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安全法(草案)》——開啟互聯網監管4.0時代
作者:吳衛明、陳偉 2015-07-15近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發布《網絡安全法(草案)》,向全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此消息在各大媒體以及社會公眾中引起強烈的反響,網絡安全再度成為熱議的話題。在以信息技術為核心的時代,互聯網的作用日益凸顯。借助于網絡的虛擬空間、遠程操作以及便捷迅速,當代社會經濟生活已經不僅僅局限于一個國家范圍內,而越來越多的跨越時空和國界。在互聯網的觸角已經遍布我們社會生活每個角落的情況下,《網絡安全法(草案)》的頒布既彰顯了政府部門的重視,也昭示著網絡安全本身的重要性。
一、應運而生的專門立法
互聯網自從問世以來,便猶如一把雙刃劍。在促進整個社會經濟高速發展的同時,互聯網也因遠程性和相對不可控性帶來一系列的問題。人們一邊享受著快捷便利的信息化時代,一邊又面臨著信息泄露、黑客入侵、網絡攻擊、數據丟失、以及形形色色的網絡犯罪等難題。伴隨著互聯網越來越深的嵌入人們的生活,這些問題也愈演愈烈。網絡安全問題也曾經一度引起人們“談網色變”,而相關的監管問題也始終受到關注。
面對利用互聯網造成的各種人身和財產侵害,現行的法律體系有所涉及。例如,《刑法》中對于侵入以及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等罪的規范,兩高于2011年頒布的《關于辦理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及民事法律中對于公民因網絡使用行為造成相關損害的規范等。上述這些規定,對于網絡安全問題,缺乏系統性的規制。
在互聯網經濟高速發展之際,制定專門的立法是順應時代發展的必然選擇。
二、多維立體的監管規則
《網絡安全法(草案)》雖然仍然處在征求意見稿的階段,但是其內容和形式已經彰顯出對于網絡安全的全方位關注。草案一共分為七章六十八條,分別從網絡安全戰略和計劃、網絡運行安全、網絡信息安全、預警以及應急處置等方面對網絡安全相關內容進行了規定。
(一)網絡空間主權寫入國家主權
《網絡安全法(草案)》中首次提出國家主權包括“網絡空間主權”。這意味著,當代國家主權已經遠遠超越了通常意義上的領土范圍主權,而是擴大到網絡空間這一虛擬領域。雖然“網絡主權”的概念在國際社會上已經得到普遍的認同,但是在我國的立法中對其進行如此明確的規定卻是前所未有。
在互聯網時代,國家發展的必經之路就是把握以及發揮互聯網的強大作用,守住自己的信息陣地并且占據信息時代的發展先機。草案中對于網絡安全保護等級制度的構建、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規范、對網絡運營者的監管、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網絡安全事件時發布預警預案以及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在經國務院批準時可以對部分地區的網絡通信采取限制措施等,這些均意味著今后對于網絡空間中涉及國家安全的行為將進行更加嚴格和更高層次的監管。
(二)公民個人的信息安全備受重視
征求意見稿中另一部分引人注目的內容就是對公民個人信息的的保護。與之前主要通過刑事法律制裁非法獲取個人信息等行為不同,此次草案將公民個人的信息保護納入體系化的規范之中,主要從規范網絡運營者著手,輔以公民個人和監管部門的監督,加之對其他組織機構和個人的行為規范,形成以解決源頭為根本,以外圍監管和規范為保障的信息保護機制。
(三)互聯網監管的行政性加強
行政性監管措施的加強也是本法中的一大亮點。之前的法律規定中對于互聯網的行政監管力度較小,近日頒布的草案,填補了這一空白。
互聯網監管行政色彩的加強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受到行政監管的對象擴大到網絡運營者、關鍵信息技術設施的運營者、網絡產品和服務的提供者等;二是針對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措施更加細致,針對不同主體的不同情形實行區別化的管理和對待,罰款、關閉網站、吊銷營業執照等一應俱全。除構成犯罪的行為之外,今后相關主體利用網絡進行的其他違法行為也將受到較為全面的行政監管。
三、法案碰撞“互聯網+”
此次草案的出臺,無疑引起眾多“互聯網+”相關主體的高度關注。面對被提升到國家主權高度的網絡安全問題,相關行業的經營者在今后網站的建設、運營以及日常的管理中均要將自身的行為和網絡安全的要求匹配,以免觸碰法律的紅線。
例如,草案中規定網站運營者需要嚴格遵循關于公民信息保護的相關規定。對于當下眾多的“互聯網+”相關行業的組織和個人而言,其自身或是網站的建設者、所有者,或是網站的管理者,或是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在《網絡安全法》正式出臺之后,其在經營過程中不僅僅要確定網絡安全負責人,配套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甚至是更加嚴格的企業標準的技術措施以提高網絡安全保護力度,而且對于公民在其網站上注冊、投資或者消費等留下的個人信息,也要在最初收集時告知用戶個人、取得用戶的同意并且必須嚴格承擔保密以及合理使用等義務,否則面臨的可能是行政監管抑或是后果更加嚴重的刑事責任。
綜上,《網絡安全法(草案)》的頒布將打開我國互聯網監管的新局面,隨著《電子商務法》的醞釀以及相關法規的日趨全面和完善,我國的互聯網監管也將迎來屬于自己的4.0時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