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天城代理一起民辦學校“收購”合同糾紛,協議無效觀點獲法院采納
2024-08-085192近期,錦天城律師成功代理一起民辦學校“收購”合同糾紛。本案先后由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理,歷經一審、二審、再審、重審、二審,歷時四年。錦天城律師代理被告學校及其出資人(“客戶”),案涉協議無效觀點獲法院采納,獲得客戶的高度認可。
2019年,客戶與某公司簽署《協議》,約定轉讓學校全部股權及4名理事、法定代表人變更給某公司(含學校所有權證、資產及涉及學校的全部相關資料)。因協議無法按照預期推進,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一是確認某公司與客戶簽訂的《協議》解除,二是要求客戶共同歸還某公司轉讓款50萬元并承擔違約金950萬元。重審中,某公司第二項訴訟請求修改為:客戶共同歸還某公司轉讓款50萬元并承擔違約金950萬元。如果法院認為合同無效,則要求客戶共同賠償某公司損失700多萬元。
錦天城律師在接受委托后,考慮到民辦教育系小眾領域,合議庭對其中所涉法律較為陌生,在一審階段向合議庭提交了一份34頁、近4萬字的代理詞(含法律法規及參考案例),在重審階段向合議庭提交了一份39頁、近4.2萬字的代理詞(含民辦學校相關案例),就民辦教育行業、案涉學校情況進行介紹說明,并結合案涉《協議》相關條款梳理本案的爭議焦點、闡述代理意見,以期合議庭采納代理人的代理意見。
本案主要爭議焦點有二:一是案涉《協議》的效力;二是如若案涉《協議》無效,某公司的損失范圍及責任分擔比例。關于案涉《協議》的效力,錦天城律師從“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等三個方面闡述案涉《協議》無效的觀點,最終被法院采納。關于某公司的損失范圍及責任分擔比例,錦天城律師從“損失是否屬實”“損失是否客觀存在”以及“損失是否屬于《協議》無效的損失范圍”等三個方面為客戶爭取不承擔或少承擔賠償損失責任,最終法院僅認定約45萬元的損失,并認為雙方均存在一定的過錯,各承擔50%的責任。
錦天城高級合伙人何周律師及律師姚娟為本案提供全程法律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