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涉稅優惠政策及合規指引
作者:全開明 袁葦 謝美山 2023-11-13近年來,我國農業產業化經營得到了較快發展,已成為國民經濟發展中頗具潛力的增長點。中國為促進農業發展采取了諸多辦法,制定稅收優惠政策是政府使用的最為主要的方法之一,稅收優惠政策的施行為農業產業可持續發展提供了積極的條件。但在實際實施過程中,農產品行業相關從業人員往往對稅務政策不甚了解,存在虛構發票、開票不規范、進項稅抵扣困難等稅務合規風險。因此本文將詳解農產品涉稅優惠政策、針對農產品涉稅存在的稅務問題提供積極的合規解決思路。
【關鍵詞】農產品 增值稅 優惠政策 虛開發票 實質經營 合規建議
一、農產品的基本法律屬性
為加強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管理,經國務院批準,2012年4月6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以財稅〔2012〕38號印發《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實施辦法》。該《辦法》共16條,對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納入試點范圍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實施核定扣除辦法。
農產品是指列入《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財稅字〔1995〕52號)的初級農業產品。《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規定,下列項目免征增值稅: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是指直接從事植物的種植、收割和動物的飼養、捕撈的單位和個人銷售的注釋所列的自產農產品(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生產的各種植物、動物的初級產品);對上述單位和個人銷售的外購的農業產品,以及單位和個人外購農業產品生產、加工后銷售的仍然屬于注釋所列的農業產品,不屬于免稅的范圍,應當按照規定稅率征收增值稅。
農業生產者用自產的茶青再經篩分、風選、揀剔、碎塊、干澡、勻堆等工序精制而成的精制茶,不得按照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免稅的規定執行,應當按照規定的稅率征稅。
試點納稅人購進農產品不再憑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購進除農產品以外的貨物、應稅勞務和應稅服務,增值稅進項稅額仍按現行有關規定抵扣。
二、農產品涉稅的優惠政策
(一)最初生產銷售環節:三大優惠政策
1、免征增值稅
在農業生產環節,自產自銷農產品可以免征增值稅,同時批發零售農業生產所需的種子、種苗、農藥、農機,提供農業服務也可以免征增值稅。

2、減免企業所得稅
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減免企業所得稅

3、免征個人所得稅
從事"四業"的個人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二)工廠加工環節:購進農產品進項稅額抵扣
納稅人購入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的免稅農業產品仍可以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三)最終制售環節:餐飲企業如何加計抵減
生產、生活性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

三、農產品涉稅的典型違法案例
近期,廣東江門市稅警聯合破獲一起團伙性虛開發票案件,成功斬斷一條"進銷兩頭虛"的虛開發票違法鏈條。專案組經調查確認,王某、何某等人結成虛開團伙,操控農產品加工企業,采取虛假采購、虛假交易的方式,共虛開農產品收購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3798份,涉及金額3.27億元。目前,涉案違法人員均已落網,案件已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一)案情簡介
2022年1月初,國家稅務總局江門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以下簡稱"第二稽查局"),接到了深圳市稅務稽查部門傳送的一份協查函件。來函稱,檢查人員發現開平市H松香廠(以下簡稱"H松香廠")與深圳J公司、K公司之間的購銷業務存在疑點,具有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嫌疑,請江門市稅務檢查人員予以協查核實。
檢查人員核查發現,2018年—2021年該廠自行開具了大量品名為松脂的農產品收購發票;對外開具了逾億元的品名為松節油、松香、樹脂的貨物銷售發票。從企業開票信息看,不僅填開金額大,而且開具數量呈現迅速增長狀態。但檢查人員核查卻發現,該企業增值稅稅負率僅為1.85%,遠低于同行業平均稅負水平。此外,在分析生產成本費用信息時,檢查人員發現,該企業雖然產品銷售額、原材料松脂的采購量均迅速增加,但企業生產必須消耗的水、電、氣等生產耗能方面的費用卻并沒有同步增長。
綜合各項異常情況,第二稽查局檢查人員認為,H松香廠產銷經營活動異于企業常態,具有虛開發票重大嫌疑。鑒于企業開票數額涉及金額巨大,第二稽查局立即啟動了警稅聯合辦案機制,與警方聯合成立了專案組,對H松香廠立案調查。辦案人員從征管軟件中調取了檢查期內H松香廠的采購開票數據。信息顯示,2018年6月至2021年12月期間,H松香廠曾頻繁向李某等10名農戶收購松脂,開票數量逾2000份,涉及金額逾億元。
專案組隨即對李某等10人的身份信息進行排查,發現他們戶籍分布多個省份。辦案人員認為,企業的采購和生產活動應以經濟高效為原則,總是盡可能降低運營成本,提高利潤率。廣東省內相關地區就出產大量松脂,H松香廠卻舍近求遠,向外省市農戶大量采購松脂,這并不符合經營常理。
專案組核實后發現H松脂廠采購行為虛假,并傳送給了深圳稅務稽查部門。不久,辦案人員收到了深圳稅務部門的回函。經深圳稅務檢查人員核查,H松香廠與下游深圳J公司、K公司兩家企業之間,并未進行過松香、樹脂等產品的實際購銷業務,3家企業相關購銷業務均為虛構。為獲得充分完整的證據鏈,同時進一步摸清企業虛開運作的環節和細節,將案件查深查實,專案組對H松香廠、深圳J公司、K公司的企業對公賬戶、相關企業人員賬戶,以及與其賬戶有資金往來的其他賬戶的流水情況實施了追蹤核查。
在對涉案的幾十個銀行賬戶、數萬條賬戶流水信息和數千份發票的信息進行篩分、整理和比對后,專案組從中終于發現了多條有固定規律的資金回流線路:每次H松香廠在向深圳J公司、K公司開具發票前,均有與發票金額相近的資金從一個名為王某的個人賬戶匯至J公司、K公司負責人陳某和劉某個人賬戶,這筆錢隨后被轉至J公司、K公司對公賬戶,并匯至H松香廠賬戶。但到賬后不久,款項即被轉至H松香廠負責人何某賬戶中,然后幾經輾轉,最終均會轉回至王某賬戶。
大量資金回流軌跡的發現,再次印證了H松香廠與下游企業購銷活動的虛假。隨著案件調查的深入和違法證據鏈條的完善,經過周密部署,專案組在廣東深圳、惠州、江門三地同時實施收網行動,王某、何某、陳某等犯罪嫌疑人悉數落網。王某、何某等涉案人員到案后,面對專案組出示的無可辯駁的翔實證據,最終不得不承認了虛開發票的違法事實。
(二)案件結果
經查,王某伙同H松香廠負責人何某、深圳J公司劉某和深圳K公司陳某,通過虛構松香、樹脂產品購銷鏈條的方式,虛開發票非法牟利。2018年—2021年期間,H松香廠共虛開發票3798份,涉及金額3.27億元。其中,虛開農產品收購發票2522份,涉及金額2.04億元;在沒有發生真實貨物交易的情況下,向深圳J公司和K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1276份,涉及金額1.23億元。目前,王某、何某等涉案人員已被公安機關羈押,案件已移交公安機關處理。深圳稅務機關對涉案企業K公司、J公司向其下游企業虛開的查證核實工作,仍在進行中。
(三)案件評析
本案是廣東省江門市六部門聯合打擊"三假"涉稅違法活動以來,江門稅警協作破獲的一起典型的團伙鏈條式虛開發票案件。違法人員利用手中控制的企業,虛構農產品購、產、銷業務,構建了一條虛開增值稅發票的黑色鏈條。[1]
金稅四期以后,稅務機關會加強農產品加工企業風險預警管理。通過完善農產品加工行業稅收風險綜合預警機制,整合企業申報信息、行業經營數據等指標,開展針對性預警分析。在日常征管中,如果企業出現短期內進銷數額快速增加、增值稅稅負率低于預警值、運輸成本與產能不匹配等情況,容易被稅務風控和稅源管理部門發現以上違法線索,后續更加容易被稽查處理。
有基于此,對企業而言,需要做好幾項工作:一是生產經營需要與實際相符,企業生產場所、生產規模、生產能源耗費等相關狀況需要與實際經營保持相對一致;二是建立相對完整的農產品收購備案體系,以備稅務協查之用。將經常發生收購業務的農戶或合作社的名稱、種植面積、品種產量和收購合同等資料信息有效內部入檔,強化證據管理,確認企業采購行為的真實性。三是建立事中預警機制,針對農產品收購合同、送貨單等交易憑證上填列的貨物名稱、收購數量、運輸費用等信息,結合企業生產損耗率、投入產出率等指標,強化數字化管理,實現與實際經營能力匹配,防范稅務合規風險。[2]
四、農產品涉稅的基本風險點


五、 農產品經營的合規指引
農產品生產經營企業合規的根本原則是在實質經營的基礎上,充分利用好優惠政策,實現可持續發展。
(一)有效平衡稅務優惠與實質經營,防微杜漸
1.農產品企業應該在稅務合規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稅務籌劃方案;
2.可以通過利用減免政策、優化貨物流轉等方式,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同時也需要注意稅務策劃的合法性和合規性,避免因“貪小便宜”導致的不良后果;
3.農產品企業應該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規范企業賬務管理和信息披露,以確保稅務工作的準確性。
(二)嚴格收購發票抵扣管理,控制風險
1.收購發票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應為按購進農產品在收購發票上注明的價款和按規定繳納的煙葉稅依13%扣除率計算的稅額;
2.未支付價款的收購業務不得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3.對超出使用范圍或未按規定開具的收購發票,不得憑其抵扣稅款。
(三)強化收購發票的開具管理,源頭控制
1.收購發票僅限于收購農業生產者自產農產品時開具;
2.納稅人開具收購發票時,應按規定時限、號碼順序逐筆開具,準確記錄出售人的姓名、詳細地址,同時在備注欄注明出售人的身份證號碼和聯系電話,不得按多個出售人或多筆收購業務匯總開具。收購貨物的過磅單、入庫單、運輸費用結算單據、收付款憑證等原始憑證應按規定妥善保管,并與收購發票內容對應;
3.收購發票僅限在本縣(市、區)范圍內使用。跨縣(市、區)收購農產品的,可向銷售方索取普通發票,或向主管國稅機關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后,向收購地國稅機關申請領購收購發票;
4.對未按規定開具收購發票的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應責令其限期整改,并依法予以處理;
5.主管國稅機關應積極推行計算機網絡開具收購發票,強化信息比對分析,切實加強收購發票的管理。
(四)實現會計核算有效管理,以備查詢
1.主管國稅機關應引導從事農產品收購業務的納稅人在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開設專門賬戶用于支付農產品收購款;
2.納稅人應建立健全會計核算制度,正確設置帳簿和相關會計科目,根據合法有效憑證,按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并按具體的品種、規格進行數量、金額式核算;
3.在購銷業務記帳憑證上要附齊、附全相關單證,如過磅單、驗收單,付款憑證等。對不能按照以上要求進行會計核算的納稅人應停止其抵扣進項稅額。
本文撰寫楊晗亦有貢獻
注釋
[1] 作者:國家稅務總局江門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局長錢明雄
[2] 來源:中國稅務報,作者:陳曉華楊玉玲本報記者伍美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