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天城律師成功代理學而思提起的不正當競爭及著作權侵權訴訟
2017-03-107016學而思是在美國紐交所正式掛牌交易的好未來(NYSE:TAL,原名學而思NYSE:XRS,國內首家在美上市的中小學教育機構)旗下知名教育品牌,也是在全國范圍內深受家長和學生信賴的教育品牌。根據胡潤研究院發(fā)布的“2016胡潤品牌榜”,學而思以69億元品牌價值躋身2016年胡潤品牌榜全國民營品牌50強行列。
樂課力是新進入中小學課外輔導教育培訓市場的教育培訓機構。上海樂課力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樂課力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在教師團隊介紹中,在顯著位置大量地使用“原學而思頂級明星老師”、“原學而思頂級小升初名師”等類似宣傳用語,且多份宣傳資料中特別指出樂課力相較于其他培訓機構的優(yōu)勢就在于“諸多原XRS/XES頂級老師組建”,在其課程內容中還特別指明參考有“學而思思維匯編”,其作為剛剛加入中小學課外輔導教育培訓市場的新生力量主觀上顯然具有攀附學而思通過多年經營累積的良好商譽的意圖,客觀上會使教育市場中的家長、學生產生錯誤認識,使其認為選擇樂課力學校也可以獲得在學而思學校相同甚至更優(yōu)的學習體驗。不僅如此,上海樂課力文化傳播有限公司還存在侵害學而思教材匯編作品著作權的情況。
本所律師接受學而思委托之后,通過訴前調查取證固定了相關侵權證據,確定了不正當競爭及著作權侵權的訴訟方案,并在訴訟中圍繞訴請和爭議焦點進行了細致嚴謹的法律分析論證工作,最終法院部分采納了本所律師的代理意見,認定:學而思在中小學課外輔導教育培訓市場中良好的商譽系其通過長期的努力,付出汗水的結晶,上海樂課力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樂課力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未付出勞動或者對價的前提下,通過虛假內容的宣傳導致相關公眾按照日常經驗錯誤地將其與學而思建立聯(lián)系,不正當地利用他人已經取得的市場成果,從而獲得競爭優(yōu)勢,損害了學而思的利益,其行為有違誠實信用原則以及公認的商業(yè)道德,構成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另外法院還認定上海樂課力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實施了侵害學而思涉案教材的復制權和發(fā)行權的侵權行為。
該案涉及社會公眾普遍關注的民辦教育培訓領域,判決生效后中國知識產權報/中國知識產權咨詢網、人民網、搜狐網、上海市知識產權聯(lián)席會議辦公室和上海市知識產權局主辦/東方網承辦的上海知識產權頻道等多家媒體網站都對該案進行了報道或轉載。
錦天城高級合伙人丁華、高級合伙人李云、資深律師黃威、資深律師包智淵、律師助理孫東順等組成的法律服務團隊為學而思提供了該不正當競爭及著作權侵權訴訟全程法律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