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大數據下預判刑事案件地域執法趨勢—評析刑法修正案(十一)
作者:全開明 臧懌 2021-03-172021年2月26日,證監會召開刑法修正案(十一)宣傳貫徹座談會,就宣傳并嚴格執行刑法修正案(十一),共同維護資本市場秩序進行座談交流。
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了部分條文,其中:
(1)在資本市場方面,此次修改涉及“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大幅提高了違法成本,強化了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等“關鍵少數”的責任,壓實了保薦人等中介機構的“看門人”職責。
(2)在企業融資方面,此次修改涉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洗錢罪”、“集資詐騙罪”等,修改了相關適用范圍與刑罰力度。
(3)在企業內部治理方面,此次修改涉及“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細化了相關處罰標準。
(4)在知識產權方面,此次修改涉及“假冒注冊商標罪”、“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侵犯著作權罪”“銷售侵權復制品罪”和“侵犯商業秘密罪”,刪除了拘役刑和管制刑,提高了最高刑期。
因此,在刑法修正案(十一)實行的背景下,企業合規顯得更為重要,通過大數據分析和評估,我們可以大膽預測后續的執法趨勢和方向,便于企業能夠提前做好合規預案。
以下是此次修改涉及的部分罪名:
一、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刑法第160條) 律師點評:從案件地域來看,上海、江蘇、遼寧、重慶是高發區域,這也代表了上述區域的金融水平。考慮到修訂案增加了五年以上的刑檔 “數額特別巨大、后果特別嚴重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組織及指使實施前款行為的人納入規制范圍,并將存托憑證和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納入規制范圍,因此,上述區域的企業更需要重視發行證券過程中的合規。 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刑法第161條) 律師點評:從案件地域來看,雖然四川省占比過半,且年度間差異較大,但屬于個案引起,具有偶然性。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大了對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處罰力度、擴張了責任主體,且明確了單位犯罪,因此企業應重視這方面的合規問題。 三、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刑法第182條) 律師點評:從案件地域來看,上海和浙江兩地占比總和過半,從中可以反映出兩地相關交易市場的發展情況和規范情況。修訂案對具體的操作情形進行了増補性規定,更加規范了證券、期貨市場的交易行為,企業也要格外注重交易行為的合法性。 四、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刑法第229條) 律師點評:從案件地域來看,浙江、廣東、江蘇三省相關案件頻發,一個重要原因是相關省份企業法人數量較多。此外,湖北省涉及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的案件比例也高達8%,這一方面可能源于當地中介機構規范性不足,另一方面也可能因為當地對于該類案件的執法力度較大。修訂案強化了保薦人等中介機構“看門人”的職責,在擴大了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的犯罪主體范圍的同時也加大了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的處罰力度。因此,中介機構需要著重關注其經營行為的合規性問題。而且這條的實施將對相關中介服務機構后續服務產生重大影響,值得關注。 五、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刑法第163條) 律師點評:非國家人員受賄罪的案件在浙江、廣東、江蘇三省相關案件依舊頻發。刑法修訂案(十一)細化了相關處罰標準和處罰力度,體現了“罪刑相當”的原則,尤其是“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在這種情況下,將極大地考驗企業的管理水平,也對目前的企業合規能力提出更高的需求,企業需要更加注重自身內部管理的合規性問題,尤其是要加強企業高管的合規培訓。 六、職務侵占罪(刑法第271條) 律師點評:涉及職務侵占罪和非國家人員受賄罪的案件在地域分布上相似度高,浙江、廣東、江蘇三省相關案件依舊頻發。刑法修訂案(十一)細化了相關處罰標準和處罰力度,體現了“罪刑相當”的原則,在違法要件上與非國家人員受賄罪有所區別,是“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去掉了“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也就是主要從數額特別巨大這個角度考慮,相對而言,范圍更小,企業需要更加注重自身內部管理的合規性問題。 七、挪用資金罪(刑法第272條) 律師點評:涉及挪用資金罪的案件分布基本與企業數量的分布相當,但河南省相關案件數量較多,這一方面是由于河南省對挪用資金罪數額認定的標準較低,另一方面可能涉及相關監管與執法力度的問題。考慮到修正案細化了相關量刑標準,增加了“數額特別巨大”的量刑檔次,在違法成本提高的背景下,企業同樣需要重自身內部管理的合規。 而從案件的年份分布來看,不考慮2020年新冠疫情的特殊影響,同時去除個案的影響,近年來涉及上述罪名的案件基本都呈現逐年遞增的趨勢,這也反映了相關監管和執法力度的不斷加強。 綜上,合規在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會日趨重要,特別是在刑法修正案(十一)實行的背景下,企業需要關注相關合規問題,不斷規范自身的生產經營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