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筆記 | 海關監管視角下的原產地規則
作者:賈小寧 寧靜 2025-04-24【摘要】當前國際局勢復雜多變,西方國家對華貿易限制措施不斷升級,這讓越來越多的企業結結實實地體驗到了原產地的威力,原產地規則用得好了,可以享受政策紅利,使得產成品享受相關自貿協定的優惠稅率,合法合理地降低運營成本,增強商戰中的綜合競爭力;反之如果用錯規則,美好的愿景化為烏有不說,還會招致海關稽核查、案件查處,實在是企業無法承受之重?;诖吮酒诠P記從中國海關監管視角對原產地規則進行簡介。
【關鍵詞】原產地規則 海關監管
商品歸類、計稅價格、原產地判定歷來是公認的海關業務領域的三大技術難題。對于進出口企業來說,商品歸類、計稅價格的顯性威力早已結結實實地品嘗過,至于曾經被業內喻為“看不見的手”的原產地判定,想必如今沒人再敢說看不見。隨著近年來國際間貿易摩擦的頻繁和加劇,這只“看不見的手”早就如周星星電影中的如來神掌,打出了目眩神迷般的威力無窮,直接決定著貨物是否可以享受到進口國的稅收優惠、是否被實施管制政策,等等。相應的實務中企業關注原產地制度不但著眼于讓原產地證書發揮“紙黃金”功效,從享惠便利角度提前布局與規劃,也忐忑著合規風險暴雷與防控,因此本期筆記從海關監管視角對我國原產地規則進行簡要介紹,供企業小伙伴們參考。
一、六問搞清原產地規則基本概念
(一)什么是原產地
原產地(origin),通俗的講,就是貨物的經濟“國籍”,是指國際貿易中交易貨物的來源地,即生產、采集、飼養、提取、加工和制造產品的所在地,它是根據一定的規則和標準來確定生產和制造某項產品的國家、單獨關稅區或者由國家、單獨關稅區組成的區域貿易集團。
(二)為什么要確定貨物的原產地
在國際貿易中,原產地象征著貨物的“特定身份”,是貨物品質、品牌的參照物,直接影響著貨物的價格、質量、聲譽以及所受到的貿易待遇。說到貿易待遇,比如國家的貿易管制政策(反傾銷、配額管制、檢疫限制等)的實施往往借助原產地這個媒介來進行。
(三)如何證明出口貨物的原產地
出口貨物的原產地通過原產地證書或者原產地聲明來證明,雖然兩者都是用于證明貨物原產地的文件,但是簽發主體、法律效力、適用情形等方面有所不同。
原產地證書(Certificate of Origin, CO)是出口國(地區)根據原產地規則和有關要求簽發的,明確指出該證中所列貨物原產于某一特定國家(地區)的書面文件,我國原產地證書的簽證機構為海關和中國貿促會及其地方貿促機構。
原產地聲明(Declaration of Origin)是由經海關依法認定的“經核準出口商”對其出口或者生產的、具備相關優惠貿易協定項下原產資格的貨物開具的證明貨物原產地的文件。
(四)什么是原產地規則
原產地規則是各國為確定貨物原產地而實施的普遍適用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裁定。簡言之,原產地規則就是判定貨物原產地時所要遵循和適用的規則。
(五)原產地規則的分類是什么
原產地規則分為非優惠原產地規則和優惠原產地規則。
非優惠原產地規則,指一國根據實施其海關稅則和其他貿易措施的需要,由本國立法自主制定的原產地規則,所以也稱為“自主原產地規則”。非優惠原產地規則的實施必須遵守最惠國待遇原則,即必須普遍地、無差別地適用于所有原產地為最惠國的進口貨物。
優惠原產地規則,指一國為了實施國別優惠政策而制定的原產地政策。確定貨物原產地的具體標準需要遵照相應的優惠貿易協定,其優惠范圍以原產地為我國簽署的優惠貿易協定的成員國的進出口產品或我國單方給予關稅優惠政策的受惠國的進口產品為限。截至目前我國已簽署自貿協定23個,涉及國家和地區30個(中國自由貿易區服務網2025.4.14 http://fta.mofcom.gov.cn/)。
(六)原產地申報錯誤會有什么法律后果
進出口貨物原產地是海關確定實施國別優惠關稅政策、最惠國待遇、反傾銷和反補貼、保障措施、原產地標記管理、國別數量限制、關稅配額等貿易措施以及進行政府采購、貿易統計等活動的重要依據。按照海關法律相關規定,企業負有如實、準確申報貨物原產地的義務,如果原產地申報錯誤,經海關調查認定為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的行為或者其他違反《海關法》的行為的,海關將依照《海關法》《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公司及相關人員還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優惠與非優惠原產地規則的比較
雖然都是原產地規則,優惠原產地規則與非優惠原產地規則有很大不同,筆者通過表格形式對兩者的區分做了大致概括并逐一進行介紹。

(一)法律依據
1、非優惠原產地規則
世界貿易組織《協調非優惠原產地規則》實施前,非優惠原產地規則由各國的本國立法自主制定,具體到我國是由海關總署會同商務部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主要涉及確定進出口貨物原產地實質性改變的具體標準,相關法律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貨物原產地條例》(以下統稱《原產地條例》)《關于非優惠原產地規則中實質性改變標準的規定》。
2、優惠原產地規則
既然是實施國別優惠政策而制定的原產地規則,其自然是各方博弈的結果,規則上既要考慮本國利益最大化,也要兼顧其他成員國的利益,不言而喻優惠原產地規則的主要依據為雙邊或者多邊的國際協定,也就是優惠貿易協定。對于我國來說相關優惠貿易協定往往通過海關總署規章的形式轉化為國內法予以執行,如《海關〈亞太貿易協定〉項下進出口貨物原產地管理辦法>的令》《海關<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項下進出口貨物原產地管理辦法》,此外其他國內法依據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優惠原產地管理規定》等。
(二)適用目的
非優惠原產地規則,適用于最惠國待遇、反傾銷和反補貼、保障措施、原產地標記管理、國別數量限制、關稅配額等非優惠性貿易措施及進行政府采購、貿易統計等活動。優惠原產地規則,是為了實施國別優惠(關稅)政策而制訂的原產地規則,如自由貿易協定成員國間適用的即屬此類。
(三)原產地標準的具體內容
優惠原產地規則和非優惠原產地規則在判定貨物原產地的標準方面都可以主要分為“完全獲得標準”和“非完全獲得標準”,兩者在具體標準內容和適用上都有很大不同,需要企業立足貿易實際根據相應自貿協定下的具體原產地標準去判定。
(四)運輸要求
非優惠原產地規則沒有對運輸環節提出特別要求,優惠原產地規則要求是“直接運輸”,即由出口成員國直接運輸至進口成員國。關于直接運輸,除了字面意義上的直接運輸以外——即未經過成員國以外國家或者地區的運輸,在實務中更多的是“視為直接運輸”的情形,也就是運輸途中雖然經過了成員國以外的國家或者地區,因為符合了法律規定的具體情形所以按照直接運輸的來管理,比如僅出于地理原因或者運輸需要、未做任何增值性處理、未進入途經國消費或者貿易領域等情形就屬于視為直接運輸的情形。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不同的優惠貿易協定對于視為直接運輸的情形及管理措施是有區別的,實踐中需要立足貿易實際根據相應優惠貿易協定來判定是否構成直接運輸,過程中要關注政策規定的調整變化,保證適用的準確性。
(五)申報要求
1、 優惠原產地規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優惠原產地管理規定》第十四條規定:“貨物申報進口時,進口貨物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按照海關的申報規定填制《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申明適用協定稅率或者特惠稅率,并同時提交下列單證:(一)貨物的有效原產地證書正本,或者相關優惠貿易協定規定的原產地聲明文件……”,從法條表述中的“應當”可以看出收發貨人提交原產地證書或聲明文件是強制性要求,即進出口貨物必須提交指定機構簽發的原產地證書或聲明文件,并申報適用相應協定項下的優惠稅率,否則不能享受相應的稅收優惠。
需要注意的是,實踐中海關會發布公告或者通知適時調整相關要求,比如出于惠企便利的考慮,海關放寬了對亞太貿易協定下進口貨物原產地證書的提交時限要求,之前《海關亞太貿易協定項下進出口貨物原產地管理辦法》要求進口申報享惠的原產地證應當在貨物出口時或貨物裝運后3個工作日內簽發,因不可抗力無法在1年內提供原產地證書的還要提供證明材料,2024年9月海關發布通知,接受成員國簽證機構對原產貨物在出口時或者裝運后1年內簽發的原產地證書,包括在貨物出口時或者裝運后3個工作日內簽發的原產地證書,以及自貨物裝運之日起1年內補發的原產地證書,補發的原產地證書自裝運之日起1年內有效。
2、非優惠原產地規則
根據《原產地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海關在審核確定進口貨物原產地時,可以要求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提交該進口貨物的原產地證書,并予以審驗;必要時,可以請求該貨物出口國(地區)的有關機構對該貨物的原產地進行核查。”一個“可以”表明了其間的自由裁量權,也就是說涉及到非優惠原產地規則時,收發貨人僅在海關要求的情況下提交原產地證書。目前海關監管中非優惠原產地規則下需要提交原產地證書的情形主要為“兩反一?!?,即實施反傾銷、反補貼及保障措施的進出口貨物需要提交原產地證書。
三、律師小結
(一)貨物原產地是世界各國/地區對相關進口貨物適用不同的稅率、貿易措施的依據之一,直接決定著商品在各國/地區被給與的待遇,近年來進出口企業越來越意識到提前布局產業鏈、充分運用原產地規則確定貨物原產地從而合理享惠的重要性。
(二)享惠便利與風險防控歷來是硬幣的一體兩面,作為計稅價格要素之一的原產地確定也是近年來企業合規風險高發以及海關重點查控的領域,不乏有企業因為錯誤申報原產地被海關以涉嫌違規或走私為由而查辦,如此情形下可能承擔的法律后果通常包括行政處罰、下調企業信用等級、跨部門聯合懲戒等,如果海關認為涉嫌犯罪的,還會移交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因此準確確認和申報原產地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三)總體上原產地的判定規則:首先,企業需要根據貿易實際確定適用優惠原產地規則還是非優惠原產地規則。優惠原產地規則的基本適用依據為根據中國簽訂的自貿協定轉化后的海關規章來執行,目前我國共簽署23個自貿協定,涉及30 個國家或地區,不同自貿協定的原產地規則適用不盡相同,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其次,關于非優惠原產地規則的判定思路依次主要是:確定貨物稅則歸類→判定貨物是否完全獲得→判定貨物是否符合實質性改變標準→判定貨物是否符合稅則歸類改變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