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企業-減免房租】上海市各區扶持政策法律分析(三)
作者:全開明 楊瑩毅 臧懌 夏星星 2020-03-05新冠疫情期間上海以及全國出了很多政策,但是過于龐雜和操作性差,有鑒于此,我們通過對政策解讀并歸納,形成了一系列文章,文章架構是基于以下排列:科技-小微-金融-酒店(餐飲)-生產-外貿進出口-建筑-文化-教育培訓-園區(物業)-運輸,每個行業會分五個維度進行解讀,包括財稅-金融-房租-行政-司法等維度展開。
分區篇及操作實務(二) 1.8楊浦區 《楊浦區出臺10條政策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規定:對疫情防控期間區內創新創業中小企業人才,入駐區屬單位經營的人才公寓,給予2個月房租減半,并鼓勵其他經營方為區域內各類人才租房減免租金。 《楊浦區出臺10條政策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規定:對落戶本區科技園區且實際辦公租借在科技園區載體的小微企業和初創企業給予2個月房租減免。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經營方為租戶減免租金。 1.9閔行區 《閔行區關于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務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規定:對上述企業承租本區內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先免收2月、3月兩個月房租,到期后視情再做調整,各街鎮(莘莊工業區)集體性經營用房可參照執行。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區、各街鎮(莘莊工業區)視情予以補貼。(責任單位:區國資委、區經委、區科委、各街鎮、莘莊工業區) 《關于閔行區區屬企業減免中小企業房屋租金的實施細則》: 一、實施主體:本區區屬企業(含委托監管企業、委辦局下屬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及納入合并報表范圍內的下屬企業。 二、適用對象:承租上述主體自有經營性房產(包括授權經營的行政事業單位房屋土地資產)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非國有中小企業。受到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非中小企業根據相關部門的政策執行。 三、政策口徑: 1、對于已簽約承租實施主體自有經營性房產從事生產、辦公、商業配套等經營活動的中小企業,由所屬區屬企業免除2020年2月、3月兩個月租金。 2、對免除2個月租金后仍有困難的中小企業,各區屬企業根據實際情況,明確減免標準,進一步給予支持。 3、存在間接承租本區區屬企業經營性房產情形的,原則上轉租人不應享受本次減免政策,其中:轉租人為本區區屬企業的,按照《若干意見》有關規定執行;轉租人為非國有企業的,相關責任主體應督促其將減免租金全部落實到實際經營承租人,力保實際經營的企業最終受益。 4、中小企業已與區屬企業簽訂租賃合同,2020年2、3月在合同免租期內,因疫情影響裝修建設工程的,可延長免租期2個月。 5、區屬企業市場化取得的資產用于出租的,在取得業主減免租金支持后,可相應免除承租戶的該部分租金。 四、組織實施: 1、各區屬企業應結合本企業實際,建立工作機制,成立工作小組,明確分管領導、任務分工和負責部門,制定實施方案,指導各下屬企業做好工作部署,上下聯動,確保措施到位,責任到人。各區屬企業以及委托監管企業制定的政策落實方案,應于2月20日前上報閔行區國資委。 2、涉及其他非國有中小股東的實施主體,控股股東應充分發揮作用,加強溝通協調,爭取支持理解;涉及上市及金融企業,法律法規及相關監管部門另有規定的,應從其規定,履行必要程序。 五、辦理流程: 1、摸底。各區屬企業應摸清承租人,實際經營承租人(如有間接出租人的),聯系方式等相關情況,形成房產承租人和實際經營承租人兩個清單。 2、告知。依照摸底情況,通過公告、電話、電子郵件、網絡等多種方式告知各政策范圍內中小企業,力爭做到應知盡知。告知內容應包括:減免的范圍、標準,辦理程序,受理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受理時間,申請文本,需提交的材料等。 3、受理。各區屬企業應以便捷高效為原則,設立受理通道,申請人需提供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包括承租人、實際經營承租人證明材料)。疫情期間,企業應避免人流集聚,通過網絡、信函、電話通訊等多種方式予以受理。 4、審批。各企業應根據內部管理規定,統一制定房租減免審批制度,明確審批主體、流程、時限。 5、反饋。減免事項審批通過后,應及時書面告知申請承租人,承租人憑告知書、實際經營承租人確認書辦理減免手續。不符合減免條件的承租人,要及時告知,并做好政策解釋工作。 6、報備。對于中小企業租金減免情況應逐筆記錄,加強數據統計,建立檔案,形成底表。有關情況經區管企業匯總審定后報區國資委備案。 六、規范辦理,防范風險:辦理過程中,各有關企業應嚴格制度、流程,加強內部管控,相關辦理部門和人員應履職盡責,秉公辦理,確保政策減免落到實處。嚴禁利益輸送,暗箱操作,對于違法違紀違規操作,造成不良影響和國資流失的,由相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配套政策:區國資委對區屬企業經審定減收的租金在年度及任期經營業績考核中予以認可。委托監管企業及委辦局下屬企業可參照執行。 1.10寶山區 《寶山區關于支持中小企業抗擊疫情、共渡難關的政策意見》(寶發改〔2020〕39號)規定:鼓勵減免抗擊疫情相關的民生保障類中小企業的房租。其承租區屬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根據其受影響情況,至少減免一個月租金,到期后視情延長。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減免租金的科創園、文創園、科技企業孵化器、創業基地等各類載體,經認定,優先予以我區政策扶持。(責任單位:區國資委、區商務委、區發改委、區經委、區科委、區住房保障局、區文化旅游局、各街鎮園區) 1.11嘉定區 《嘉定出臺12條新政為中小企業“雪中送炭”》規定:減免中小企業房租。對承租本區內國有、集體企業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及個體工商戶,暫免收房租1個月、減半房租2個月,到期后視情延長。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動員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 1.12松江區 《松江區關于全力防控疫情支持G60科創走廊企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規定:減免企業房租。對承租國有和集體所有的經營用房、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給予2-3個月的租金減免。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減免租金的產業園區、商圈、樓宇、創業基地、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等各類載體,優先予以各類政策扶持。市級、區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對受疫情影響的企業減免租金,按照減免租金總額的40%給予補貼,基地補助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 1.13青浦區 《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政府關于抗擊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健康發展的十七條意見》(青府發〔2020〕3號)規定:減免各類中小企業房租。適度減免中小企業租戶在疫情期間的廠房、商場、樓宇租金。對承租國有資產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給予1個月房租免收,2個月房租減半政策支持,公租房(人才公寓)實行特定對象適當減免房租;對承租集體資產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由各鎮、街道參照國資減免政策具體研究制定;對承租各類市場主體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鼓勵和倡導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 1.14奉賢區 《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政府關于共克時艱共抗疫情 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的政策意見》(滬奉府發〔2020〕1 號)規定:減免中小企業房租。對承租區內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暫免收房租1個月,減半房租2個月,到期后視情況延長。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各鎮、開發區可視情況從該經營用房產生的地方財政貢獻中予以補貼。 《關于奉賢區管國有企業減免中小企業房屋租金的實施細則》規定: (一)實施主體:本區區管企業集團本部及所屬獨資、控股企業。委托監管企業參照執行。 (二)適用對象:承租上述主體自有經營性房產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非國有中小企業。其中,中小企業范圍參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有關規定,根據所屬行業予以確定。 (三)政策口徑: 1、按照區府“支持中小企業抗疫政策意見”精神,對于已簽約承租實施主體自有經營性房產從事生產、辦公、商業配套等經營活動的中小企業,區管企業免收房租1個月,減半房租2個月。 2、對減免后仍有困難的中小企業,各企業集團根據實際情況,明確減免標準,進一步給予支持。 3、存在間接承租區管企業經營性房產情形的,原則上轉租人不應享受本次減免政策,其中:轉租人為本區區管企業的,按照“支持中小企業抗疫政策意見”有關規定執行;轉租人為非國有企業的,區管企業應督促其將減免租金全部落實到實際經營承租人,力保實際經營的企業最終受益。 1.15崇明區 《崇明區全力防控疫情支持和服務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滬崇府規〔2020〕1號)規定:減免企業房屋租金,中小企業承租本區國有企業的經營性房產(包括產業園區等)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免收2月份、3月份、4月份三個月租金;對間接承租的企業,應確保租金減免落到實處,使實際經營的中小企業最終受益。對租用其他經營性房產的,鼓勵業主為租戶減免租金。(責任單位:區國資委、區經委、區財政局、各產業園區、各鄉鎮) 1.16金山區 《金山區人民政府關于應對疫情支持中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規定:保障企業經營用房需求。對承租區屬國有(集體)企業房產的中小企業,經出租方認定后,用于生產經營、商業經營的免除2月份、3月份租金;用于其他性質的承租戶,視具體情況做出減免措施。減免部分視同營業收入計入年度國有企業績效考核。對租用其他性質的經營用房,鼓勵資產方為承租戶減免租金。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減免租金的產業園區等各類載體,優先予以政策扶持。對落戶在本區眾創空間、孵化器等創新創業載體且實際辦公租借在創新創業載體的小微企業和初創企業給予2個月的房租減免。 《金山區國資委關于落實“保障企業經營用房需求”政策的操作細則》: ☆條款內容 保障企業經營用房需求。對承租區屬國有(集體)企業房產的中小企業,經出租方認定后,用于生產經營、商業經營的免除2月份、3月份租金;用于其他性質的承租戶,視具體情況做出減免措施。減免部分視同營業收入計入年度國有企業績效考核。 ☆適用對象 承租上述主體自有經營性房產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非國有中小企業。中小微企業需符合《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認定標準。 ☆政策口徑 1.對于已簽約承租實施主體自有經營性房產從事生產經營、商業配套等經營活動的中小企業,由房產所屬國有(集體)企業免除2020年2月、3月兩個月租金。 2.對免除2個月租金后仍有較大困難的中小企業,各企業集團根據實際情況,明確減免緩收標準,進一步給予支持。 3.前期已自行出臺并公布減免政策的有關國有企業,應做好政策銜接,鼓勵相關企業根據承租中小企業實際困難,協商解決、但減免標準應不低于本政策要求。 4.存在間接承租本區國企經營性房產情形的,原則上轉租人不應享受本次減免政策,其中:轉租人為本區國企的,按照《關于應對疫情支持中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有關規定執行;轉租人為非國有企業的,相關責任主體應督促其將減免租金全部落實到實際經營承租人,力保實際經營的中小企業最終受益。 ☆辦理流程 1.摸底。本區國企摸清承租人實際經營承租人(如有間接出租人的)相關情況,形成房產承租人和實際經營承租人兩個清單。 2.告知。依照摸底情況,通過公告、電話、電子郵件、網絡等多種方式告知各政策范圍內中小企業,力爭做到應知盡知。 3.受理。各企業設立受理通道,申請人需提供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包括承租人、實際經營承租人證明材料)。 4.審批。各企業根據集團內部管理規定,統一制定房租減免審批制度,明確審批主體、流程、時限。 5.反饋。減免事項審批通過后,及時書面告知申請承租人,承租人憑告知書,實際經營承租人確認書辦理減免手續。 6.報備。對于中小企業租金減免情況做好數據統計,建立檔案,形成底表。有關情況經集團匯總審定后報區國資委備案。 ☆實施主體 區國資委為主管部門,負責細則解讀和工作統籌。實施主體為本區區屬國有(集體)企業集團(含委托監管企業)及納入合并報表范圍內下屬企業。 聯系人:王建忠 57970236 2. 加大房租補貼 2.1普陀區 《普陀區關于支持中小企業共抗疫情共渡難關的十二條措施》(普府〔2020〕6號)規定: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本區中小企業,提供總計1000個短期租房補貼專用額度,幫助中小企業留住核心人才。補貼標準為800元/人/月,補貼期限為三個月。 《普陀區關于支持中小企業共抗疫情共渡難關的十二條措施》——加大人才住房補貼實施細則: 一、措施內容 “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本區中小企業,提供總計1000個短期租房補貼專用額度,幫助中小企業留住核心人才。補貼標準為800元/人/月,補貼期限為三個月?!?/p> 二、實施主體 區人社局 三、支持內容 (一)申報認定 1、企業申請短期租房補貼專用額度,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企業基本條件:工商稅務注冊登記在普陀,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信用記錄良好,符合區域產業發展導向,并對區域經濟發展有一定貢獻,且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中小企業。 (2)人才基本條件:屬于申報企業的核心人才;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且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本人及配偶在本市無自有產權房。 2、本次租房補貼專用額度總計不超過1000個,每個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名額不超過3個。 3、補貼標準為800元/人/月,補貼期限為三個月,按月發放。 (二)申報材料 (1)《普陀區疫情期間短期租房補貼申請表》(原件); (2)人才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勞動合同(復印件); (3)房屋租賃合同(復印件)、無產權住房承諾書(原件)。 (三)申報流程 1、申請與受理。企業向所屬地區投資促進中心提出申請,各地區投資促進中心受理并進行審查認定。申報時間自政策發布之日起至疫情結束后再順延3個月。 2、初審與審核。申請材料由區人才中心負責初審,區人社局對初審通過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3、撥款。審核通過后,由區人才辦按程序予以撥付。 四、咨詢電話 區人社局:52564588-2532 各重點地區投資促進中心: 1、真如投資促進中心地址:桃浦路130弄100號 受理/咨詢電話:22851953 2、長壽投資促進中心地址:花溪路430號 受理/咨詢電話:62660728-8007 3、長風投資促進中心地址:云嶺東路89號 受理/咨詢電話:62237998-811 4、桃浦投資促進中心地址:武威路789號 受理/咨詢電話:62503895/62848793 5、長征投資促進中心地址:萬鎮路180號 受理/咨詢電話:52707998 2.2閔行區 《閔行區關于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務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規定:加大企業員工安居保障力度。對符合“春申人才計劃”人才安居補貼政策的企業,其享受租房補貼名額擴大到200%。對符合我區“4+4”產業發展導向的企業,新增1000個租房補貼專用額度(責任單位:區人社局、區經委、區科委)。 2.3嘉定區 《嘉定出臺12條新政為中小企業“雪中送炭”》規定:保障員工住房需求。擴大人才租房補貼扶持力度和范圍,在租房補貼名額分配中更多傾向于上述中小企業。新增1000個短期租房補貼專項額度,補貼標準為800元/人/月,補貼期限暫定三個月,用于補貼上述中小企業吸引留住核心團隊。 微信掃一掃,上海市及各區扶持政策及操作實務全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