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天城律師為上海電氣(集團)總公司公開發行100億元人民幣儲架公司債券提供法律服務
2019-01-048093
[摘要]錦天城接受上海電氣(集團)總公司(以下簡稱“電氣總公司”或“公司”)的委托,為其公開發行儲架公司債券事宜(以下簡稱“本次儲架公司債券”)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錦天城接受上海電氣(集團)總公司(以下簡稱“電氣總公司”或“公司”)的委托,為其公開發行儲架公司債券事宜(以下簡稱“本次儲架公司債券”)提供專項法律服務。2018年12月28日,電氣總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關于核準上海電氣(集團)總公司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批復》(證監許可〔2018〕2213號),核準發行金額為100億元,批復有效期為24個月。
本次儲架公司債券的注冊發行是上海電氣(集團)總公司在2018年7月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出具的《關于上海電氣(集團)總公司適用公司債券優化融資監管的函》后對優化公司融資安排所做的進一步工作。本次儲架公司債券核準金額達到了100億元人民幣,電氣總公司將根據市場情況在核準范圍內擇機發行,對降低融資成本、優化融資安排具有極為積極的意義。本次儲架公司債券由國泰君安、瑞信方正、中信證券、海通證券聯席承銷。
錦天城高級合伙人鮑方舟,合伙人錢正英、樓春晗,律師涂翀鵬、毛婷、代津溪組成的專業法律團隊接受上海電氣(集團)總公司的委托,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務,包括法律盡職調查、撰寫法律意見書、審閱募集說明書等核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