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天城律師成功代理最高院海事海商再審典型案例
2018-02-027174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并判決了一起由錦天城律師代理的的涉外海事海商無單放貨糾紛再審典型案件。
該起案件系由錦天城的客戶,全球運力排名第一的集裝箱班輪公司丹麥馬士基航運有限公司,負責承運一批自國內出口至斯里蘭卡的集裝箱貨物。海上運輸途中,境內的出口商因貿易糾紛,在貨物被運抵目的港前的兩天時間內,向馬士基公司要求變更目的港或退運。該要求遭到拒絕后,涉案貨物因長期無人提取而遭到斯里蘭卡海關罰沒。該出口商遂在中國境內要求馬士基公司承擔貨物賠償責任。
對因目的港政府行為造成的貨物損失是否應當由承運人承擔,以及出口商在出口貨物運輸途中是否有任意退運權成了本案的核心爭議。在此基礎上,一審法院認為班輪業(yè)者不應對境外政府行為造成的貨物損失承擔責任,而二審判決則以船貨雙方互有過錯為由,改判班輪業(yè)者承擔一半的貨物損失。
二審判決作出后,錦天城律師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在本案件的再審期間,錦天城律師團隊經(jīng)過對案件事實及法律關系再次的仔細研討,并經(jīng)激烈的庭審辯論后,最高院改判馬士基公司對貨物罰沒不承擔責任。
本案件作為一起非常典型的海事海商糾紛,受到了海事海商領域從業(yè)人員的高度關注。本案歷經(jīng)三級法院的三次審理,其判決結果也多次變更,其背后也反映出該案件的爭議性、重要性和復雜性,尤其是在缺少針對性的法律法規(guī)的背景下,如何平衡國內出口商與國際運輸?shù)拇瑬|之間的利益,成了影響案件走向的重要因素。
如今,我國已是世界一流的航運大國,同時中國的進出口貨物總量位居世界第一。在這份漂亮的成績單背后,需要我國司法實踐通過對船方及貨方的利益、權責進行平衡和約定來維護,以此來促進以航運業(yè)為窗口的國際貿易的蓬勃發(fā)展。此次錦天城成功代理的該起最高院再審案件,在涉外海事海商領域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在成功維護了客戶利益的同時,也為今后處理和解決類似糾紛提供了典型樣板。
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曹放律師,以及資深律師陳非易律師,李毅杰律師助理為本次案件中的委托人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務。






