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全在线观看免费完整的,成全影视大全免费追剧大全,成全视频高清免费播放电视剧好剧,成全在线观看免费完整,成全在线观看高清全集,成全动漫视频在线观看完整版动画

×

打開微信,掃一掃二維碼
訂閱我們的微信公眾號

首頁 錦天城概況 黨建工作 專業領域 行業領域 專業人員 全球網絡 新聞資訊 出版刊物 加入我們 聯系我們 訂閱下載 CN EN JP
首頁 > 出版刊物 > 專業文章 > 關于《國有科技型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暫行辦法》的解讀

關于《國有科技型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暫行辦法》的解讀

 2016-03-21
[摘要]現階段,國有企業的改革走向了快車道,想要激活國有企業的活力、提高企業競爭力,關鍵就是激發國有企業的管理人員,特別是科技人員的活力。所謂 “想要馬兒跑,就得給馬兒吃好草”。通過股權激勵的方式,可以使得國有企業人才與企業 “風雨同舟”,保持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現階段,國有企業的改革走向了快車道,想要激活國有企業的活力、提高企業競爭力,關鍵就是激發國有企業的管理人員,特別是科技人員的活力。所謂 “想要馬兒跑,就得給馬兒吃好草”。通過股權激勵的方式,可以使得國有企業人才與企業 “風雨同舟”,保持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根據現有的法律法規,鑒于對于國有資產流失的敏感性,實踐中很多國企的股權激勵成了水中花、霧中月,看上去很美,但卻無法落地。


2016年2月26日,財政部,科學技術部,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通知,《國有科技型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于2016年3月1日開始生效并實施。


本文將重點就該《暫行辦法》中對國有科技型企業進行股權激勵的部分進行解讀。


一、實施股權激勵的實施主體施股權激勵的實施主體


實施股權激勵的主體是國有科技型企業,具體指中國境內具有公司法人資格的國有及國有控股未上市科技企業(含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國有企業),具體包括:轉制院所企業、國家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投資的科技企業、國家和省級認定的科技服務機構。


二、股權激勵的對象二、股權激勵的對象


激勵對象為與本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重要技術人員和經營管理人員,具體包括:


1.關鍵職務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重大開發項目的負責人,對主導產品或者核心技術、工藝流程做出重大創新或者改進的主要技術人員。


2.主持企業全面生產經營工作的高級管理人員,負責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生產經營的中、高級經營管理人員。


3.通過省、部級及以上人才計劃引進的重要技術人才和經營管理人才。


另外,企業不得面向全體員工實施股權或者分紅激勵,企業監事、獨立董事也不得參與企業股權或者分紅激勵。

 

三、實施股權激勵的條件實施股權激勵的條件


實施股權和分紅激勵的國有科技型企業應當產權明晰、發展戰略明確、管理規范、內部治理結構健全并有效運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企業建立了規范的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和員工績效考核評價制度。年度財務會計報告經過中介機構依法審計,且激勵方案制定近3年(以下簡稱近3年)沒有因財務、稅收等違法違規行為受到行政、刑事處罰。成立不滿3年的企業,以實際經營年限計算。


2.對于本辦法第二條中的(一)、(二)類企業,近3年研發費用占當年企業營業收入均在3%以上,激勵方案制定的上一年度企業研發人員占職工總數10%以上。成立不滿3年的企業,以實際經營年限計算。


3.對于本辦法第二條中的(三)類企業,近3年科技服務性收入不低于當年企業營業收入的60%。


上款所稱科技服務性收入是指國有科技服務機構營業收入中屬于研究開發及其服務、技術轉移服務、檢驗檢測認證服務、創業孵化服務、知識產權服務、科技咨詢服務、科技金融服務、科學技術普及服務等收入。企業成立不滿3年的,不得采取股權獎勵和崗位分紅的激勵方式。 


四、實施股權激勵的方式實施股權激勵的方式


(一)股權來源


企業可以通過向激勵對象增發股份、向現有股東回購股份、現有股東依法向激勵對象轉讓其持有的股權作為激勵標的股權來源。


(二)股權激勵總額的限制


進行股權激勵的一個前提就是企業不能因實施股權激勵而改變國有控股地位。除了這一原則性規定外,大型企業的股權激勵總額不超過企業總股本的5%;中型企業的股權激勵總額不超過企業總股本的10%;小、微型企業的股權激勵總額不超過企業總股本的30%,且單個激勵對象獲得的激勵股權不得超過企業總股本的3%。


(三)股權激勵的方式


企業可以采取股權出售、股權獎勵、股權期權等一種或多種方式對激勵對象實施股權激勵,大中型企業不得采取股權期權的激勵方式。企業的劃型標準,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印發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的通知》(國統字〔2011〕75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1、股權出售方式


企業實施股權出售,應按不低于資產評估結果的價格,以協議方式將企業股權有償出售給激勵對象。資產評估結果,應當根據國有資產評估的管理規定,報相關部門、機構或者企業核準或者備案。


2、股權獎勵方式


企業實施股權獎勵,除滿足本辦法第六條規定外,近3年稅后利潤累計形成的凈資產增值額應當占近3年年初凈資產總額的20%以上,實施激勵當年年初未分配利潤為正數。近3年稅后利潤累計形成的凈資產增值額,是指激勵方案制定上年末賬面凈資產相對于近3年首年初賬面凈資產的增加值,不包括財政及企業股東以各種方式投資或補助形成的凈資產和已經向股東分配的利潤。企業用于股權獎勵的激勵額不超過近3年稅后利潤累計形成的凈資產增值額的15%。企業實施股權獎勵,必須與股權出售相結合。


股權獎勵的激勵對象,僅限于在本企業連續工作3年以上的重要技術人員。單個獲得股權獎勵的激勵對象,必須以不低于1:1的比例購買企業股權,且獲得的股權獎勵按激勵實施時的評估價值折算,累計不超過300萬元。企業用于股權獎勵的激勵額,應當依據經核準或者備案的資產評估結果折合股權,并確定向每個激勵對象獎勵的股權。


3、股權期權方式


企業應當在激勵方案中明確股權期權的授權日、可行權日和行權有效期。股權期權授權日與獲授股權期權首次可行權日之間的間隔不得少于1年,股權期權行權的有效期不得超過5年。企業應當規定激勵對象在股權期權行權的有效期內分期行權。有效期過后,尚未行權的股權期權自動失效。企業以股權期權方式授予的股權,激勵對象分期繳納相應出資額的,以實際出資額對應的股權參與企業利潤分配。


激勵對象可以采用直接或間接方式持有激勵股權。采用間接方式的,持股單位不得與企業存在同業競爭關系或發生關聯交易。同時,企業不得為激勵對象購買股權提供貸款以及其他形式的財務資助,包括為激勵對象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貸款提供擔保。企業要堅持同股同權,不得向激勵對象承諾年度分紅回報或設置托底回購條款。


(四)對取得的激勵股權的限制


股權激勵的激勵對象,自取得股權之日起,5年內不得轉讓、捐贈,特殊情形按以下規定處理:因本人提出離職或者個人原因被解聘、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的股權應當在半年內全部退回企業,其個人出資部分由企業按上一年度審計后凈資產計算退還本人;因公調離本企業的,取得的股權應當在半年內全部退回企業,其個人出資部分由企業按照上一年度審計后凈資產計算與實際出資成本孰高的原則返還本人。


另外,在職激勵對象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企業收回激勵股權。


五、激勵方案的內容五、激勵方案的內容


企業擬定的激勵方案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相關基本情況:


(1)企業基本情況及其發展戰略;


(2)企業近3年的業務發展和財務狀況;


(3)企業產權是否清晰,目前的股權結構;


(4)激勵方案擬訂和實施的管理機構及其成員;


(5)企業未來三年技術創新規劃,包括企業技術創新目標,以及為實現技術創新目標在體制機制、創新人才、創新投入、創新能力、創新管理等方面將采取的措施;


(6)其他重要事項。


(二)激勵方案的基本情況:


(1)企業符合本辦法規定實施激勵條件的情況說明;


(2)激勵對象的確定依據、具體名單及其職位和主要貢獻;


(3)激勵方式的選擇及考慮因素;


(4)實施股權激勵的,說明所需股權來源、數量及其占企業實收資本(股本)總額的比例,與激勵對象約定的業績條件;


(5)擬分次實施的,說明每次擬授予股權的來源、數量及其占比;


(6)實施股權激勵的,說明股權出售價格或者股權期權行權價格的確定依據;實施分紅激勵的,說明具體激勵水平及考慮因素;


(7)每個激勵對象預計可獲得的股權數量、激勵金額;企業與激勵對象各自的權利、義務;


(8)激勵對象通過其他方式間接持股的,說明必要性、直接持股單位的基本情況,必要時應當出具直接持股單位與企業不存在同業競爭關系或者不發生關聯交易的書面承諾;


(9)發生企業控制權變更、合并、分立,激勵對象職務變更、離職、被解聘、被解除勞動合同、死亡等特殊情形時的調整性規定;


(10)激勵方案的審批、變更、終止程序;


(11)其他重要事項。

 

六、股權激勵的參與各方、股權激勵的參與各方


(一)激勵方案的制定機構


企業總經理或者董事會負責擬訂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方案。對同一激勵對象就同一職務科技成果或者產業化項目,企業只能采取一種激勵方式、給予一次激勵。對已按照本辦法實施股權激勵的激勵對象,企業在5年內不得再對其實施股權激勵。


(二)中介機構


(1)審計機構及評估機構


激勵方案涉及的財務數據和資產評估結果,應當經具有相關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和資產評估機構評估,并按有關規定辦理核準或備案手續。


(2)外聘律師事務所


審核單位自受理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方案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提出書面審定意見。審核單位應當嚴格審核企業申報的激勵方案,必要時要求企業法律事務機構或者外聘律師對激勵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對以下事項發表專業意見:激勵方案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激勵方案是否存在明顯損害企業及現有股東利益的情形;激勵方案是否充分披露影響激勵結果的重大信息;激勵方案可能引發的法律糾紛等風險,以及應對風險的法律建議;其他重要事項。

 

七、股權激勵須履行的內部決策程序及外部批準程序七、股權激勵須履行的內部決策程序及外部批準程序


(一)企業總經理班子或者董事會負責擬訂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方案。


(二)企業內部決策機構擬訂激勵方案時,應當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充分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三)企業內部決策機構應當將激勵方案及聽取職工意見情況,先行報履行出資人職責或國有資產監管職責的部門、機構、企業批準。


其中,中央企業集團公司相關材料報履行出資人職責的部門或機構批準;中央企業集團公司所屬子企業,相關材料報中央企業集團公司批準。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所屬子企業,相關材料報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批準;中央部門及事業單位所屬企業,按國有資產管理權屬,相關材料報中央主管部門或機構批準;地方國有企業相關材料,按現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報同級履行國有資產監管職責的部門或機構批準。


(四)審核單位批準企業實施股權和分紅激勵后,企業內部決策機構應將批準的激勵方案提請股東(大)會審議。在股東(大)會審議激勵方案時,國有股東代表應當按照審批單位書面審定意見發表意見。未設立股東(大)會的企業,按照審批單位批準的方案實施。


(五)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企業應當在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激勵方案后5個工作日內,將以下材料報送審核單位備案: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激勵方案;相關批準文件、股東(大)會決議。企業股東應當依法行使股東權利,督促企業內部決策機構嚴格按照激勵方案實施激勵。


(六)企業實施激勵導致注冊資本規模、股權結構或者組織形式變動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根據相關批準文件、股東(大)會決議等,及時辦理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和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八、激勵方案實施的管理與監督、激勵方案實施的管理與監督


(一)在激勵方案實施期間內,企業應于每年1月底前向審核單位報告上一年度激勵方案實施情況:實施激勵涉及的業績條件、凈收益等財務信息;激勵對象在報告期內各自獲得的激勵情況;報告期內的股權激勵數量及金額,引起的股本變動情況,以及截至報告期末的累計額;報告期內的分紅激勵金額,以及截至報告期末的累計額;激勵支出的列支渠道和會計核算情況;其他應報告的事項。


中央主管部門、機構和中央企業集團公司,應當對所屬企業年度股權和分紅激勵實施情況進行總結,包括實施股權和分紅激勵企業戶數、激勵方式、激勵人數、激勵落實情況、存在的突出問題以及有關政策建議等,并于3月底前將上一年度實施情況的總結報告報送財政部、科技部。


地方省級財政部門、科技部門,負責對本省地方國有企業年度股權和分紅激勵實施情況進行總結,并于3月底前將上一年度實施情況的總結報告報送財政部、科技部。


(二)企業實施股權或者分紅激勵,應當按照《企業財務通則》(財政部令第41號)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規范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


(三)企業實施激勵導致注冊資本規模、股權結構或者組織形式變動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根據相關批準文件、股東(大)會決議等,及時辦理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和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四)因出現特殊情形需要調整激勵方案的,企業應當重新履行內部審議和外部審核的程序。


(五)因出現特殊情形需要終止實施激勵的,企業內部決策機構應當向審核單位報告并向股東(大)會說明情況。

綜上,《暫行辦法》 對國有科技企業的激勵對象提供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實施方案,相信該《暫行辦法》必將對國有科技企業實施股權激勵提供更有實踐意義的指導。

欢迎光临: 梓潼县| 乳源| 孟州市| 宁津县| 龙泉市| 朝阳县| 巴楚县| 驻马店市| 石屏县| 英德市| 上犹县| 松原市| 武安市| 华阴市| 赤城县| 罗定市| 灯塔市| 亚东县| 明溪县| 隆化县| 安化县| 浑源县| 南岸区| 喀喇沁旗| 高碑店市| 汶川县| 阿尔山市| 瑞丽市| 泰来县| 常熟市| 格尔木市| 远安县| 湟源县| 二连浩特市| 岳普湖县| 日照市| 安多县| 饶阳县| 于都县| 自贡市| 门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