅天涵 2024-03-08《中東投資之卡塔爾篇(一)——投資內陸地區》介紹了在卡塔爾內陸地區進行投資的優勢、卡塔爾對外商投資的限制和在卡塔爾內陸地區常見的法律實體形式。除了內陸地區外,與阿聯酋國家類似,卡塔爾在境內設立了多個特殊經濟區域,在這些特殊經濟區域進行投資的,可以適用其各自特殊的優惠政策,這為外國投資者在卡塔爾進行投資提供了更多選擇。
本部分將主要介紹卡塔爾自由區(Qatar Free Zones, QFZ)、卡塔爾科技園(Qata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ark, QSTP)和卡塔爾金融中心(Qatar Financial Centre, QFC)對于外商投資的主要監管規定,及外國投資者在這些特殊經濟區域進行投資時可采取的主要法律形式,為外國投資者在卡塔爾進行投資時提供更多元的投資選擇。
一、投資卡塔爾特殊經濟區域的優勢
卡塔爾境內設有包括卡塔爾自由區(Qatar Free Zones, QFZ)、卡塔爾科技園(Qata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ark, QSTP)和卡塔爾金融中心(Qatar Financial Centre, QFC)等多個特殊經濟區域。
其中,卡塔爾自由區針對的企業類型則更為寬泛,對于在卡塔爾自由區設立的企業而言,可以享受優越的地理位置、優質基礎設施、熟練的勞動力、100%外資所有權、獲得投資基金、無資金匯出限制、免稅以及與卡塔爾行業領先實體的合作機會。[1]目前,卡塔爾共設有兩個卡塔爾自由區。一是位于哈馬德國際機場附近的拉斯布芳塔斯(Ras Bufontas)機場自由區,占地4.01平方公里。該自由區重點鼓勵的投資領域包括新興技術、航空、輕工業等;二是烏姆胡爾(Um Alhoul)港口自由區,靠近世界上最大的綠地港口哈馬德港,占地32平方公里,該自由區的重點投資領域包括新興技術、物流、石化、海洋產業、重工業制造等。
卡塔爾科技園主要圍繞能源、環境、健康科學以及信息和通信技術行業,在卡塔爾科技園設立的企業可以享受園區內成熟的基礎設施,與其他園區內的科學技術企業攜手推動新的高科技產品和服務的開發。[2]
卡塔爾金融中心則主要是側重于資金流動和為金融領域提供更多便利。比如,對于設立在卡塔爾金融中心的企業,其在卡塔爾境外支付的股息、利息、特許權使用費和管理費免征預扣稅,從而使外國投資者的回報和利潤可以免稅匯回。[3]
二、外國投資者在卡塔爾自由區(Free Zones)投資
(一) 外國投資者在卡塔爾自由區投資的主要監管規定
1、卡塔爾自由區有關外商投資限制的規定
卡塔爾自由區(以下簡稱“自由區”)根據2005年第34號法令(Law No. 34 of 2005 on Free Zones,以下簡稱“第34號法令”)設立,該法令對自由區的基本定位、自由區內主要優惠政策,以及管理機構進行了規定,初步形成了自由區的基本法律框架。自由區的獨立監管機構為卡塔爾自由區管理局(Qatar Free Zones Authority, QFZA,以下簡稱“自由區管理局”)。
自由區對外商投資的持股比例未作限制,外國投資者可對其投資的自由區實體享有100%的所有權。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外國投資者在自由區開展經營活動,應取得由自由區管理局頒發的經營活動許可證,并在許可活動(licensed Economic Activity )的范圍內進行。根據卡塔爾自由區管理局2020年12月發布的許可條例(Licensing Regulations),自由區許可的活動如下表所示:[4]

上述經營活動范圍將不時由自由區管理局進行修訂與更新。若外國投資者擬在自由區設立實體,可事先就其投資項目向自由區管理局進行咨詢。
2、卡塔爾自由區有關外商持有土地與房屋的規定
根據自由區的相關規定,外國投資者被禁止在自由區擁有不動產的所有權。[5]通常,為便于在自由區開展業務,投資者可申請租賃自由區的土地、經營場所或相關設施,但需滿足一定條件。
自由區為投資者提供了自建項目用地、預建工業和倉儲單元及辦公室等租賃選擇。根據《土地租賃及使用規定》(Land Lease and Use Regulations),投資者在自由區租賃不動產,還需要滿足以下條件:(1)不動產租賃可通過主租賃或轉租賃的方式進行;(2) 不動產費用必須由自由區實體根據意向書(Letter of Intent)或租約的條款支付;(3) 自由區實體不得經營住宅不動產,且租賃不動產的許可用途必須符合該等實體獲得許可進行的經營活動;(4) 租約必須由申請人和房東以書面形式簽署,并在租賃登記冊(The Lease Register)進行登記;(5)租約在經自由區管理局批準后方可有效;(6)主租約的租戶將有責任向自由區管理局支付相應的自由區服務費等。[6]
此外,外國投資者在自由區簽訂的租約一般應當包括各方當事人的姓名或名稱、聯系方式、租賃不動產的詳細信息、租賃目的和標的不動產的許可用途等基本信息,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5年。在租賃期間內,自由區管理局還有權隨時檢查投資者租賃的不動產,以確保其按照法律規定和簽署的租約履行其義務。對于未按照要求使用不動產的投資者,自由區管理局有權對該等投資者采取處罰措施。
3、卡塔爾自由區有關外匯的規定
卡塔爾自由區不設外匯管制,采取自由匯兌制度,資本匯出不受限制。此外,根據自由區的相關規定,注冊在自由區的公司可根據卡塔爾中央銀行(Qatar Central Bank)不時發布的相應決定和指示,通過在自由區內運營的銀行存入和取出外幣。
4、卡塔爾自由區有關貨物進出口的規定
根據自由區的相關規定,自由區管理局將根據自由區注冊公司的業務性質向其頒發相關經營許可證,自由區公司可根據經營許可證和公司證書在自由區管理局海關系統上完成注冊并進行進出口,從而簡化了自由區注冊公司進出口的程序。根據自由區法律2021年修訂版本(Law No. 34 of 2005 on Free Zones as amended),就進口而言,自由區注冊公司無需獲得額外的事先許可,可直接自行或通過第三方進口其建立、擴張或運營所需的任何適合其活動性質的生產用品、材料、機械、設備、備件、服務和運輸工具;就出口而言,自由區注冊公司也有權自行或通過第三方出口其產品,而無需事先獲得額外的許可。
再者,從國外進入自由區的貨物,或從自由區出口至國外的貨物,均無效繳付關稅。但是,如果貨物一旦進入卡塔爾內陸地區,則需繳納關稅。
此外,根據自由區的規定,除非主管部門根據確定的條款條件允許外,否則部分物品不可以進入自由區,比如易燃物質、放射性物質、任何類型的軍用武器、彈藥和爆炸物、違反與保護知識產權有關的法律和國際條約規定的貨物、危險精神藥物和各類麻醉品及其衍生物(但制造藥品和醫藥材料所需的除外)。
(二)外國投資者在卡塔爾自由區投資的主要法律形式
一般來說,外國投資者在自由區進行投資的形式主要為直接投資,即通過新設法人實體、與當地公司/國有企業采取合作/合資等方式進行投資。就新設法律實體而言,根據自由區《公司條例》(Companies Regulations,以下簡稱“《公司條例》”),投資者在自由區設立的實體主要可采取有限責任公司或分支機構的形式。[7]
1、分支機構(Branch)
如果外國投資者在卡塔爾或其他國家存在已完成注冊設立的公司(Originating Company, 即發起公司),即可在自由區內注冊該等公司的分支機構,以在自由區內開展許可活動。根據《公司條例》,在自由區內注冊分公司的,要求投資者交規定的表格和證明文件,并支付相關注冊費用。分支機構一經注冊,自由區管理局將會為其頒發注冊證書和分支機構編號,并將相關信息在自由區實體登記冊上登記。
自由區分支機構應至少擁有至少一名始終持有卡塔爾有效居留許可證或工作許可證的經理,該等經理將擁有管理分公司的全部權力,并且經理的行為對分支機構具有約束力。此外,分支機構應確保將其名稱置于其每個辦公室或場所外的顯眼位置,并以易于辨認的字母書寫。
2、有限責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自由區有限責任公司由一名股東或多名股東組成,公司股東僅以其出資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任何人均可在申請在自由區內成立有限責任公司,如果股東是自然人,他可以是卡塔爾國民或非國民,并且不需要持有該國的居住許可證或工作許可證。投資者應按照自由區相關規定提交規定的表格、簽署的公司章程副本、自由區管理局要求的其他信息和繳納相關注冊費用。公司注冊成立后,自由區管理局將頒發公司注冊證書和公司編號,并將公司信息在自由區實體登記冊上登記。
一般情況下,自由區有限責任公司必須根據自由區管理局的要求維持一定的股本;或者在沒有該等要求的情況下,公司應保持足夠的股本水平,以使其能夠開展許可的活動。此外,除非管理局另有特別批準,否則所有公司資本必須全額實繳,且只能通過現金的方式(卡塔爾里亞爾)。
就公司治理而言,自由區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司事務應由一名經理管理;如該等公司有兩名以上經理,則由公司設立的管理委員會管理。通常而言,經理將擁有管理公司的全部權力,他們的行為對公司具有約束力。經理可以是外國人士,但是未解除破產的破產人或在任何國家被判犯有刑事犯罪的人不得擔任公司經理或直接或間接參與或參與公司的管理。
此外,自由區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始終在自由區(或自由區管理局允許的其他地點)設有注冊辦事處(Registered Office)。注冊辦事處的任何變更都需要通知自由區管理局,且只有在自由區管理局更新自由區實體登記冊后才生效。
三、外國投資者在卡塔爾科技園(QSTP)投資
(一)外國投資者在卡塔爾科技園投資的主要監管規定
1. 卡塔爾科技園有關外商投資限制的規定
卡塔爾科技園(以下簡稱“科技園”)的目標是通過對科技研究、應用研究和技術研究,以及與之相關的投資活動提供助力和支持,成為研究、創新和創業的國際中心。2005年頒布的第36號法令(Law No. 36 of 2005,以下簡稱“第36號法令”)以及負責管理科技園內公司或分支機構的注冊和許可證審批等事務的卡塔爾科技園的董事會(Board of Directors,以下簡稱“園區董事會”)依據36號法令的授權頒布的一系列實施條例明確了科技園運行的基礎規則。根據36號法令,在科技園內,為科技園量身定制的法律規定和實施條例在位階上優先于卡塔爾的普通國內法。[8]因此,科技園也被視為卡塔爾境內特殊的投資自由區。
科技園在投資政策上不區分本國投資者與外國投資者,除了對投資項目的法律形式和行業領域有所限制外,幾乎無其他投資限制。這意味著外國投資者可以以100%持股的方式在卡塔爾科技園投資。
但是科技園對于投資項目會進行一定審核篩選,對于投資項目的行業領域,園區采取許可授權制,規定所有入駐園區的個人和實體都必須持有許可證(Licenses),并且只能從事許可證中授權的業務。科技園簽發的許可證分為三類:QSTP許可證(QSTP License)、有限許可證(Restrictive License)和服務許可證(Service License)。其中,服務許可證的簽發對象是為園區內其他各類許可證持有人提供服務(如餐飲服務或銀行服務)的實體或個人。此類許可證持有人不適用“投資自由區”的專享優惠政策。有限許可證的簽發對象是研究機構、從事醫學等研究的慈善機構,以及卡塔爾政府部門中從事研發的機構。此類機構只在有限許可證中明確授權的范圍內享受有限的“投資自由區”專享優惠政策。如申請人已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或分支機構,并符合QSTP許可證其他申請條件的,園區董事會可考慮向其簽發QSTP許可證。
QSTP許可證的持有人則可以享有卡塔爾科技園作為“投資自由區”的全部專享優惠政策。但是,為符合卡塔爾科技園的目標定位,只有以下列業務作為主營業務的申請人有資格取得QSTP許可證:①研發;②技術(產品和/或工藝)開發;③低量高附加值的專業制造;④教育和/或培訓;⑤技術相關咨詢服務;⑥新業務創造和/或開發[9]。
2. 卡塔爾科技園有關外商持有土地與房屋的規定
科技園由卡塔爾國有非盈利組織卡塔爾教育、科學和社區發展基金會(Qatar Foundation for Education, Science and Community Development,以下簡稱“卡塔爾基金會”)設立,并由該基金會作為“出租人”提供園區內的房屋租賃服務。換言之,園區內的土地與房屋不提供出售,且僅向持有園區許可證的個人或實體提供租賃。不同房屋類型適用不同的租賃期規定,如單一用戶大樓的租賃期為15-20年,多用途大樓為3-5年,而為初創公司提供的孵化設施區的租賃期為12個月(每年可續期)[10]。
根據科技園提供的租賃合同(LEASE AGREEMENT)模板,承租人應在租賃期間需持有科技園許可證,如承租人違反許可證規定或者許可證被撤銷的,租賃合同自動終止[11]。投資人不僅可以選擇承租科技園內已建好的辦公樓層,還可以委托科技園按照自己的設計建造專屬自己使用的大樓。但是該新大樓建好后,所有權歸屬于科技園,委托建造的投資人僅享有租賃權。
3. 卡塔爾科技園有關外匯的規定
科技園為外商投資的收益匯回與外匯交易提供了較為寬松的政策環境。根據第36號法令(Law No. 36 of 2005),園區企業可以以任何貨幣單位將資本、利潤和工資所得匯出卡塔爾科技園,而不會受到任何與之相關的征收程序或限制性規定的約束,并且科技園內允許外匯的自由交易。
不過,根據《卡塔爾科技園公司管理條例》(QSTP Companies Regulations 2022,以下簡稱“《科技園公司管理條例》”),有限責任公司以卡塔爾里亞爾(卡塔爾官方貨幣單位,縮寫為“QR”)和美元以外的貨幣增資的,需要取得科技園的同意。
(二)外國投資者在卡塔爾科技園投資的主要法律形式
外國投資者在卡塔爾科技園內投資設立的常見實體類型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和分支機構兩種形式。[12]
1、分支機構(Branch)
經科技園批準,科技園外的公司可以在科技園內設立分支機構。根據卡塔爾科技園法律規定,不得僅因為分支機構無資格或權力履行行為而認定分支機構的行為無效。[13]分支機構的唯一營業地點應在園區內,其主營業務應符合卡塔爾科技園的規定。該分支機構不得作為代理或被代理人從事銀行、保險或為第三人提供投資服務的業務。[14]卡塔爾科技園有權指派一名調查員對分支機構的事務進行調查,并要求分支機構提供文件和記錄。
如果分支機構決定終止其在卡塔爾科技園的運營的,應依照規定提早90日書面通知卡塔爾科技園并提供相應信息。分支機構應促使其母公司出具一份承諾函,承諾自分支機構注銷之日起5年內對分支機構運營期間產生的義務或責任負責。[15]在對分支機構的情況進行評估后,卡塔爾科技園對分支機構的注銷申請予以批準。
分支機構的名稱應與母公司保持一致,并取得卡塔爾科技園的批準。公司名稱以QSTP-B作為后綴。
2、有限責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科技園內的有限責任公司由一名股東或多名股東組成,無股東人數上限規定。公司不得通過公開認購的方式籌集資本、增資或獲得貸款,不得發行無記名股或簽發認股權證,禁止名義股東。有限責任公司無最低股本要求,但是公司應當有足夠的資本完成其在申請取得QSTP許可證時陳述的業務目標。在公司成立之前,股東需認繳并實繳公司發行的全部股份。
在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在全體股東中完成分配、現金出資部分完成實繳以及實物出資部分完成交付前,有限責任公司不應成立。有限責任公司具有獨立的法人人格,公司股東僅以其實繳的公司資本份額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應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后的四個月內準備一份年度報告,內容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公司業務和財務狀況說明,以及利潤分配方案,并在報告準備好后一個月內隨同審計報告的副本,提交一份副本給卡塔爾科技園和所有股東。
科技園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的業務、形式及名稱需符合規定,并取得卡塔爾科技園的批準。公司名稱以QSTP-LLC作為后綴[16]。
四、外國投資者在卡塔爾金融中心(QFC)投資
(一)外國投資者在卡塔爾金融中心投資的主要監管規定
1、卡塔爾金融中心有關外商投資限制的規定
卡塔爾金融中心(以下簡稱“金融中心”)獨立于卡塔爾的現有政策體系中,擁有獨立的基于英國普通法和國際實踐的法律、司法和監管框架,并擁有獨立的法院、監管法庭和糾紛調解中心。[17]其投資監管部門為卡塔爾金融中心監管局(QFC Regulatory Authority,以下簡稱“金融中心監管局”),負責促進和維護金融中心的運行效率,監管金融中心企業的投資活動,向在金融中心中經營的企業提供法律保障等,旨在建立、發展和促進金融中心成為國際金融和商業的領先區域,并吸引國際銀行、金融服務、保險業務、企業總部職能以及其他業務。
金融中心的許可經營活動(Permitted Activities)可大致分為兩類:金融活動(也叫做“受監管的活動”(Regulated Activities))和專業服務(也叫做“不受監管的活動”(Non-Regulated Activities))。[18]外國投資者必須獲得金融中心管理局(QFC Authority)的許可方可在金融中心開展活動,其中,從事受監管的活動還需要金融中心監管局(QFCRA)的額外審批。具體而言:
受監管的活動主要包括:金融、銀行和投資業務等活動;保險及再保險業務;各類貨幣市場、證券交易所和商品市場業務;貨幣和資產管理業務、投資基金業務、在所有業務領域提供項目融資和企業融資以及伊斯蘭銀行和融資業務;基金管理、基金咨詢、信托業務;養老基金業務、信貸公司業務;保險經紀業務、股票經紀業務及其他所有金融經紀業務;金融代理業務以及提供企業融資及其他各類財務咨詢、投資咨詢和投資服務的業務;提供金融托管服務及法定受托人業務;
不受監管的活動主要包括:船舶經紀和船舶代理業務;提供評級服務和投資評級及其他評級服務的業務;公司總部的業務活動、管理辦公室和財資運作以及各種業務的其他相關職能,以及公司的一般管理;提供專業服務的業務,包括但不限于審計、會計、稅務、咨詢和法律服務;控股公司的業務活動,以及信托和各種類似安排的提供、形成、運作和管理;公司的提供、組建、運營和管理業務。
2、卡塔爾金融中心有關外商持有土地與房屋的規定
外國投資者在金融中心持有土地與房屋受到一定限制。在金融中心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也僅被允許在指定區域擁有不動產產權或使用權。根據《卡塔爾金融中心不動產所有權規定》(Qatar Financial Center Real Estate Ownership Regulations)第7條的規定,對于非由一名或多名卡塔爾人直接或間接全資擁有的金融中心的公司:(1)有資格擁有位于指定區域內的房地產或擁有其使用權;且(2)不得擁有位于指定區域之外的房地產或擁有使用權,除非卡塔爾國家法律另有許可。[19]
3、卡塔爾金融中心有關外匯的規定
卡塔爾金融中心作為全球領先的在岸金融中心為上述特定領域的外國投資者提供了良好的投資環境和條件,投資者可采用任何幣種進行交易。外國投資者可享受利潤和資本全額匯回(通過股息),以及對源自國內的利潤征收10%的所得稅,為外國投資者提供了寬松的外匯流動路徑。
(二)外國投資者在卡塔爾金融中心投資的主要法律形式
若外國投資者決定金融中心設立法律實體,可以采取多種法律形式,其中常見的法律形式包括以下幾種類型:
1、分支機構(Branch)
在金融中心以外地區注冊設立的公司、合伙企業可以申請在金融中心內注冊設立分支機構。分支機構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必須始終任命并保留一名卡塔爾居民作為首席代表。
分支機構的主要營業地點應當位于金融中心內,并應當保存其會計記錄。分支機構母公司的主要代表、營業地址、章程或董事發生變更的,亦應當向金融中心監管部門進行報告。
2、有限責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有限責任公司是金融中心最受歡迎的公司形式之一,具有獨立法人地位,可以從事受監管和非受監管的活動。并且,在滿足相應監管要求的情況下,有限責任公司可被進一步用于設立特殊目的公司(Special Purpose Company)、控股公司(Holding Company)、專用于管理高凈值家庭財富的單一家族辦公司(Single Family Office)和專用于資產和證券投資目的的投資俱樂部(Investment Clubs)。
有限責任公司至少應由一名股東發起,該名股東可以是外國人。有限責任公司必須配備一名董事和一名秘書,還應任命一名高級管理人員,且該名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在卡塔爾具有居留權。如果有限責任公司是為了受監管的活動而成立的,則在獲得許可后還需要獲得金融中心監管局的額外許可。
有限責任公司應當聘請審計師對其賬目進行審計,并向金融中心主要監管部門進行報告。
3、有限責任合伙企業(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有限責任合伙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主要受有限責任合伙協議的約束。有限責任合伙至少由兩名合伙人發起,對于合伙人的國籍沒有限制,合伙人以其在合伙協議里明確同意的范圍為限對有限責任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相應責任。
有限責任合伙企業應當始終在金融中心內設有注冊辦事處,并在該辦事處開展業務。有限責任合伙應當聘請審計師對其賬目進行審計,并向金融中心主要監管部門進行報告。
注釋:
[1] See QFZ Authority: Free Zone Overview, at https://qfz.gov.qa/wp-content/uploads/2021/01/Free_Zones_Overview.pdf, last vistied on 17th January, 2024.
[2] See QSTP: About Qatar Science & Technology Park, at https://qstp.org.qa/about/, last visited on 19th Februar, 2024.
[3] See Qatar Financial Centre: QFC Benefits, at https://www.qfc.qa/en/about-qfc/qfc-benefits, last visited on 23rd February, 2024.
[4] See QFZ Authority: Schedule of Permitted Activities, at https://qfz.gov.qa/wp-content/uploads/2021/01/Licensing-Regulations.pdf, last vistied on 17th January, 2024.
[5] See QATAR FREE ZONES AND PROGRESS SO FAR, at https://www.klgates.com/Qatar-Free-Zones-and-Progress-So-Far-4-26-2021, last vistied on 17th January, 2024.
[6] See Land Lease and Use Regulations, at https://qfzwebsitedev-we.azurewebsites.net/wp-content/uploads/2021/01/Land-Lease-and-Use-Regulations.pdf, last vistied on 19th February, 2024.
[7] See Company Regulation, at https://qfzwebsitedev-we.azurewebsites.net/wp-content/uploads/2021/01/Companies-Regulations.pdf, last vistied on 17th January, 2024.
[8] See Law No. (36) of 2005, at https://qstp.org.qa/wp-content/uploads/2022/09/Law-36-of-2005-English.pdf?x83178, last visited at on 31st January, 2024.
[9] See Entry Criteria & Permitted Uses, at https://qstp.org.qa/wp-content/uploads/2017/06/2c-qstp-entry-criteria-permitted-uses.pdf?x66798&x20291, last visited at on 31st January, 2024.
[10] See Entry Criteria & Permitted Uses, at https://qstp.org.qa/wp-content/uploads/2017/06/2c-qstp-entry-criteria-permitted-uses.pdf?x66798&x20291, last visited at on 31st January, 2024.
[11] See Lease Agreement, at https://qstp.org.qa/wp-content/uploads/2017/06/7-qstp-lease-agreement-24dec14.pdf?x83178&x20291, last visited at on 31st January, 2024.
[12] Art 4 of QSTP Companies Regulations 2022
[13] Art 48(1)of QSTP Companies Regulations 2022
[14] Art 48(2)of QSTP Companies Regulations 2022
[15] Art 48(3)of QSTP Companies Regulations 2022
[16] See QSTP Companies Regulations 2022, at https://qstp.org.qa/wp-content/uploads/2022/09/QSTP-Companies-Regulations-15Aug22.pdf?x20881, last visited at on 31st January, 2024.
[17] See Law No. (7) of 2005, at https://qfcra-en.thomsonreuters.com/sites/default/files/net_file_store/QFC_Law-V3-Oct09.doc.pdf, last vistied on 17th January, 2024.
[18] 參見《卡塔爾投資指南》,載https://www.invest.qa/storage/1760/634690c44d1ac_GTI_Chinese%C6%92_12OCT22.pdf,最后訪問時間:2024年1月17日。
[19] See QFC: Qatar financial center real estate ownership regulations, at https://qfcra-en.thomsonreuters.com/sites/default/files/net_file_store/QFCRA_13173_VER2.pdf, last visited on 25th February, 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