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天城代理寧波金鼎和常熟標準件取得歐洲法院上訴全勝
2017-04-1170492017年4月5日,歐盟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就寧波金鼎緊固件有限公司和常熟標準件廠訴歐盟對中國緊固件反傾銷措施兩案(案號分別為C-376/15 P和C-377/15 P,)做出了合并終審判決,歐盟法院上訴庭推翻了歐盟初審法院(General Court of European Union)一審不利判決,宣判對于這兩家中國企業適用的反傾銷措施自始無效,這兩家中國企業在過去期間對歐盟出口所繳納的反傾銷稅應該全部退回。
2009年中國緊固件出口被歐盟征收高額反傾銷稅,中國經WTO爭端贏得部分勝訴,歐委會在執行再調查中雖然降低了部分稅率,但寧波金鼎公司和常熟標準件廠不接受歐委會的這種“姿態”,于2012年底訴諸歐盟法院。雖然經歷了歐盟初審法院的敗訴,但我們對訴訟結果充滿信心,繼續上訴,最終歐盟法院做為二審撤銷了初審法院的裁定,使得歐盟委員會不得不全面撤銷了反傾銷稅,并為今后中國企業在本案歐盟法院的勝利奠定了基礎。
本案是關于歐盟對中國適用替代國制度最為重要的判例之一,是繼緊固件案在WTO爭端贏得全面勝訴之后,歐盟最高法院遵從WTO上訴機構裁決在歐盟法律體系中對于歐委會違規實踐的再一次糾正。有了歐盟最高裁判機構的判決,歐委會必須全面糾正濫用替代國制度的違規實踐,對于歐盟仍在實施的反傾銷措施和正在調查的反傾銷案件都具有判例效力,這也取決于中國能否主動提出自己的訴求,使今天寧波金鼎緊固件有限公司和常熟標準件廠得之不易的司法勝訴惠及整個中國對歐出口,一改中國企業被動挨打的局面。
本案由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傅東輝團隊高級合伙人李燁律師以及眾達律師事務所(Jones Day Brussels)律師共同合作,在贏得歐盟法院瑪鋼管件案勝訴之后,再次獲勝得本案勝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